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不久前的時候,梁市長想了解精密儀器產業,就讓辦公室派一個人去了解一下,回來寫一份報告。
辦公室派的就是秦磊。
市經信局當即派了一個副局長,陪同調研。
所以那天的調研,名義上是王副局長帶隊,其實真正唱主角的卻是秦磊。
經信局王局長毫不避諱地介紹秦磊,以及此次調研的重大意義。
精工產業高度重視,這可是在市長面前露臉的機會呀。
他們公司是西州的本土產業,是排名前幾的民營企業。
但現在西州是投資的熱土,在一眾外來強大企業面前,他們就黯然失色了,所以很重視在市長面前露臉的機會。
董事長親自匯報,在家班子成員全部出席。
李多寶作為一名副總,只是眾多公司陪同人員中的一個,自然沒給秦磊留下深刻的印象。
可是秦磊的身份,李多寶卻一清二楚。
今天見到了,肯定要好好巴結一番。
回去跟董事長匯報,也是大功一件。
「您可千萬不能那麼說,您是市長身邊的紅人,每天日理萬機,能來指導工作已經是我們的榮幸了!哈哈哈,今天有緣分見到,我請您吃個便飯,您看如何?」李多寶趕緊邀請。
「不用了,李總,我已經吃完了。咱們以後再聯繫。」秦磊擺擺手。
李總又盛情邀請,但秦磊堅定拒絕。
接受管理對象的宴請,這是絕對不允許的。
李多寶看他態度堅決,又想幫他買單,當然又被拒絕了。
最終只能恭送秦磊離開。
丁梅已經震驚了。
她常年在名利場裡混,耳濡目染,最會見風使舵,小聰明一大把,立刻就知道,秦磊絕對不是一般人。
在她眼裡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李總,竟然對秦磊這麼諂媚。
趕忙問道:「李總,秦磊他是什麼身份?」
李多寶道:「你不知道?秦主任是市政府辦公室的,梁市長身邊的工作人員,又是名牌大學研究生畢業,簡直是人中龍鳳,日後早晚會掌大權的!你是他朋友?可得好好把握住機會啊!以後受用不盡。」
說完,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丁梅震驚了。
就算她再無知,也知道市政府辦公室和梁市長的分量。
她怎麼也想不到,秦磊是這個身份!
此刻的她,心中無比後悔!
為什麼錯過了這樣的金龜婿?!
不行,我要挽回。
她摸起電話就打,發現已經被秦磊拉黑……
追悔莫名!
秦磊走後不久,幾名身穿西裝的人走進了聚味軒,道:「剛才那個消費的人,是簽單還是付現金?」
老闆一愣,道:「付現金。」
「把他的帳單拿給我們看看!」
「你們?」
「我們是市紀委的,讓你拿你就拿,別那麼多廢話!」
其中一個人不耐煩地說。
老闆一聽是市紀委的,立刻嚇了一跳。
現在市裡邊各個衙門,最牛bi的無疑就是紀委。
自從梁市長上台後,大力整頓機關作風,紀委風頭一時無兩。
他們說查誰就查誰,一路暢行無阻。
老闆不敢多說話,趕緊把帳單拿了出來。
「哼,一個小小的科級幹部,竟然花了快兩千塊錢?這裡邊絕對有問題!」市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劉文俊道。
「他叫沈磊,是市政府辦公室的,是不是要慎重一些?」市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張偉傑道。
「慎重什麼?市長已經反覆說了,紀律整頓是沒有禁區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只要我們有依據,就是立下了功勞!搞一個市府辦的典型,市長肯定會表揚我們的,說不定還能一夜富貴!怎麼,扛不起啊?!」劉文俊興奮地說。
「你說行就行,反正咱們有依據!」
……
第二天,市紀委有關部門找秦磊了解情況。
「秦磊,我們了解到你鋪張浪費,大吃大喝,在一家高檔飯店消費一千七百元,這是帳單,這是錄像,根據市紀委《關於集中整治違規吃喝問題的通知》,將對你做出警告處分,你有什麼意見嗎?」
秦磊大驚:「我是去相親,這些都是相親對象點的,我沒有大吃大喝……」
「不要解釋那麼多,是不是你買的單?」
「這些都是我自己的錢,我自己的工資!」
「你自己的錢就能夠如此高消費嗎?不要忘記你的身份,你是一名共產黨員,是無產階級的代表!市紀委在通知中明確要求,黨員幹部不能去高檔場所消費,否則將給予違紀處理!你搞那麼多高檔菜品,夠普通老百姓吃一年的了!你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罪加一等!」
「我……」
秦磊啞口無言,欲哭無淚。
第三天,市紀委就做出有關處分,給予秦磊警告處分,抄送市直機關工委以及市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委。
當然,並不是針對他,這一批共有二十多名幹部挨處分,涉及十幾個部門。
秦磊看見了處分,又羞又怒,兩眼一黑,暈了過去。
「秦磊,秦磊,你怎麼了?」
「快報告秘書長!」
秦磊的暈倒,引發了市政府辦公室一陣騷亂,梁江濤正好看見,讓李航去了解一下。
很快,李航回來報告了有關情況,詳細介紹了前因後。
梁江濤立刻把方毅叫了進來:「處分秦磊的事,之前市紀委跟辦公室通過氣兒沒有?」
「沒有,市紀委現在非常強勢,都是直接下達處分,不跟所在部門通氣。」
「好,把這件事給我整理一份報告,前因後果都要有。」
「好的。」
很快,報告就放到了梁江濤的案頭。
梁江濤仔細閱讀,表情越來越凝重。
事實已經很明顯了,整頓機關作風的指令是他下達的,但在具執行體過程中,市紀委已經越位了,各種動作已經走樣了。
不客氣地說,絕對是矯枉過正。
比如,拿著自己的工資去吃飯,是不能夠去干涉的。
這裡面涉及到一個道德問題,那就是私有財產的不可侵犯性,這是憲法裡明文規定的。
只要花的錢合法合規,那就沒有理由干涉。
何況,人家是去相親,只是偶爾為之,怎麼能扣鋪張浪費的大帽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