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常,民兵連長由鄉黨委或者村黨支部任命。
民兵也屬於一種榮光。
屬於中國共產黨領導,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力量,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
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
參與現代化社會主義建設、抗震救災,戰備勤務、防衛作戰,維護社會安全秩序。
中國民兵,在過去最為鼎盛時期,人數多達三千萬,這是一支令人生畏的力量。
1958年和1984年等國慶閱兵儀式上,亦有民兵方隊。五八年的民兵方隊規模空前,由工人、農民、學生的眾多民兵方隊組成,其中女民兵方隊更是首例出現。
中國民兵的力量,更是震撼前蘇聯赫魯雪夫。
詩:「颯爽英姿五尺槍,曙光初照演兵場!中華兒女多奇志,不愛紅裝愛武裝!」
曲:「七億人民七億兵,萬里江山萬里營,提高警惕保衛祖國,我們是攻不破的鋼鐵長城!」
一首詩一首曲,無不淋漓盡致展現過去中華兒女全民皆兵,嚴陣以待的英勇尚武氣概!
王建軍正色道:「我可沒有跟你開玩笑!」
「我說你是村民兵連副連長,你就是村民兵連副連長!」
你要明白。他可是縣處級副職國家幹部,一位縣處級幹部,豈會閒著沒事開玩笑?
安排王大牛進入村兵民連,自然有王建軍的深思熟慮。
這就是領導幹部的手段!
現在,他今非昔比。王家莊,必須得有自己的人,而且還得是對自己言聽計從的人?
如此斟酌考慮後,王大牛最為合適不過!
從領導角度來講,可不管你過去品行如何,首當其衝是聽話,不聽話誰用你?
一個人,哪怕品德兼備,可他跟領導不一條心,那就是大忌!
不懂站隊,無法提拔!領導提拔,自然是提拔自己人,咋可能將好處推給外人!
政治領域,拉幫結派,屬於常態!
沒有山頭,那麼就不能再叫政治了!正是因為有一個個山頭主義,才造就政治鬥爭!
這也是難以避免,因為人心變化,立場不同!
王大牛猜測道:「王幹部,你說話底氣十足,一副成竹在胸的氣概,莫非官復原職了?」
你讓俺當村民兵副連長,那麼最起碼鄉里得有人。
或者是你自個是官兒!
王建軍沒有正面答覆,而是隱晦的打趣道:「算你小子聰明!」
得到肯定後,王大牛暗道果然如此!
王大牛:「俺娘嘞,俺就知道王幹部你是天上翱翔的真龍,咋可能不當官了?」
「只有大幹部,才有資格坐汽車嘞!」
此刻的王大牛,感覺到自己以前是多麼聰明伶俐,聰明睿智,沒有選錯靠山!
王建軍稱讚道:「大牛,你是一個聰明人。」
「你比村里好些人都有眼光,再跟你說一件事,上次我回來沒兩天,我就調到縣城農業局任局紀委副書記,同時從過去的副股級幹部,提升為正股級國家幹部。」
該展現肌肉,那就得露出。
否則,你如何震懾眾人?又怎麼能讓跟隨你的人,得以信服?讓大家跟著你!
王大牛愣了一下。
隨即,他恍然大悟,瞬間想明白許多東西。弄不巧,上回王建軍回來說自己被免職,根本就是故意為之?無非是想要藉此,看一看村里人到底有多少人薄情寡義?
這手段,還真是夠陰險!
現在,若是村里人得知王建軍不僅官復原職,還升官了,只怕腸子都要悔青了吧?
一想到這裡,王大牛心生敬畏。
現在,他才算是真正的明白,王建軍不再是過去那個上中專的小兄弟,而是蛻變成為一個有勇有謀,城府極深的國家幹部!
若換句話說。憑藉王建軍現在的身份地位,只要對方願意,那麼就能解決任何跟自己為敵的人!
王大牛滿臉歡喜的拱手道:「恭喜王幹部!賀喜王幹部!恭賀王幹部榮升紀委副書記!」
「加官進祿!前程似錦,前程似錦啊!」
對王大牛來講,王建軍可是他的貴人,他可不能放棄機會,必須得抱緊這條大腿。
雖說,他的話有些恭維,可卻也有一些真情流露。
這才多久,王建軍就升官了?假以時日,等個三五年,不還得是鄉黨委書記!
王大牛的表現,王建軍非常滿意。
他笑道:「行了!回頭你就等任命消息吧!」
在村口跟王大牛聊了這麼久,該是回家見父母了,時間一長,還挺想念家中二老。
說起來,家裡房子有機會改建一下,建成樓房。
上一次,天橋公司陳總資助的一筆錢,剛好可以派上用場,王建軍也不認為屬於受賄。
因為,沒有產生利益交換關係。
屬於愛心資助!
九十年代,許多基層單位發不起工資,都是接受許多企業和個人的資助,屬於普遍狀態。
若是王建軍有罪,那麼何人無罪也?
同時,也有一個詞,叫做高薪養廉。
什麼叫做受賄?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你利用職務,向他人索取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這就叫做受賄罪。
可法律真管用,真到位嗎?
有時候,法律就是空篇大論,跟權力對碰根本就是不堪一擊,法律是權力製造的產物,咋可能凌駕權力之上?好比,人不可能凌駕大自然!無法改變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
倘若,真的按照嚴格法律,那麼普天之下沒有一個清官。
誰都得被抓。
那就要看以什麼名義抓?你掌握了權,你就可以用任何名義抓人,給政敵安上任意罪名!
倘若,按照人人平等原則,較真一下,省部級和科級應當領取同等工資,享受一樣的待遇。
可法律說了,因為級別不一樣,幹部待遇也就不同。
你將不同級別,享受不同待遇寫進法律里,這不是變相的用權力,將不平等的事情,說成合法嗎?試問,不平等,那算合法嗎?寫進法律裡面,是否合適?這就是權力的展現,你有權力,你就可以修改法律,你就可以定義法律法規!
你掌權了,你說合法就合法,你說不合法那麼就不合法。
別人能奈你何?
聽起來,像是一套貪官污吏的歪理邪說。實則並不然,王法,王法,就是皇家的法!當權者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