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姜成趕回 天馬寨

  兩具屍體將打滿水的水桶抬回屍坑處後,勾陳立即從懷中取出三張煉屍符。

  然後抬手一甩,這三張煉屍符便飄浮在了水桶上方。接著他手上法訣一變,口中低喝了聲咒語,便見這三張煉屍符立即無火自燃,迅速化作飛灰,順勢飄落在下面的水桶中。

  這些燃燒後的紙灰一落入水中,就立即迅速溶解於水中,轉眼就化作不見,溶為了一體。

  燒符為灰,化入水中後,這桶水便成了符水,頗有許多妙用。有些特殊符水,甚至能用以治病。當然,也能用於害人。符咒不同,所煉化的符水便各有不同作用。

  煉製了這桶符水後,勾陳立即驅使那兩具屍體重新抬著這桶水進入屍坑。然後趕到掩埋何大勇的位置處,將這一桶符水澆灌了下去。澆灌下去後,何大勇的屍體自然便會吸收。如此每日澆灌,就就加快這具殭屍的成長。

  等那兩具屍體澆完符水後,勾陳便又驅使著間這兩具屍體在旁邊另挖了個坑,直接把水桶也掩埋在屍坑內藏起來,方便下次取用。

  等這兩具屍體完成最後的任務後,勾陳立即手上法訣一變,喝了一聲,這兩具屍體身上所貼的趕屍符便立即無火自燃,化作了飛灰。

  解除了趕屍術後,這兩具屍體自然是立即重新倒下成為了屍體。勾陳瞧了眼後,便沒再多看,立即轉身回返寨中。

  回到寨中後,自然也是一切如常。就是到得晚間,大寨主朱雄忽然派人給勾陳傳了個口信。說是二寨主姜成命人傳回了消息,明日一早,就會帶人歸來。所以朱雄便著人通知了勾陳與底下幾個小寨主,約好明日吃過早飯後,一起到寨外迎接姜成歸來。

  此時距離姜成下山,已是差不多有半個月左右,勾陳估摸時間,也是差不多該打探消息回來了。所以接到朱雄派人傳來的這個口信,倒也沒有太多意外,只是答覆了傳話的那名賊兵,說自己明天定然不會缺席。

  此世界雖有不少仙人傳說,而且神仙一流的人物,也皆能飛天遁地,精通種種神奇厲害的法術,可這些仙人大多神龍見首不見尾。凡俗中人大多無緣得見,而這些問仙求道之輩,也大多不喜歡跟凡俗中人打交道。就算偶爾遊戲風塵,混跡人間,也都會有種種偽裝,不會讓凡俗中人輕易識破認出。所以就算有那種仙人當面而坐的,大多凡夫俗子也是識不得。

  因仙道中人不太喜歡跟凡俗之輩接觸,故而這方世界內雖真的有求仙問道之輩,但修仙中人與凡俗之間卻也有一道明顯的界線。雙方之間互相接觸的很少,所以像仙道中人的一些神奇法術與法器,流落到凡間的也很少。偶爾有的,也大多威力不大。就如混江湖的一些野道術,偶爾有幾個也通幾手術法,卻也算不得厲害。唬唬人矇騙些鄉野村夫還行,在真正有見識之輩眼裡,實在不值一提。

  而凡俗之中,武者的力量雖也遠超常人,尤其是內力境武者,有些更是神乎其技,往往會被誤以為是仙道一流的人物。

  可這些武者再厲害,也終究是有其極限。便如輕功高明之輩,雖也能施展輕功趕路,卻多是用於短途。真要長程趕路全部施展輕功的話,哪裡可能堅持下來,趕不了十來里路,恐怕就要累的不行。便是內力境的武者在這方面更加持久,也很少有人完全以輕功趕路的。

  姜成在這方面也是一樣,雖然他輕功不俗,卻也不可能把輕功全用在趕路上。他只是個外力境武者,完全靠輕功來趕路的話,可堅持不了多久,走遠途還是要靠馬匹來代步的。而買不起馬的,自然就只能靠兩條腿來趕路了。

  在這個落後的古代世界,大部分普通人的交通出行,基本還是靠走。就算真有能飛天遁地的神仙,卻也沒有哪位仙人會普及法術,讓所有人都學會飛。也沒有什麼仙家器物,如傳說中的飛天巨舟,會惠及到普通人,充當公共運輸出行。

  此世界的大魏國版科也頗為不小,以原身的勾陳記憶中對比,完全不下於他前世所出身的國家,甚至猶有過之。

  而這次四海鏢局要押送的這趟鏢,趕到京城的話,光路上的時間,就要花費一個多月。

  雖然四海鏢局中也少不了馬匹代步,但卻是拉了不少貨物,還有財物,有這些輜重之物,自然就快不起來。就算有騾馬代步拖拉,每天估計最多也就能趕個二、三十里路程。快點的話,也不過三、四十里,絕對很難再快起來了。

  除非他們扔下所有貨物,全部輕騎而行,人馬不歇,才有可能一天趕出上百里去。

  但鏢局的任務就是押鏢,自然不可能隨意丟棄鏢貨。

  姜成之前在寨中稟報這個消息時,當時的四海鏢局距離他們黑風山,就是差不多還有半個月左右的路程。所以勾陳才估計,姜成真要做成這筆買賣的話,也定會在之前趕回來。

  不然的話,過了這個時間,他們可就來不及做準備了。再遲一些的話,四海鏢局都要趕過去了,也會錯過這筆買賣。

  他們倒是也可以隨後追趕,但附近方圓五十里內,卻是還有另一家山賊寨子,叫做天馬寨。所以一旦趕過他們黑風山的範圍,可就進入天馬寨的地盤了。他們要是進入天馬寨的活動範圍內做這筆買賣的話,絕對會惹出天馬寨也跟著動手,會憑添許多麻煩。

  而這家天馬寨,跟他們黑風寨,也一向有些不對付。之前兩家為搶奪地盤,劃分界線,已是做過了好幾場。

  前前後後,談談打打了許多,方才是商量後兩家的界線,互不侵犯,都不准到對方的地盤上去打劫。哪毛紅貨進了誰家地盤,就是誰家的。若這家吃不下來,被人趕過到了另一家的地盤,那按照約定,就是另一家的了,這家不能再出手搶奪。否則便是壞了規矩,意欲開戰。

  如果有一家實力不夠,需兩家合力才能做下來的,雙方也會偶爾全作一把。大家出來混都是求財的,也沒必要非結死仇,只要最後打劫下的財物能分的公平,雙方都滿意,兩家倒也不介意全作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