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志洋也趴了下來,仔細的看那幾個指紋。Google搜索
殘缺不全的指紋,以指尖的位置為主,中間部分按壓的都不是很全面,總面積也都不大的樣子。
「時間還是久了點?」牧志洋有點失望。200多的刷子,刷的還是一聽就貴的銅粉,結果也沒刷出完整的指紋來。
江遠先是取了照相機出來,儘可能清晰的拍了照片,才直起身來,直接看著拍攝出的指紋圖案,緩緩道:「殘是殘了點,但應該能湊出十幾個特徵點。」
牧志洋踮腳看了指紋,頗為意外的道:「這個形狀都不全了,紋路也模模糊糊的,還能提出十幾個特徵點?」
「你應該看看我前些天做的縱火案的指紋。」江遠又俯身拍了幾張指紋照片,接著開始拍攝現場照片。
牧志洋一拍腦袋:「你說我這個聯想能力……唉,也就是你了,換個人過來,這個案子還真不好弄。」
同樣的指紋,若是縣局的現勘擼出來的,痕檢肯定得裝作不屑一顧的樣子。否則怎麼辦呢,殘成這種狗樣子,甭管老嚴還是小王,都是匹配不出來的。
就算指紋的完整度再高一點,兩人估計也是不願意做的。
完整的指紋是有手就能做匹配的,殘缺的指紋可是越殘越鬧心,殘缺成縱火案的程度,那就不僅是鬧心的程度了,還可能損耗心力,損耗的還得是專家級痕檢的心力……
用這種燒掉牛人腦細胞的方式破的案子,如果只是幾輛電動車被盜,辦案民警都會覺得不好意思。
江遠自己做,就沒有那麼多囉嗦的話了,客客氣氣的道:「是我只會指紋。派出所查的話,應該有別的辦法吧。」
「有辦法,也不見得就能破獲了。偷電動車這種的,好多都是流竄作案,跑一個地方呆一段時間,錢花完了,覺得危險了,又去另一個地方,跟旅遊似的。」牧志洋莫名的覺得有點羨慕。
做完現場筆錄的周塔正好回來,聽到牧志洋的後半句,贊同道:「確實是。有些人也知道兔子不吃窩邊草的。」
「我儘快把指紋比出來。」江遠能做的也就是這個了。拖的久了,就算指紋比出來了,犯罪嫌疑人跑了也是個麻煩——這又是現實中的一重麻煩,哪怕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哪裡,異地辦案的手續,耗費的時間和精力,還有燃燒的經費,全都是麻煩。
想像兩位民警,很可能是四位民警,開車前往也許上千公里外的另一個城市,與當地刑偵部門溝通,請求派人協助偵查和逮捕犯罪嫌疑人,在此過程中因為加油、過路費、加班費和食宿大把的花著錢,結果帶回家的是一名偷竊了數輛電動車的小毛賊,還有可能抓不到人……誰想起來,心裡都會欠得慌吧。
比起年輕的牧志洋,周塔更加無法理解江遠。
不過,他習慣了多做事,少說話,幫著江遠把東西整理清楚,就馬不停蹄的趕往小區外的停車區。
到了地方,三人各自戴上手套口罩,開始扒著下水道,試著將視頻里看到的菸頭和垃圾找出來。
三個人,兩大袋,很快都滿足的站了起來。
「污染成這個樣子,估計就菸頭能用了。」江遠嘆了口氣。下水道里的菸頭不少,他全部起了出來,又用小證物袋一個個的收集起來。
就這個動作,江遠做了一刻鐘有餘。
牧志洋看著都累,拖了手套,捂住鼻子又嫌棄的鬆開,道:「垃圾水都浸進去了,還能查DNA?」
「應該沒問題。菸頭保存DNA的能力很強。」江遠仔細觀察了一下菸頭,道:「只要不發霉,10年的菸頭都能測出DNA來。」
「這麼厲害?為什麼?是吸的時候浸進去了?」牧志洋一天到晚跟著師父破案,倒是沒關注過這個。
江遠點點頭,道:「一方面是吸菸的時間長,再一個,是菸頭的結構好,能抵禦外界侵蝕。等到測DNA的時候,把裡面的棉一條條的撕出來,也比較容易測出來。」
「所以我們在派出所里老說,犯罪要學習,你說,都這個時代了,還有人把菸頭丟到犯罪現場的。我們平時搞案子也是,一個個傻乎乎的,到處留的都是證據……」周塔笑呵呵的搖頭。
比起老輔警的周塔,牧志洋反而看的透徹,道:「他們也不是想留證據,他們就是顧不上。我有次跟著師父去搞命案都遇到過一次,兇手殺了人,從巷子裡跑出去,手裡還帶著血,就抽菸,抽完也把菸頭丟跟前,他們不是不知道,是當時腦子已經想不到這些了。太緊張了。」
「這麼說也有道理,反而做盜竊案的輕鬆,思維敏捷,不好找證據。」周塔道。
「做盜竊的,重複次數多,熟練程度也高。一般搞兇殺的,一兩次就完犢子了,沒機會歷練。」牧志洋開始做起了總結。
「兇殺也複雜,現場經常亂糟糟的,又有屍體……相當於一個大項目。盜竊的是小項目。上來就做大項目的人,肯定容易出錯。」周塔同樣總結出了一些經驗。
江遠揚了下證物袋,道:「回去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比到DNA。」
「盡人事聽天命嘛,就是這麼回事。」周塔跟著跑了這麼長時間,也是希望能有結果的。只是相對於成功,他對失敗的經驗更有感觸。
江遠只輕輕點頭,要說起來,這還是他第一次完整的跑一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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