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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到往日在明軍心目中不可戰勝的遼東建奴被人像砍瓜切菜一樣被人毫不費力地刺死。轉即,朱玄水在經常短暫的震撼之後,忍不住想笑。感覺那些哀號著毫無還手之力的建奴是如此的滑稽,如此的可鄙。
同朱玄水一樣,阿山也被這支明軍古怪的戰法弄得目瞪口呆。
轉眼,自己的隊伍頓時一空。
漢軍本就是沒用的鼠輩,尤其是孔兆手下這群曾經的明軍,在拋棄了故國做了滿清的包衣奴才之後,已是毫無榮譽感可言。
一支沒有尊嚴的軍隊,若是打順風仗,虐起菜鳥,自然是奮勇爭先,表面上看起來戰鬥力有的時候甚至比正經的清八旗還強上一籌。可一旦啃到硬骨頭,在付出一定傷亡之後,立即就散了,卻沒有滿蒙八旗的剽悍和韌勁。
在付出重大傷亡之後,漢軍終於扛不住了,衝鋒的腳步慢下來。相互推搡著,擁擠著,死活也不肯向前,有的人甚至調轉了身子,等到軍隊一旦崩潰,就轉身逃命。
完全由建州人組成的督戰隊大叫著,提著大刀不停地砍殺著畏懼不前的漢軍,竭力維持著搖搖欲墜的陣形。
阿山戰鬥經驗豐富,如何看不出軍隊所面臨的危機。敵人的統帥若是一個沙場老將,如何肯放過這個破陣良機,只需將手頭那六十來騎放出,一個衝鋒,立即就能結束這場戰鬥。
孔兆的漢軍已經沒有鬥志了,若是再遇到敵人騎兵突陣,若不調頭逃命才怪。他們逃命不要緊,反會將建州勇士裹在其中。
他心中一寒,背心立即就有冷汗滲出。
還好,敵人陣中騎在馬上那個年輕得過分的主帥好象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這小子擺下的這個怪陣雖然厲害,卻是個雛兒。
這樣的好機會,阿山如何能夠放過。失去了蒙古騎兵,失去了戰場機動力,現在撤退已經沒有可能了。只能集中手上最精銳的士卒拼死一搏,或許還有反敗為勝的機會。
敵人的陣勢雖然厲害,可漢狗都是膽小鬼,只要用我滿州勇士一突,立即就能堅決戰鬥。
「建州的勇士,隨我殺敵!」阿山大喝一聲,在戰場上如同響起了一個霹靂。漢狗都是軟蛋,只知道躲在陣中用長得出奇的長矛亂戳。今日就讓你們見識見識我滿州勇士的厲害。
只要殺得兩個敵人,他們自然就會潰了。
這一幕,老子在歷次同明狗廝殺時見得實在是太多了。
既然主將衝鋒在起來,另外一百個建州八旗軍同時發出一聲呼嘯,跟了上去。
阿山手下有一百滿八旗士卒,雖然還比不上正宗的建州白甲,可戰鬥力和兇悍程度卻大大地超過普通漢軍。
一個個滿目猙獰,大叫著,扭曲著面孔,揮舞著手中盾牌、兵器撲上去。
確實,剛才漢軍發生動搖時,孫元因為作戰經驗不足,並沒有意識到這是最後一個出擊的良機。實際上,孫元雖然能夠依靠著現代人的見識訓練出一支殺人機器一樣的軍隊,可戰場嗅覺、臨陣應變能力卻還是個初哥。上了戰場,他只是將陣一擺,打就是了。至於如何變化,卻是一無所知。
孫元也知道這是自己的短板,一個好的統帥,有的時候其實並不是一個合格的大將。所以,平日裡的的他只能效法清末的曾國藩,結硬寨、打呆仗,依靠絕對的實力碾壓對手。至於什麼三十六計,見鬼去吧!
其實,朱玄水剛才也發現了破敵的良機。卻處於對孫元的敬佩,又或者說出於對他的尊重,以為他另有破敵良方,一直沒有出言提醒。
可等了半天,等到敵人上督戰隊整頓秩序時,孫元還是木訥地坐在馬上,什麼也沒做。朱玄水就沉不住氣了,小心提醒:「孫元將軍,敵人已經混亂,是不是該讓騎兵出擊了?」
孫元得到朱玄水的提醒,忍不住「啊」一聲:「咳,我倒是忘記應該出擊了,騎兵準備……」
朱玄水聽到孫元這話,氣得一口逆血差點吐出來:這也是一軍的統帥,連基本的兵法都不懂。寧鄉軍兩千虎賁落到他手頭,白瞎了……當然,寧鄉軍卻是這小子一手訓練出來的……
孫元的命令還沒下達,就看到敵陣中衝出來一百個全身鐵甲的士兵,大聲號叫著朝自己衝來。
這群敵人裝備精良,身材高大,手中多是笨重大長兵器,一看就是敵人的精銳。
為首的那個敵將軍雖然不是很高,可手中那根大棍看模樣至少有三五十斤。揮舞著這麼重的兵器,就如同拿著一根竹竿,這他娘簡直就是野人。
顧不得出動騎兵,孫元大喝一聲:「火槍手準備,放!」
一團硝煙在身前瀰漫開去,視線瞬間被被煙霧占滿,什麼也看不清楚。
在濃煙中,有寧鄉軍軍官的大叫:「右刺!」
「右刺!」
激烈的戳刺聲響起,接著是一片苦痛的慘叫。
煙霧小了些,孫元定睛看過去,敵人這一波進攻毫無意外地被自己的長矛陣給粉碎了。
如同森林一般的長矛狠狠地向前伸展,矛尖上還掛著好十多具屍體。
衝上了的那隊敵人有的人頭盔已經被刺掉了,露出醜陋的趣青的頭皮,露出幾根叫人噁心得想嘔吐的金錢鼠尾小辮。
孫元瞪大眼睛看過去,口中不住抽氣:「這就是建奴的八旗主力,太醜了,太醜了,這頭髮,真讓人看不下。」
「第二排,右刺!」
又是一聲亮下,一排長矛瞬間前探,戳進還在不斷湧來的滿清建奴身上。 .zhaoshyanc
那些建奴精銳果然了得,一個個都是武藝出眾之人。手上的長兵器不住揮舞格檔,寧鄉軍士兵的力氣本就不大,手中長矛一旦被敵人擋住,立即就回被那巨大的力量帶得一個趔趄。
這可是一個巨大的破綻,如果換成一般的軍隊,立即會讓人建奴乘機切進來。
可是,還沒等建奴士兵衝進陣來,立即就有一把長矛從他肋下刺入。
俗話說得好,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槍。也就是說,弓箭的殺傷力小於砍刀,而砍刀的殺傷力卻比長槍要小得多。
在戰場上,若是被人射上幾箭,如果有甲冑的保護,你也就傷點油皮。若是被人砍上幾刀,所手的不過是皮外傷,只要搶救及時,縫合傷口止住血,養上幾日一樣活蹦亂跳。可要是被人捅上一槍,不死也得立即失去戰鬥力,躺在地上再也動彈不得。
這也是後世街頭****打架,大多用西瓜刀而不是匕首的緣故。大家出來混,求的是財,匕首這玩意兒太容易弄死人了,不划算。0w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