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最賺錢的是什麼

  賴守義可不是什麼講禮儀的傢伙,在臥龍村,他哪裡去不得,見雲二不出來,直接就闖了進去。

  一進屋,賴守義就被桌上的美味吸引了。

  既然請大家吃飯,雲超就不會太小氣,數斤重的大魚一共燉了五條,滿滿裝了兩大盆。

  不光是魚,雜糧面也用了十幾斤,不然可餵不飽嚴重缺乏油水的一幫大肚漢。

  魚湯的鮮,加上鍋貼的香,一下子就把賴守義的饞蟲勾了上來,頓時就覺得手裡拎的一串小鳥不香了。

  「哈哈,賴小二,你來得正好,石頭,給他盛半碗魚湯嘗嘗。」

  出乎眾人的意料,一向和賴守義不對付的雲超居然要主動請他喝魚湯。

  好幾個剛剛對雲超印象才略有改觀的村民,當即就撇起了嘴,真是狗肉上不了大席,還以為雲二出息了呢,原來還是那個只敢偷雞摸狗的慫包,剛才還意氣風發,現在一見村正的兒子就慫了!

  石頭也很鬱悶,他想跟的是一個英雄,可不是一個軟蛋,雲超的表現讓他很失望。

  不過,既然已經答應跟著雲超干,石頭就沒有當眾違背他的話,不情不願地給賴守義盛了半勺魚湯。

  至於魚,那是一塊都沒有,雲二不是說了嗎,給賴小二盛魚湯,沒說要盛魚!

  賴守義看看剛剛蓋住碗底的魚湯,再看看石頭那張臭臉,很想把手裡的碗砸過去。

  可是聞到魚湯的美味,終究還是壓住了怒火,並且鬼使神差地把碗湊到了嘴邊。

  然後……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當第一口魚湯喝進嘴裡,賴守義就下定決心,自己今天必須要吃雲二的魚!

  看到賴守義臉上的表情,雲超微微一笑,親自給他碗裡盛了一塊魚肉。

  而且,還親自教他怎麼去刺,怎麼吃魚。

  這一下,賴守義的決心更堅定了:「雲二,你的魚是怎麼做的?告訴我,我以後罩著你!」

  雲超哈哈一笑:「怎麼做不重要,難道你不想知道這些魚是怎麼抓的嗎?」

  說著,雲超就把一塊焦香四溢的鍋貼塞到了賴守義手裡。

  咬了一口鍋貼,賴守義的眼淚差點兒沒下來,太特麼好吃了,比城裡的東西還好吃!

  在雲超原主的記里,臥龍村有一家算一家,就沒有一家人做飯炒菜的。

  不是燉,就是蒸,至於煎、炒、烹、炸,那是一樣都沒有。

  浸飽了魚湯的麵餅,在鍋壁上烤得金黃酥脆,不比炸出來的點心差多少。

  所以,賴守義才覺得那麼好吃,動物油脂和麵食這種碳水化合物的結合,能最大程度刺激人類的味覺細胞,讓人體大量分泌多巴胺,導致心情愉悅。

  「雲……雲二,說吧,你要多少糧食,才能把抓魚的法子告訴我?」

  好吧,賴守義已經形成條件反射了,不等雲超開口,就直接讓他提條件。

  「別急,來來來,跟我去看看抓的魚。」

  雲超把賴守義領進廚房,指著地上的竹筐:「看到沒有,這些是我用了半天時間抓的,而且剛才還吃掉了好幾條。」

  看到竹筐里那麼多大魚,賴守義的眼睛都直了,這要是都做成剛才自己吃的那些魚肉魚湯,該多過癮啊?

  「雲二,你就別繞彎子了,趕緊說,要多少糧食?」

  賴守義也不傻,知道雲超又是讓他吃東西,又是讓他看魚,就是想要他家的糧食。

  「賴小二,你回去,叫你爹過來,這件事情太大,你一個小屁孩做不了主。」

  「你……」

  賴守義氣得眼皮子直抽抽,你才多大,竟然叫我小屁孩,你才小屁孩,你全家都小屁孩!

  按照以往他二少爺的脾氣,早大耳刮子呼雲二這小子了。

  可是今天賴守義不但沒有動手,就連廢話都沒說一句,只是恨恨地瞪了雲超一眼,說了一句你等著,就悻悻地準備離開。

  「別急,先等一下。」

  雲超沒有讓賴守義空著手回去,拿了一個碗,盛了幾塊魚肉,半碗魚湯,讓他帶回去給賴志成嘗嘗。

  賴守義雖然壞,但不蠢,品嘗了魚肉的美味,而且看到雲超只是一天就抓了那麼多大魚,當即就意識到,自己家發跡的機會很可能就要來了!

  賴守義一走,眾人再看雲超的目光就變了。

  原本以為這小子是個慫蛋,誰知他是另有想法。

  「超哥兒,你……你真的要把抓魚的法子跟村正換糧食嗎?」

  「這可是能傳家的秘術啊,難道就這樣輕易傳給姓賴的嗎?」

  「超哥兒,姓賴的不是好人,可不能便宜他啊!」

  「對,超哥兒別怕,真要是姓賴的敢硬來,咱們大家一起跟他干!」

  「……」

  眼睜睜看著雲超要把傳家秘術交出去,即便再畏懼賴志成的淫威,眾人還是忍不住勸說起來,希望他能改變主意。

  雲超能感覺出來,大家都是好心,是真心怕自己吃虧。

  「大家放心吧,就算教會姓賴的,我也不會吃虧。」

  不是雲超害怕賴志成,實在是沒有隱瞞的必要,他的捕魚方法並沒有那麼高的技術難度,只要看一遍,再琢磨琢磨,很快就能學會。

  就算不親眼看叉魚,只要去臥龍溝看看那些冰窟窿,時間長了,聰明人也能想到是怎麼回事。

  至於光線折射的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實踐出真知,千萬別小看古人,只要多試驗幾遍,就算沒有理論指導,也會有人發現叉魚的角度問題。

  與其時間長了被人發現,一文錢也撈不著,還不如利用信息差,迅速積攢一筆啟動資金。

  最賺錢的從來就不是那些自己生產的企業,而是出售技術,出售信息,出售專利。

  後世某些彈丸島國,為什麼那麼發達,還不是靠技術,靠專利。

  如果雲超不是把捕鳥技術用來交換,想要抓到和百來斤糧食等同價值的鳥雀,不知道要用多長時間,哪還有時間去抓魚?

  同理,如果雲超守著捕魚的秘密,自己就要天天去叉魚,那就什麼事情也幹不了了。

  一個穿越者,如果淪落到靠天天出賣苦力過活,還不如直接一頭碰死,說不定還能再穿回去。

  「雲二,滾出來,我爹讓你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