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配槍

  銀行的人很懂事,就聶近和鄧雲舒兩人跟著進了別墅,其他人留在外面處理後續事宜。

  大家圍坐在寬敞客廳沙發上,陳梓依麻利的泡茶送點心。

  劉正儀道謝品茗一口茶水後,笑道:「陳先生,我們第一次親自見面,自然是要送上見面禮的。」說著,側頭示意一下。

  邊上坐著的上尉,立刻起身,變出一個小箱子。

  並且有些挑釁的看了陳浩雲一眼,這才把小箱子放在茶几上。

  陳浩雲暗笑,這是顯擺他也有儲物法寶吧?

  但想來應該是那種容積很小的儲物法寶,甚至可能是專門為了震懾自己,而臨時配備給這位上尉的。

  要是自己真14歲的少年性子,被這麼挑釁,恐怕已經炸毛了。

  不過按理,軍方派出來的人不會如此輕浮才對,所以,這也是試探?

  嘖嘖,這是通過各種試探,看自己相對應的言行舉止,然後來仔細分析自己這個人嗎?

  好在,一個痴肥死宅中年和一個14歲青春少年融合後,連我都不知道我變成什麼性格了!隨便猜吧。

  上尉打開箱鎖,把箱子轉個向,面對陳浩雲的打開。

  不但陳浩雲看清箱子的東西,邊上坐著的聶近和鄧雲舒也看清了。

  箱子內首先是一本顯眼的持槍證,然後是一把網上才能看到的工藝手槍。

  整體銀色,上面雕刻有夏國的雲紋圖樣,並且還是鑲紅邊的,看起來既顯眼又非常的典雅。

  還有三個彈匣,五盒30粒裝的子彈。

  陳浩雲拿過持槍證翻看,果然是自己相片、名字、身份證號的持槍證。

  至於14歲能擁有持槍證?

  這事誰都沒在意。

  陳浩雲把持槍證放回去,一邊示意陳梓依收拾,一邊笑道:「謝謝這份禮物,我非常喜歡。」

  劉正儀也笑道:「這把紅雲銀槍,是被國家認可超凡的標配。不知道陳先生是否知道這含義?」

  陳浩雲略微思考,有些吃驚的問道:「是不是表示讓我們在人間遇到衝突的時候,最好掏出這把手槍示威?」

  劉正儀點點頭:「是的,我們夏國人口這麼多,肯定有些仗著家勢囂張跋扈的。」

  「當這些人挑釁我們的時候,最好掏槍示威,想來稍微有點腦子的都會畏懼退縮。」

  「呃,要是掏槍後對方更加囂張呢?」陳浩雲問道。

  「那就直接開槍射殺吧。」劉正儀聳聳肩。

  邊上的聶近和鄧雲舒不由得打個寒顫。

  這,這什麼特權啊?

  遇到二代們逼迫,掏槍示威就已經很牛逼了。

  最後沒法逼退那些權貴子弟的時候,居然可以開槍射殺?!

  這不會引起大亂嗎?

  陳浩雲卻嘆口氣:「明白了,意思是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動用超凡能力。」

  劉正儀點頭:「是的,直接開槍射擊,最多打死打傷幾個不長眼的東西而已。」

  「可要是動用超凡能力,比如你這樣的,那等於是飛彈轟炸街區,死的可就不是一兩個。」

  「當然,每次動槍,事後我們都會調查,責任不在你這邊,自然免除責任。」

  「但同樣仗著身份亂來,那沒說的,國法處置。」

  「而要是動用超凡能力造成巨大人員傷亡,也沒說的,不論對錯,一樣會遭到懲罰。」

  「所以我們每次把配槍送出去,都希望對方遇到衝突時,能掏槍就掏槍,因為這可以避免99%的後續衝突。」說道後面,劉正儀也有些無奈苦澀了。

  陳浩雲能如何呢,只能表態:保證不主動招惹人,有人招惹他,肯定第一時間掏槍示威。

  雖然這大庭廣眾掏槍,肯定會引起一定騷亂。

  但絕對比一個大火球扔出去好太多了。

  陳浩雲其實對這個國家給出的配槍方式,想得更多。

  按理,超凡對凡人,真的是碾壓狀態的。

  強悍一點的都不需要動手,直接一個眼神就能讓普通人崩潰。

  但這樣解氣嗎?不解氣。

  超凡也是人啊,有時超凡就是覺得要動手才解氣。

  這時掏出槍,這種只要人類有腦子就會畏懼的武器,被槍指著,肯定會嚇懵或求饒。

  看到這樣子,超凡的怒火絕對會下降許多。

  怒火下降,理智恢復了,那就好辦。

  然後當遇到一些氣得超凡足以要殺人的事,國家情願超凡掏槍射擊,而不是用超凡能力大轟炸。

  畢竟如劉正儀說的,開槍射擊也就是打死打傷幾個,超凡轟炸就是飛彈襲擊街區了,死的不是一兩個。

  唉,這是兩害取其小的選擇吧?

  因為國家或許可以憑藉強大的實力,威懾超凡不要搞事。

  但那些亂七八糟的各種二代三代,他們要搞事招惹超凡呢?

  報身份?好多白痴二代的腦迴路是與眾不同的。

  只要你身份沒他長輩高,他就非常樂意甚至更加興奮的凌辱你。

  只要是人,怒火上來了,可沒有理智可說的。

  所以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乾脆給國家認可的超凡配槍。

  這槍不但是身份證明,也是保證事態不會失控的關鍵點。

  因為就算再無腦的二代,看到目標掏出槍,也會第一時間退縮,事後調查清楚再來針對。

  這一退,許多可能會轟動全國的大事件,就會因此消弭。

  所以很多事,真的不是想當然的下道命令,或者制定個法律就可以解決的。

  就比如二代們囂張跋扈欺凌弱小的事,合理嗎?肯定不合理。

  違法了嗎?

  這可說不定,因為人家很可能就是在法律法條邊沿上瘋狂搞事呢?

  能處置嗎?不搞大幾乎不能處置。

  甚至搞大了,也不是真正犯事的人被處置。

  那要是超凡和這種二代對上,結果可想而知。

  而做下轟動事宜的超凡,結果也可想而知。

  不管他是否占了公理道義,只要造成巨大傷亡,國家就必然要處置。

  因為這是為了整體社會的秩序!

  必須要讓超凡們知道,人真的不能隨便亂殺。

  不強硬處置這樣的超凡,信不信立馬就是天下大亂。

  所以為了預防這些明明一開始就是小事的事,不要變成捅破天的大事,超凡還是配槍好,還是那種極為顯眼的配槍。

  這樣懂行人一看就知道什麼狀況,許多事就能因此消弭。

  至於把所有超凡納入編制?

  怎麼納入?

  如陳浩雲這樣的,隨時可以溜到詭界去的,怎麼納入管理?

  而且好多超凡不願意被管!

  但國家給這些超凡發給一把配槍當做護身用,卻是大部分超凡會接受,並且樂意接受的。

  因為這是特權,沒誰能拒絕。

  所以管理一個國家,真的是好辛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