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奇!葩!

  「好了,麻煩處理完了,接下來,就到你們了!你們在回到之前的難民營之後,可以自由發揮,只要遵守太陽神教的律例,遵守當地的法律, 在不打擾社會正常運轉之下,盡力去拉攏教徒!切記,不要使用暴力手段!」

  泰德在提到『暴力手段』的時候,特地加重了語調,並再三叮囑:「諸位,明白了嗎?」

  信徒們當然明白這個道理!現在,他們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並且值得團結的力量:「明白!大主教!」

  接下來, 便是針對於教徒們的武器...

  泰德指向各位手中拿的『燒火棍』, 笑著提示道:「由於你們還沒有通過槍械考核測試, 你們手中的武器我要暫時回收保管!執法部門要儘量快點通過考核!我可不想看你們拿著大刀,像原始人那樣保護大家!」

  「是,大主教!」

  「返程!」

  最後,現場只留下100多人處理現場,回收一些仍具有價值的金屬,其他的人則全部撤退回城。記住本站域名

  ...

  泰德昨天沒睡好,返回瓦倫丁之後,因為咖啡的勁兒還沒過,就算非常困頓也無法及時入眠!

  「克里斯,我忙了一天一夜沒合眼,咖啡喝多了,現在想睡卻睡不著,你有什麼辦法嗎?」

  克里斯放下手中的文件,畫面靜止了大約十秒,他才想到一處絕妙的地點:「大人,您若是睡不著的話,可以去民法庭里聽聽, 那裡的法庭並不敲錘子,不會讓您睡得不舒服,今天的執行法官是一位語調平緩的老爺子,在這之前已經做了20年法官...學習完新法之後,便繼續干老本行...」

  說著,克里斯想起了二樓的『學習室』,便開口提醒道:「哦,對了,大人,如果您真的想去聽的話,可以去法庭的二樓,那裡有一處隱蔽的旁聽席,是專門給學員旁聽用的,我沒事兒的時候,下午也會去那裡午睡...」

  「額...既然這樣的話,那我這就去聽聽...」

  泰德剛剛喝掉的樹香粉咖啡確實有那麼億點點多,依舊沒喚起哪怕一內內困意,導致他腦子仍然迷迷糊糊的...

  ...

  法庭內,二樓的隱蔽旁聽席裡面。

  室內一個人都沒有,很適合睡覺...

  只不過, 就在他掏出枕頭, 打算聽白噪音睡覺的時候,泰德看到一位養殖戶牽著一頭羊滿臉問號地站在法庭里看著法官,另一邊應該是被告,是一位衣著光線的男子,此刻他也一臉懵逼...

  所以...剛剛被喚醒的一丟丟睡意,徹底被這奇怪的陣容吹散。

  「開庭!」

  緊接著,便是法官宣讀固定開場白,再介紹了原告和被告,以及案件的概況。

  最後,他才對著原告開口問道:「原告,在審理案件開始之前,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法官大人,我因為領主大人的恩惠,得到了一片土地200年的使用權,現在開了一家不小的牧場,生活過得越來越好,可直到3天前,我發現了我的鄰居,蓋倫先生,前來採購肉類的時候,對養殖場的一頭母羊圖謀不軌!甚至已經付諸行動!我認為這種行為不齒,所以當場抓包!並找到您,讓您給評評理!」

  儘管原告描繪的詞語已經很隱晦了,可眾人也不是傻子!況且他們對三俗有著強烈的嚮往,所以在說出來的時候,大家已經猜到了發生什麼...

  法官之前對這個案件研究了一整天,就算翻遍了刑法也沒找出懲罰懲罰手段,這也讓這位從業20年的法官第一次不知所措!

  於是乎,他盯准了另一邊的被告:「被告,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法官大人,我堅信法庭是公正的,我家也受領主大人的恩惠,開了一家烤肉店,生意還不錯,奈何我不喜歡類人型生物,或者是智慧生物,只對自由的小羊情有獨鍾,我認為他們即使是牲口,最終會被吃掉!在那之前也應該享有愛的權利!」

  聽到此番講解,前來聽審的觀眾全部捂著嘴,想笑又不太敢...

  陪審團的國民警衛隊成員還有從業的法官,也都陰沉著臉,對這荒誕的言論不敢苟同...

  現在,為難的只剩下了法官先生,他是個遵守法律,懂得依法辦事兒的人,更是一名偏執狂,對法律有著近乎變態的推崇。

  可即便如此,他也實在是不知如何給這件事兒定罪。

  若是將一隻羊當做人來判斷,便有點過了,若是把羊當做死物來判斷,又有點不對勁兒,因為它是活物,況且這和律法之中標註的萬物皆有靈相違背...

  「嗯...」看著這份奇葩的案件,法官陷入沉思。

  為了不讓自己的職業生涯出現一件被笑話的奇葩案件,秉承著嚴肅認真的態度,他無奈地開口道:「本法官宣布,暫時休庭,15分鐘!」

  事情變得有趣起來了,大家也都想看看法官如何處理,更想看看陪審團會如何投票...

  而在大家休庭的時候,法官真的帶著文件求助了陪審團成員,然而即便如此,其他人也不知道如何來斷案。

  不知不覺中,15分鐘就到了,而他似乎也有了主意!

  再次開庭!

  待無聊的過場,還有宣讀案件的詳細描述和動機過後,法官宣判了罪狀。

  「本庭宣布!因被告觸發了qj罪,私自占有並破壞他人財產罪,情節惡劣,從而判處被告6個月有期徒刑!處以罰款90枚銀幣!」

  「原告與被告,你們有異議嗎?」

  原告瞪大了眼睛,支支吾吾地開口向法官大人求情:「大人,我只想讓他買下這頭羊而已,並沒想把他送進監獄,因為我秉承著領主大人安樂養羊,無痛屠宰的宗旨,被非禮過的羊肯定不快樂!肉質定不鮮美!僅此而已...」

  被告見自己要被送進採石場,無償工作6個月,瞬間蔫兒了,痛哭流涕地講述他和那頭羊之間的愛戀:「法官大人,我和沫沫是真心相愛,只是種族將我們分開,為何人類可以和其他種族完婚,但無法與羊攜手共度一生!這不公平!」

  二樓的旁聽席內,泰德捂著臉,在角落裡默默注視著這荒誕的一幕。

  這名執著的法官,堅信自己的判罰沒問題,貫徹落實了一切犯罪均從重的原則,能判無期,絕不判150年監禁!

  此情此景,被告準備上訴,即便眼前的法官會駁回,他也要試一試:「法官大人,我要上訴,要求重審!」

  「駁回上訴請求!」

  這下,泰德徹底忍不住了,若今日這個人因為對一頭動物實施犯罪而進入監獄,傳出去定會成為全世界人的笑柄!

  泰德連忙從二樓探出頭,叫停了案件審理:「誒!你們先停一下!」

  「領主大人!?」法官戴上眼鏡,抬起頭就看見了泰德在樓上無奈地注視著自己。

  一聽到領主大人也來了,在場的所有人全部打起了精神,他們都想看看法律的制定者會如何處理這搞笑的案件。

  泰德所借鑑的法律,其制定團體的成員們,都是堅定的無神論者,所以他們根本就沒考慮對某些動物圖謀不軌,會觸犯神怒!

  再加上泰德的懶癌犯了,只考慮到了智慧生物群體,對照法律稍作修改便拿去用了...

  「咳咳...法官先生,你不覺得,你的判罰有點重了?」

  「額,領主大人,我並不覺得判罰過重,按照法律對物品和類人型生物的部分,我們採取了折中的手段,我認為這樣的判罰十分合理...」

  這位法官的思想依舊停留在舊社會,還沒有完全與新時代接軌,所以泰德將自己的想法再次輸出給大家,他迅速沿著樓梯來到法庭內部,講出自己的見解...

  「法律沒有折中,這算是個漏洞,我現在就可以站出來修補!畢竟我是法律的制定者之一,擁有修改法律的權利,只要經過其他審理者共同簽字,法律就可以直接通過!其過程一般不會超過3個小時...」

  說到底法官只是按照規則辦事兒,若是規則裡面有這一條,大家便都不用犯難了,同時,在場還見到了一條新法令的誕生!

  雖然有點荒誕...但也是活久見!這樣的機會並不多。

  「額...領主大人,若是您有更好的辦法,請說來聽聽,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這不是我們不會變通,而是為了貫徹求真務實的態度,這才是法律的魅力所在...」

  「的確如此,我來也是因為這個!」

  說著,泰德轉身看向一臉嚴肅的陪審團,和身後的吃瓜群眾。

  「諸位...接下來我的提問不會成為任何案件的供詞,請各位如實回答...」

  「敢問在座的各位,家裡養狗的舉個手...」

  北境的人民,每家都是獵人,沒有幾乎,他們牽著狗子不管有事兒沒事兒都會去樹林裡抓兔子...

  所以!狗子成了北境人家的標配,泰德自己家都養了20多條狗子...就算是新加入的月精靈和烈火部落的老鐵們,也都養著不少狗子,平均下來,每個北境人都會有1.8條狗...

  此問一出,在場的所有人,全部舉起了手,唯一沒舉手的,是身後的法官,最近因為兒子結婚,帶走了家裡的兩條狗,他正準備去別人家買幾條,可他是法官,為了真實嚴謹,所以並沒舉手。

  在其他人眼中,法官大人沒舉手是因為他是法官,大家戰術性忽略了他。

  泰德則繼續發問:「那麼,大家有沒有對狗子做過包含愛的親密動作,包括但不限於親吻狗子的額頭,撫摸肚皮,刷毛洗澡等...」

  「做過的請舉手?」

  現場,依舊是全票通過!

  得到了結果,泰德轉身看向法官:「請問法官,你曾經有沒有對狗子做過親密行為?」

  「的確有過...」

  「那按照你的判罰,幾乎所有北境人都犯了偉卸罪,都得進監獄裡待上半年...」

  「這...」

  沒等法官繼續回答,泰德轉身看向其他民眾:「法律有漏洞,像這種有爭議的情況,可以寫提議信給市長克里斯,他會在收到信的2472小時之內解決問題...」

  「而現在,我代表法律部,現場寫一條提議,就由法官和陪審團,還有在場的各位參謀參謀,因為你們代表了北境大多數人的想法,若是你們覺得沒問題,那我就可以親自將信件交給法律部門,3小時內,將這條法律添加至憲法裡...」

  「諸位,你們有異議嗎?」

  現場雅雀無聲...他們還沒這麼近距離接觸過領主大人。

  如此看來,他是個講道理且和藹的人,而他眼眶上的黑眼圈,就是他兢兢業業為人民的證明!他肯定不是在撒謊!

  就算是撒謊,也肯定不會在這麼多人面前誇下海口!

  「既然你們沒有異議,不出聲...我就當你們默認了!」

  緊接著,泰德從挎包里掏出了一瓶牛奶...

  「諸位,你們今天早上都喝牛奶了嗎?」

  「喝了!」

  「那各位有沒有想過,第一位喝牛奶的勇士...是怎么喝的?」

  就算那位勇士是用碗喝的,在泰德這般陰陽怪氣之下,吃幾碗粉兒已經不重要了...

  「噗呲...哈哈哈!」

  ...

  現場鬨笑持續了接近2分鐘才停下,就連不苟言笑的法官也捂住了嘴巴擋住自己的表情。

  陪審團亦是如此,他們有不少人摘下帽子擋在面前,不讓其他人發現自己臉...

  「答案不言而喻,所以這條我們暫且略過,等最後說!」

  「現在,我給大家做個假設,假設這頭羊有智商,且可以說話,讓她從原告和被告中選一個跟著走,她會怎麼選?」

  「按照北境的俗語,能體面地活著,就不要尋短見!不論被告對羊做出了什麼樣的舉動,也比原告要溫柔...因為原告會把她送進屠宰場,做成羊排,而被告只是做了一些看起來不道德的事情...」

  這時,一個2b舉起了手:「可...大人,若我是那隻羊,遭受了這般對待,我肯定會自盡!」

  不論是什麼年代,總會有這樣的槓精,泰德早就習慣了。

  「因為你代入了強者視角,若是你帶入了弱者的動物視角,就不會這麼想了,回去好好看看書,你會有答案的...」

  「謝大人指點迷津...」

  好在泰德是這片區域的老大,他的話就是最終解釋權,他從不怕被質疑。

  經過這麼一番解釋,大家心裡也算是有了答案。

  所以!泰德直接將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

  「我建議刑法除了針對類人型生物的犯罪,還要對動物做細化分...」

  「將動物分成三類,第一類是智慧型魔獸,其智商不輸人類!若他們加入了我們北境,遵守法律,就會自動獲得『公民權』!傷害他們等同於傷害類人型智慧生物...我家就有一位,城外的樹人們亦是如此」

  「其二為寵物,我們會出台法律,將虐待和虐殺寵物入刑,處以社區勞動和高額的罰款來制止此類犯罪。當然,你們依舊可以像往常那樣愛撫狗子,這不犯法...」

  「其三,是牲畜或者其他可以被食用的生物,我們會列出一個具體清單,大家不用擔心...」

  「第三類動物會被歸類為財產,傷害他們等於破壞他人財產...」

  「所以,被告的量刑,我建議參考如下...」

  「因被告並沒有強行霸占他人財產,僅僅是隱瞞了使用物主的物品。對原告的財產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傷,按照北境法律,你需要買下這頭羊,並被處10枚銀幣的罰金,和100個小時的無償社區勞動,需要在三個月內完成...對此,法官先生,你有異議嗎?」

  「沒有異議,領主大人...」

  「陪審團們有異議嗎?」

  「沒有...」

  「在場的各位覺得這個判罰合理嗎?若是在座的覺得合理,我會把這個案件封存為經典案例,同時添加法律的條款...」

  在場的吃瓜群眾也都點頭表示這條法律沒毛病,況且北境法律一般都是從重來的,毀壞他人的財產,份額少,被判處100小時社區勞動,很合理!

  「很合理!」

  「那就這麼定了!你們處理後面的事情,我搞定法律,如何?」

  「沒問題,領主大人,我和陪審團們願意接受來自北境人民的監督!」

  「明天報紙見絕對轟動整個北境!」

  與此同時,被告支付了錢款,帶著羊『沐沐』等待最終宣判,而他身邊的羊,也開始對這位滲人又蹭又黏...

  很難不讓人亂想,他們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總之,這頭羊可以活到死...照比其他的羊,她很幸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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