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已經做到了這一步,張泰秀當然也就沒有拒絕別人的理由。Google搜索事實上,他和數島努力了這麼久。唯一的目的就是親手把綠河殺手送上法庭,讓他在法庭上承認自己的罪行!
但是很顯然,複雜的法律程序給了這傢伙足夠的自信,並且這個心思縝密的殺人狂魔,也早就考慮到了自己一旦被警方抓住,之後的對策!
大概過了10分鐘左右,綠河殺手的律師終於被允許和他的當事人見面!
於是律師便走進了審訊室!而隨之監控畫面也被關閉,同時聯幫調查局的相關人員也都離開了房間,因為在律師和當事人交談的時候,司法人員不得在現場!
在美國,律師的能量很大,而且因為美國採用的是海洋法系,簡單的說就是定罪是由陪審團來決定的,而且嚴格根據判例法來執行!這就意味著,想要讓陪審團相信他是綠河殺手,就必須找出足以讓人信服的證據!
但是眼下,這正是最難的一點。
為什麼會這麼困難呢?因為綠河殺手每一次都把現場清理的乾乾淨淨,甚至就連屍體一樣,他也會用漂白劑,腐蝕自己留下的痕跡!
所以40年來,警方始終沒有發現這個人的任何信息,而現在他雖然被人在案發現場抓了現行的犯罪,卻並不能把他和40年來不斷發生的殘忍的案件相聯繫起來,甚至考慮到受害人的身份,想要讓陪審團相信一個站街女受到侵犯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這就是眼下聯邦調查局面臨的困局了,身為韓國的檢察官,張泰秀對於眼下所處的局面還是能夠有清醒的認識的,不過在下結論之前,他先要看看之前審訊的錄像!
於是FBI探員便按照他的要求找來了剛才審訊的錄像!
畫面中那個木訥,拘謹,孤僻的男人就坐在那裡,如果不是鏡頭裡探員們走來走去,甚至時不時的發出聲響和提問,張泰秀覺得畫面好像就是靜止的一樣,甚至當在場的探員轉身過去的時候,張泰秀竟然還看見那個叫瑞奇的男人,居然看向了鏡頭,臉上露出了淡然而平靜的微笑!
這傢伙根本就沒有把坐牢當成一回事兒,他也沒有感受到任何的恐懼,他就好像坐在那裡等著你出牌的對手一樣,讓人琢磨不透,而他臉上的微笑更是讓你懷疑他手上握著一把好牌!
真是個讓人頭疼的傢伙!
張泰秀死死的盯著屏幕上的那個男人,眉頭緊鎖著,似乎要看穿他的內心,而一旁的數島也跟著湊了上來。
「這傢伙居然還笑?他居然笑得出來?」
「他當然笑得出來?40年他沒有留下任何的犯罪記錄,我剛才看過他的檔案,甚至連汽車罰單都很少!可如果我們沒搞錯的話,這傢伙明明殺了七八十個人,也許還會更多,他看透了,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控告他,綠河殺手,依舊是西雅圖的噩夢,就算他被關進了監獄,綠河殺手停止了殺戮,那也不能說明他就是綠河殺手!」
「哎,真是頭疼!你有什麼好辦法?」
張泰秀想了想,然後轉身叫住了聯邦探員說道:
「要是我沒搞錯的話,上一名受害人應該叫莉莉,他是西雅圖社區大學的一名大學生,是個黑人女孩,那個女孩和他認識,不過他們只是一起參加宗教活動,其他教會的成員可能並不認識他們!但是我想看看現場的驗屍報告!」
「你是說一兩個星期前的那個案子?那個案子還在調查中……」
「我知道!當初我接到消息就立刻飛到西雅圖這邊了,不過,我沒有等到驗屍報告出爐,就開始了後面的調查工作,所以我不知道後續的結果是什麼!」
「那好吧!我幫你把那份驗屍報告找來,也許能夠給你一些幫助!」
現在西雅圖FBI分局已經把張太秀當成了最後的希望。所以對他的要求自然極力滿足,而張泰秀也十分期待,自己可以儘快找到足夠送這傢伙進監獄的證據。
20分鐘之後,一份報告被拿到了張泰秀的面前,而此時律師已經從房間裡走出來,隨後被帶到了這間房間裡!
張泰秀知道,自己作為案件的當事人,有可能被律師提問,於是他就默默的等著對方走向自己!
「你們就是報案人?我想請你們解釋一下,為什麼當時你們會出現在哪裡,你們是不是在監視我的當事人?」
「實在抱歉!我一不小心把手機落在了他的車上!」
「手機?」
「是的!上個禮拜我們一起去喝酒的時候,我曾經坐過他的車,大概就是那個時候手機掉了進去!」
聽到張泰秀的話,律師有些沉默的點了點頭,卻拿這個狡猾的傢伙,沒有什麼辦法。
只要這傢伙敢說他們是在監視瑞奇,那麼陪審團就不得不考慮一下,FBI方面是否是在有罪推斷的情況下故意設局陷害他的當事人,這裡面涉及到很複雜的法律辯護策略,以及對抗人心的方式,但是律師的打算。卻被張泰秀的證詞輕而易舉的給化解了。
「我很懷疑你們說法的真實性,難道真的有人手機丟了一周之後才會發覺嗎?」
「為什麼不會呢?我想知道你質疑我的理由是什麼?」
張泰秀說完便不再理睬這個傢伙,就算對方是律師,他也沒有什麼可擔心的,而此時他則把目光留在了那份驗屍報告上!
屍體上有多處痕跡,死者的下半身,更是有出血的跡象,可以顯示她在生前遭受了長時間的折磨和侵犯!
張太秀粗略的掃過了屍檢報告,報告上對於死者的死亡原因,以及兇手的身高體重做了一個大致的推測,然而這些依舊是間接證據,它們只能證明瑞奇可能是嫌疑人,卻並不能證明兇手就是他。
這要怎麼辦才好?
張泰秀口思冥想這樣,而此時律師則在和FBI的人討價還價。
「我的當事人已經答應,承認他非法禁錮了那位可憐的女士,不過他們事先就談好了價格,所以侵犯什麼的就談不上!要是你們同意的話,我就讓我的當事人簽一份認罪協議,然後我就可以把人帶走了!」
「非法拘禁?你開什麼玩笑,這傢伙明明就是綠河殺手,除了他,還有誰會把女人帶到那裡去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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