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李智恩的日記

  12.06.27夜兩點

  先讓我幸福的笑一會,我竟然找到了他!這麼多年在我都快死心的時候,我又找到了他,這是老天對我的恩賜嗎?如果是的話,我不得不說這個禮物太幸福了,這是我們分開後最幸福的時刻。

  我在jyp被他撿到的時候是多大來的?99年我剛剛六歲吧,那個時候我一定丑極了,到現在我都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把我撿回去,恐怕以後也不會知道了,因為他失憶了。

  我從記事開始,家裡就不停的在搬家,後來家裡四口人竟然分居四地。當時的我還不知道十幾億韓元在99年是多麼大的一個數字,我只是不想和家裡人再分開了,也不想再寄宿在姑姑的家裡,她們不喜歡我,我知道。

  於是6歲的我做出了一個現在看來很令人嗔目結舌的事情,我去參加jyp的練習生海選了,因為貌似當明星可以賺很多的錢。

  雖然我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一件不知道誰給的男士襯衫,把鞋擦的乾乾淨淨,但是到那裡我才發現我是最特別的那個,因為穿的很特別。

  我沒有花裙子,沒有燙頭髮甚至連陪伴的家長都沒有,我什麼都沒有!我也記不得我當時具體的模樣了,因為再後來那些記憶都變得不再重要。

  只記得我躲在停車場的一個車位上哭,一直哭,就和今天見到他的時候一樣。而他則是過來停車的,看到我在哭泣以為撞到我了,所以急忙過來安慰。

  我也不知道那天我究竟對他說了多少,總之該說的不該說的我都說了,一直哭訴到我最後沒了知覺,我感覺我是暈倒了,不過後來他說我只是脫力了。

  他直接把我帶回了自己家裡,那裡以後也成為了我的家,房子不大,只是一居室的小戶型,我躺在唯一的一張床上,看著他在廚房裡給我做著面片湯。

  雖然我當時吃了很多,不過我不得不說,單就味道的話真的很難吃,他自己還不自覺,把我剩下的統統都吃掉了。

  那一夜我們聊了好多,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孔陸,至於他是明星那件事情我還不知道,畢竟turbo當紅的時候我剛剛出生不久。

  聊到了最後我現在還清晰的記得他的問話:「我呢也是無依無靠的一個人,雖然不能給你太好的生活,不過你要是願意過來的話,我吃什麼你跟著就好,我就把你當成弟弟養著,以後等我老了記得給我養老啊!」

  我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下來,因為他的手很是冰涼,當時我只是單純的知道他沒有惡意,而現在看來貌似當時哥也想要一個親人了。

  第二天他就帶著我去取行李了,至於姑姑和媽媽那邊,不得不說我就是個包袱,更受重視的是我的弟弟,至少他還能偶爾跟在媽媽的身邊。

  那天離開之前,我看到了他遞給了姑姑一些錢,具體不知道多少,不過看著姑姑那由震驚到臉紅最後又羞愧的收下的時候,我真的感覺很痛快。

  不過很快他就教給了我一個道理:拿錢去讓自己痛快是一個很奢侈的事情!我們兩個人幾乎吃了半個月的白飯,而配菜僅僅是泡菜,因為給出的是我們的伙食費。

  不過哪怕這樣我也不後悔,因為他同樣告訴我,很多時候,尊嚴更加重要。

  於是一個6歲的小丫頭和一個20出頭的青年就生活在了一起,當時還是99年,我還沒有上學,而他也不出去工作,只是偶爾看著電視消沉著。

  雖然那段時間他不太開心,不過對於我來說卻是最幸福的一段時光,因為我們每天24個小時都在一起:早上他會踢著洗手間的門讓我快一點;我們會一起計算著飯錢,而後用省下的錢去吃炸醬麵;在晚上停電的時候他還會教我跳舞還有rap……

  那時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溫暖,雖然不是我的父母,不過是他也足夠了,我們就是家人了。

  時間就這麼在我優無慮中過了小半年,當某一天我回來時發現他一個躲在被子裡,而電視裡放著金鐘國宣布turbo解散的消息,那一天是我摟著他,就像是無數次夜裡我痛哭的時候他摟著我一樣。

  第二天他很早就起來,給我做好了早飯後,他穿著一套不知道藏在哪裡的西裝走了出來,他蹲在我的面前按著我的鼻子:「智恩啊,千萬不要離開我哦,我去努力賺錢,讓你天天吃牛肉!」

  雖然我很想說哪怕天天醬油泡飯我也不會走的,不過他沒給我說話的機會,當天下午他就拿回了我的入學信息,不過我發現家裡一起存的錢又少了不少。

  我一直麻痹自己不要那麼想,但是現在的我想說當時很可能他是用錢從我自己的親媽媽手裡要來了我的身份證明。

  我知道家裡那段時間幾乎都揭不開鍋,我也知道爸爸可能一天去打好多份的工,但是我真的不能接受她們用我在他這裡打秋風,更何況他也沒有多少錢了。

  第二天家裡的錢再次少了不少,因為它們都變成了我的新衣服、鞋子、課本等等,那天我告訴自己要笑著給他最漂亮的一面,但是我還是哭了。

  在正式開學的那天,我拿到了我們過去一天的飯錢,是一整天三頓的飯錢,他讓我一個在學校里吃點好的。他沒有說自己要吃什麼,我也沒問,因為問了他也不會說。

  我嘗試過努力學習,不過這個真的是一項需要天賦的東西,我悲觀的對他說我可能成不了一個好學生了。

  不過他捧起了我的臉,按著我的鼻子,用他那一如既往的聲音溫暖著我:「那我就養你一輩子好了!」

  經過了很久的早出晚歸的生活,有一天他突然帶回來了一個女人,就在我以為天要塌了的時候,他主動解釋這是他的合作夥伴,和我一樣都是撿來的。

  2000年整整幾乎一年我們都過的很辛苦,錢的方面只是其一,他非常的疲憊,而我在學校里也差不多。

  好在在年底他終於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只知道他那些天真的很開心,我們慶祝了好久,他那天喝醉後摟著我說了半夜的胡話,最多的就是以後再也不讓你受苦了。

  我感覺我攢下的飯錢、偷偷給他帶回的零食都是有價值的,因為他都記在了心裡,就像我一樣。

  01年的某一天,他把我帶去了公司,我終於知道他是究竟做的有多麼成功,公司里的每一個人都對我很好,不過我知道他們更多的是因為他。

  其她的明星到是還好,不過當看到了就比我大了兩幾歲但是可愛的多得多的文根英,尤其是她也過來叫著oppa的時候,我感覺到了威脅。

  從那天之後,我就不在讓他按我的鼻子,每次來公司也都穿的很漂亮,但是她是個明星,而我不是。

  於是我找到了他,認真的對他說我也想當明星。沒有想像中的為難,他很輕易的就答應了下來,我終於知道了有一個人無條件支持我做任何事情是多麼的幸福。

  不過現實再次打擊了我,我的演技很爛,尤其是跟文根英相比,雖然大家都在勸我說對方是幾十年見不到一個的天才,但是我依舊不甘心,為什麼我不是天才?

  察覺到了我的難過,他當時幾乎停下了手裡全部的工作,足足陪了我幾個月,就在那個時候,我們發現了我的歌聲貌似還挺好聽的。

  不過他說這樣是不夠的,因為一個只會唱歌的歌手不會長久的。至於舞蹈,我的身體也不是那麼靈活,於是他和我一起,我們兩個人一起去學了吉他。

  他真的很聰明,僅僅半年不到,他就已經比老師談的還要好了,而後反過來教我,其實我是故意學的慢一些的,因為我想讓他更長久的教我。

  而後我就正式成了公司的一員,名頭很大的那種!因為我是公司的唯一個全職簽約的藝人,和其她掛靠的歐尼們都不同,我是真真正正的自己人。

  同時也是公司的唯一個歌手,如果那時候我算是歌手的話。不過公司的人都對我非常好,當他忙起來後,我也都會在公司自己練習。

  大家總是願意逗我,不過放在今天我感覺她們是包含著真心的:「智恩好好練習啊,等以後成了大明星帶著公司一起前進啊,最好你一個人就能養活我們整個公司!」

  「你們都等著我吧!等我再大一些的!等我的變聲期過去的!等我的吉他比我哥談的還好的!」當時我都是這麼回答她們的,我很喜歡大家在一起的感覺。

  不過我現在已經長大了,已經有了一副令人稱道的好嗓子,吉他幾乎是女性明星中談的最好的了,也成為了可以供養一個公司的大明星,可是你們呢?

  快樂的時間總是過的特別快,那是04年一天,像是往常一樣,他送我到了學校,不過在我要下車時他緊緊的抱住了我,很用力。

  「智恩啊,自己都是大姑娘了,以後要堅強知道嗎?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要記得你是我孔陸的妹妹!這張照片就給我當個紀念吧!」說完他從我的錢包里翻出一張我在漢江邊的照片,而後直接離開了。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當天晚上來接我的竟然是我的父母,我根本就沒有理他們,而是偏執的回到了我們的家。

  那裡面已經空空如也,只有我的行李被打包放在了一旁,從哪粗糙的手法看就知道是他做的。

  一連好多天我都在滿世界的找著他,不過沒有,什麼都沒有了,公司沒有了,那些歐尼們也沒有了,甚至連家都沒有了。

  父母一直對我很好,特別好!我雖然想把這個理解成愛,不過這份愛卻為什麼不那麼純粹?

  他走之前給我留下了一筆20億的巨款,由專門的人員來運作,他特別說明了這筆錢可以拿去還債,但是每一年最多支取2億,而且還要經過我和委託方的同意。

  至於十年後,他恐怕就不用再擔心我了吧。當然我更願意理解成10年內他一定會回來找我。

  好在我終於還是等到了,都沒用到十年。

  雖然他失憶了,雖然他貌似還有了女朋友,不過這些都不是問題,因為我才是他的家人。

  無論他是叫孔陸還是李夢龍,他都是我的他。他曾經給了我一個家,現在我也要給他一個家。

  只不過李順圭……

  李智恩,你才是最棒的,加油!

  為了李夢龍、孔陸、你的他奮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