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玉》之一。
偷歡共寢招指責。
廣平有一位姓馮的老人,他有一個兒子,名叫相如,父子倆都是讀書人。
馮翁年近六十,性格剛直倔強,家中經常捉襟見肘。
幾年來,他的妻子和兒媳婦又相繼離世,於是他只好自己操持家務。
有一天晚上,相如坐在月光下,忽然看到東鄰的女子,從牆上探出頭來窺視。
仔細一看,發現那女子非常美麗。
相如走近她,馮相如微笑著向她招手,招她過來,她既不過來也不離開。
看她害羞不肯過來,相如就再三邀請她,她這才順著梯子翻牆而過。
相如帶著她回到房間裡,兩人便如夫妻般共寢。
相如問她叫什麼名字,女子說:
「我是鄰家的女兒,名叫紅玉。」
相如非常喜歡她,對她說:
「我們既然已經這樣了,那就要永遠在一起,你願意嗎?」
紅玉點點頭,表示同意。
於是他們兩個立下誓言,彼此永不相負。
從那天開始,紅玉每天晚上都會來找相如,他們就這樣夜夜相會,一直持續了大約半年。
一天晚上,馮翁起床聽到女子的說笑聲,他偷偷查看,發現了紅玉。
他非常憤怒,把相如叫出來罵道:
「你這畜牲在做什麼!這麼大了還不知道上進學習,反而在這裡搞這種風流韻事!」
「這事如果被外人知道了,你會名聲掃地,如果不被人知道,也會損害你的壽命!」
相如跪地認錯,流著淚說他知道錯了。
馮翁又斥責紅玉:
「你身為女子,不遵守閨中的規矩,自己的名聲都保不住,還想玷污別人的名譽。」
「一旦事情暴露,我家也要跟著蒙羞!」
罵完之後,馮翁憤怒地回房睡覺去了。
紅玉流著淚說:
「被長輩責罵,實在是讓我感到羞愧和恥辱!」
「看來我們兩個人的緣分到頭了!」
相如說:
「有父親在,我不能自作主張。」
「如果你對我有情,就應該忍受這些,繼續和我在一起。」
但紅玉態度堅決,表示要離開。
相如流下了眼淚,紅玉安慰他說:
「我和你之間沒有媒妁之言,也沒有父母之命,我們這樣翻牆越戶地在一起,怎麼可能白頭偕老呢?」
「我知道一個地方有一個好姑娘可以娶,你可以去求婚。」
相如告訴紅玉,他家裡很窮,紅玉說:
「明晚你來等我,我會幫你籌劃這件事。」
第二天晚上,紅玉果然來了,她拿出四十兩白銀送給相如,說:
「從這裡往東六十里有個吳村,村裡有戶姓衛的人家,有個十八歲的女兒還沒有出嫁。」
「因為要的彩禮太高,所以還沒人娶她。」
「你拿出這些錢去求婚,他們一定會答應的。」
說完,紅玉走了。
馮相如趁著一個機會,向父親表達了自己看中了衛家女兒,想要去衛家求親意願,但他擔心父親會因為資金問題而阻止他,所以隱瞞了紅玉給他銀子的事。
父親自忖家中並無多少積蓄,因此想要阻止他。
馮相如再次以溫和的語氣向父親解釋:
「我可以先試試,不行再作打算。」
父親最終被他說動,點了點頭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