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救下凱米!(求月票!求推薦!求打賞!)

  「快點的,配合我們,將人魚咖啡廳的女人騙出來,這樣我們就不會對你的母親動手,不然,嘿嘿。」一個黃頭海賊懷笑了兩聲。

  「噠咩喲,你這個壞蛋大叔!」凱米幼小的身子往後退了退,鼓著嘴瞪著眼氣憤的仰頭瞪著這個海賊。

  本來她去人魚咖啡廳,和母親聊了一會,然後自己一個人往家裡面走。

  誰知道在半路被這些壞蛋堵住了。

  在人魚咖啡廳這些大叔還挺老實,畢竟有人看著,如果她們不老實,太陽海賊團直接過來收拾了他們。

  但她萬萬沒想到,這些壞蛋竟然偷偷摸摸要她配合引出人魚咖啡廳的姐姐們。

  凱米不知道他們要做什麼,不過想想就知道不是什麼好事。

  只要她大聲喊,她相信,一定有人回來救她的。

  畢竟,有一個海軍就站在不遠處的街角處啊

  凱米膽子更足了!

  「救命啊!」

  「救救我,這些大壞蛋要對人魚咖啡廳的姐姐們做壞事!」

  凱米扯著嗓子大聲喊著,看到遠處的那個海軍動了,她一臉的激動。

  「哈哈哈,你這個笨蛋,再怎麼喊也沒用,這片街沒人。」背對著盧卡斯的光頭海賊笑道。

  十幾個人紛紛背對著盧卡斯,猖狂的笑了出來,一個個伸手就要去抓凱米的小胳膊。

  「壞蛋,滾開!」

  「有人來救我啦!」凱米直接拍開那個海賊的手,得意的說道。

  「哈哈哈,這個笨蛋,哪有人會在這種地方?」一個背對著盧卡斯的海賊笑道。

  「哎,該說你們警覺性太差,還是你們這一路太過順風順水了呢?」盧卡斯站在一個海賊身後,手上拿著刀,用刀身拍了拍這個海賊的臉。

  「呃」這個海賊身子突然一僵,眼睛看著自己臉旁映著寒光的刀,咽了口唾沫,嚇得雙腿打抖。

  「混蛋!」光頭海賊生氣的轉過身來,他們竟然被其他人摸到了身後。

  光頭剛要摸槍,身子剛轉過來,一把槍頂在了他的腦袋上。

  雖然盧卡斯槍法很差勁,但無奈的是,海賊離他太近了,頂著腦袋這絕對100%爆頭啊。

  而且,用的槍還是光頭的槍。

  「什麼時候」光頭震驚的看著盧卡斯用著他的槍頂著他的腦袋。

  其他海賊看到盧卡斯一手用槍頂住船長,紛紛嚇得不敢動了,生怕對方直接開槍殺了船長。

  「我都」

  算了,盧卡斯無力吐槽。

  「人家小女孩早就發現我了,你們得多笨才到現在才發現我啊。」盧卡斯一刀拍在另一個海賊的腦袋上,另一手的槍砸了一下光頭海賊的腦袋。

  真的是,如果世界上的海賊都是這個豬樣,那他估計會輕鬆好幾倍吧。

  「饒、饒命,我們有錢」光頭海賊忍著腦袋上的疼,流淚說道。

  盧卡斯根本沒搭理這個菜雞海賊,對人魚小姑娘試了個眼色:「過來,到我身後。」

  「好的。」凱米得意的瞪了一眼光頭海賊,來到盧卡斯身後,抓著他的衣服。

  「海軍哥哥好帥!」

  「那是。」盧卡斯笑了。

  「你們全部退後。」盧卡斯舉著的手槍使勁頂了頂光頭海賊的腦袋,呵斥道。

  「好,只要不殺都好說。」光頭海賊連忙點頭,帶著他的人往後倒退。

  盧卡斯彎腰看著人魚小姑娘,將自己的帽子摘了下來,交給她。

  「送給我的?」凱米激動的問道。

  「嗯,拿它擋住眼,不要看哦。」盧卡斯將小傢伙手裡的帽子挪了挪,擋在她的眼前。

  「嗯,我不看。」凱米點點頭。

  而見到盧卡斯彎腰和人魚小姑娘說話,光頭海賊目露凶光,從同伴手裡抽出一把刀,舉起就沖了上來。

  盧卡斯手中的長刀翻轉,刀鞘直接甩出,砸在光頭海賊的臉上。

  等待光頭海賊反應過來的時候,盧卡斯已經站了起來,手中長刀已經穿過他的身軀。

  噗!

  光頭海賊連慘叫都沒喊出,盧卡斯已經捂住了他的嘴,將他按倒。

  看著對面戰戰兢兢的海賊們,盧卡斯身子瞬間消失原地,使用剃來到一個海賊身後,捂嘴,抹脖子。

  等到其他人反應過來時,他已經再次使用剃快速來到了另一個海賊身後,捂嘴,抹脖子。

  他整個人不斷穿梭於海賊之中,動作行雲流水,不出一點聲音。

  片刻,這些海賊便被清理的一乾二淨。

  盧卡斯抱起小姑娘,走出了小巷子,這才摘開遮掩著的帽子。

  小凱米激動的看著盧卡斯,大眼睛看著周圍,那些壞蛋呢?

  「你叫什麼名字?」盧卡斯問道。

  「我叫凱米喲,大哥哥。」

  「我帶你去找母親好不好?」

  「好啊。」

  經過一番詢問,盧卡斯才知道,原來凱米的母親,就是在人魚咖啡廳工作的那位淺綠色短髮人魚。

  破案了,他怎麼說這長相,還有那鬼畜的表情那麼熟悉。

  原來是凱米的母親。

  「盧卡斯哥哥,你的手好快哦,那個壞蛋都沒反應過來,他的槍就被你拿走了。」凱米崇拜的看著盧卡斯說道。

  「咳咳,那個就不要崇拜了。」盧卡斯老臉一紅,想起了不堪的往事。

  他還記得幼年時,在北海流浪。

  他好不容易撿到一些錢,去買了塊麵包,美滋滋的坐在街邊吃著麵包,曬著太陽。

  結果等他麵包吃了一半的時候,他才發現,他兜里剩下的錢早在他享受著麵包美味的時候,被偷了!

  那時候,他真正的體驗到了流浪兒的難處。

  吃了苦,他的心態才開始轉變,忘掉自己前世頓頓吃飽的幸福生活。

  那時候,剛被偷錢,盧卡斯找了一個地方睡覺。

  他為了省食物,剩下半塊麵包留了沒吃。

  結果第二天睡醒,他就發現

  鞋被人扒了,麵包也沒了。

  誰啊,那麼過分,天殺的!

  淦!

  還好,小偷沒喪良心到偷褲子。

  然後,從那天開始,他天天捂著一個什麼都沒有的布兜,裝作有一點點錢的樣子在街上亂走。

  專門觀察小偷們的技術,「學習」他們的技術,讓自己了解偷術學會反偷竊。

  防止小偷的招數他都懂了,但偷東西的招數他也會了

  光頭海賊的槍,就是這麼沒得。

  咳咳,黑歷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