第1038章 錢不夠了。。。

  第1038章 錢不夠了。。。

  接下來的幾天裡,金鐘權帶著經紀人和律師與崔敏靜派來的專人進行了『友好』的協商。

  雖然對方很是難纏,但最後想必還是崔敏靜打的招呼起了作用,讓金鐘權能夠以心裡預期價位之內將這百分之十的股份拿下。

  在雙方簽字的時候,也是崔敏靜從那次見面之後第一次現身。

  她帶來了CCM那百分之十的股份,除此之外居然還給金鐘權帶來了『禮物』!

  「這是?」金鐘權拿起了這份股權協議好奇的問道。

  「這是FNC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我也是翻到了才想起來,這個和CCM的那個股權都是阿爸送我的禮物,可惜我現在已經對這些事情沒有了興趣。」

  金鐘權連忙翻看了一下這份協議,發現果然!這百分之二十FNC的股份也是掛在了她名下的財產!

  金鐘權無語的放下了這份協議,很蛋疼的看著崔敏靜,真的是人比人氣死人啊!

  他千方百計想要得到的東西,對人家來說卻是唾手可得,而且還不稀罕!

  「OPPA為什麼這麼看著我?不想要?」崔敏靜很意外,她本以為金鐘權見了之後會很高興呢。

  「想要」金鐘權老老實實的點了點頭。

  「但是為什麼要給我這個?」

  「OPPA不是和CJ有恩怨嘛,我查了一下,這個FNC也是CJ娛樂旗下的公司,我想OPPA你應該會很感興趣,反正這些東西放在我手裡也和廢紙沒什麼區別,這是第一點。」

  「其次朋友之間互相幫助不是理所當然的嗎?雖然我們只算半個朋友~」

  「最後,這可不是白給OPPA的!錢少了我可是不會賣的呦~」

  崔敏靜面對金鐘權的疑惑,很輕易的就給出了解釋,而且每句話都禁得起推敲。

  金鐘權這才放下心來,天上不會白白掉餡餅,掉陷阱還差不多!

  既然這只是基於朋友間的幫住才願意賣給他的一筆交易的話,金鐘權還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崔敏靜真的只是白白送給他,他反倒不敢要了。

  「好吧,謝謝你,我的半個朋友,真是幫了我的大忙了!」送上門的驚喜,金鐘權已經完全沒有了拒絕的理由!

  要知道大名鼎鼎的CJ娛樂旗下最出名的兩大公司就是CCM和FNC了,要是這兩個公司獨立出去了,那麼這個CJ EM也就徹底的名存實亡了!

  可以說是斬斷了CJ在娛樂圈內的一隻手也不為過!

  金鐘權本來只想對熟悉的CCM下手,因為FNC那邊有太多人盯著,比財力的話,金鐘權根本不是對手。

  要知道去年FNC一年的營業額就達到了500億韓元!純利潤高達60多億韓元!

  要是想買下整個FNC得花多少錢?

  沒想到現在他居然有了得到五分之一個FNC的機會,真是讓他又高興又糾結!

  現在唯一讓他發愁的可能就是資金問題了,FNC可不像已經成為空殼的CCM那樣不值錢。

  和Tara獨立撐起來的CCM不同,FNC算的上是多領域開花的典範!

  它的前身是純粹的音樂公司,旗下都是搞樂隊的,像FTISLAND、CNBLUE、AOA都是FNC旗下的藝人。

  除此之外,現在的FNC還收羅了一群演員李東健等以及搞笑藝人宋恩伊等,打破了公司只有歌手的現狀。

  (現實里,再往後幾年,劉大神,王鼻子,盧洪哲,鄭亨敦,李國珠等一大批搞笑藝人以及一大批中流砥柱的演員都簽約了FNC,非常的厲害!)

  雖然FNC里現在還沒有特別牛逼的藝人,但是發展前景可不是CCM所能比的。

  要是有Tara在的CCM,其價值倒是完全不遜色於FNC,不然金鐘權為何這麼處心積慮的讓Tara『出逃』。

  但問題也恰恰出在這裡,CCM的發展太局限性了,而且成功的方式也不可複製。

  萬一有一天,Tara不火了,而CCM又沒有捧出第二個Tara,那CCM立刻就會從一線經紀公司淪落為三流,看看最近CCM的現狀就知道了。

  離了Tara的CCM和鹹魚沒有任何區別!

  但這也側面證明了現今Tara到底有多火,光憑一個Tara,CCM就能和FNC平起平坐,甚至賺的錢更多!

  。。。。。。。。

  腦海中思緒萬千的金鐘權苦笑著說道:「雖然很想要FNC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但太貴的話,OPPA可能。。。買不起。」

  很丟人!

  但沒辦法,這就是事實!

  光是買CCM的股份就已經花了他很多錢了,而且他大部分財產都是不動產,流動資金有個幾百億在藝人中已經是夠屌的了,但現在卻面臨著捉襟見肘的情況。

  崔敏靜冷靜的說道:「現在FNC的市值總額大約在1500億韓元上下,百分之二十的話,也就是300億左右,但是考慮到其優秀的前景以及供求關係。。。」

  金鐘權笑的更加無奈了,卻不得不承認她說的都是事實,1500億隻是一個估值罷了,不代表你花了這些錢就能買到整個FNC。

  尤其是現在這麼多大鱷都在盯著這塊肥肉,價格肯定還會暴漲不少。

  若是把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將要轉讓的消息放出風去的話,相信最終的成交價不會低於400億,甚至還會更高!

  而金鐘權的全部財產加在一起也不過是1500億,其中有500億還是國內加上海外那些大商們給的兩年GG代言費。

  這在國內藝人當中已經是最頂尖的那幾個人才能夠擁有的財富了。(比不了國內藝人,范爺一年就能掙兩三個億軟妹幣,還不算副業,真的可怕!)

  其中刨去這一年左右的時間陸陸續續繼續購買的房產所用的資金,金鐘權手中的流動資金大約也就500多億程度。

  然後收購CCM了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又花了200多億(金光洙手中還有20),還是在Tara出逃,價格只有CCM市值巔峰期的三分之一程度下才買來的!

  也就是說金鐘權手中滿打滿算也就剩下了300億的流動資金,真是錢到用時方恨少啊!

  「難道只能賣房子了嗎?」金鐘權很鬱悶的想道。

  PS:寫這章的時候查資料查的我腦袋疼,FNC的總市值在14年是1800億,上市之後是僅次於S.M,YG,JYP的第四大公司,我在文中按時間線往回推測了一波,要是有什麼BUG趕緊在留言區或是群里告訴我,我好修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