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少年之輕,時間之重
汽車七拐八彎,在一個巷子裡找到了一家餐館。餐館很小,大廳里只有五張小桌子,老闆看到了李文秀就笑:「秀兒來了啊,樓上。」用手指了指。
李文秀一揮手:「走,我們攻占樓上包間。」
老闆笑著拍了一下她的手:「都準備好了,去吧,我等會就來,你們可以開吃了。」
李文秀帶領大伙兒到了樓上,就一個包間。是自己的居民樓改裝旳,本來空間就不大,都是平常一些工地工人和農民工來吃飯的地方。
桌子有些油膩。但是這一次上面鋪上了一層一次性的塑料桌布。圓桌上面擺了四個火鍋,還有六個炒菜。對於這幾個人來說已經是足夠了的。
「土雞肉、筒子骨燉玉米湯、牛尾巴、臭鱖魚。」李文秀介紹,然後招呼坐下來,「今天這幾個菜可是大廚的拿手手藝。我們老家村裡的廚師,我們那搞了三十多年的餐館了,手藝沒的說,雖然沒有進過廚校,手藝嘗了就知道了,特別是這土雞,那味道……我吃過的,來一塊……」
李文秀還真不可以,一伸筷子就夾了一塊雞肉,放進嘴裡,很滿足的叫了一聲:「哎呀,好吃,別客氣啊!」
那還客氣什麼?
侯平安也下筷子了,吃了一塊雞肉。味道確實很不錯,很符合常陵人的口味。就是那種很鮮,卻又帶了那麼一點點的辣味,肉不柴,但是又脫骨了,特別是雞爪了,幾乎一咬,肉連皮帶筋都鬆了,落入嘴裡。
簡直是就是融化進去了。
這就是最為正宗的本地特色的館子。不是什麼星級大廚,也不是什麼高端食材,就是村裡的多年老師傅,用本地的食材,做出來的美食,那就是最好的。
李文秀到了一杯飲料,舉起來:「姐妹們,我們都敬老侯一杯啊。以後說不定我們還能在外面吹牛,說和侯總吃過飯,喝過酒的。」
她一站起來,都站起來了,紛紛舉杯。
李春江就猶豫了一下,還是站起來了,還解釋:「我說明一下啊,我不是你們的姐妹……我是男的……」
「哈哈——」榮小魚大笑,「沒關係,我們不介意!」
「我介意啊!」李春江委屈,但是還是一起舉杯。
碰了一下,幹了,不過乾的是飲料。
一杯過後,氣氛就打開了。這些女人們很有精力,就是問侯平安魔城的事情,在魔城有什麼艷遇沒有,魔城好不好玩之類的話題。
侯平安還是挺有耐心的解答的。
「老侯,問你個事……」
氣氛熱烈了,李文秀的稱呼都從「侯老師」變成了老侯了。
「准了!」
李文秀哈哈一笑:「我都還沒有說是什麼事……」
「你以後真的要長期呆在常陵市了啊?」
侯平安點頭,這事沒什麼好隱瞞的:「是啊,魔城再好,也不是家啊!」
這話說出來,在一旁的斜對著他坐著的魏冉歆抬頭看了他一眼,但是沒說什麼。這一桌就她一個人的話最少,只是有時候和旁邊的賀子桐低聲說著什麼。
「那太好了,以後常約出來玩啊!」
李文秀就是單純的喜歡玩,倒是沒有什麼別的意思。
氣氛熱烈的吃完飯,雞骨頭扔了一桌,最後是李文秀結帳。然後又開車去桃花縣最大的ktv唱歌去了。
李文秀是搞音樂的,自然又是麥霸了。
「你……你真的要長期呆在常陵市啊!」
侯平安很賴皮的湊到魏冉歆的身邊坐著,還挨得很近的坐。魏冉歆就往旁邊挪一下,侯平安就跟著挪一下,反正就是要緊挨著。
「是啊,怎麼?是不是很驚喜?」侯平安沒臉沒皮的問。
魏冉歆嫌棄,又往旁邊挪了一下,都快挪到邊上去了。對侯平安瞪眼。
「不准再過來了。」
然後覺得這樣說有點兒不近人情,就勉強的解釋了一句:「她們看到了,指不定要鬧出什麼傳聞來,還要不要在學校過了啊!」
「怕什麼,男未婚女未嫁的。」
魏冉歆一愣,被他這一句話搞得愣住了神。是啊,這句話之前好像也這麼說過的,只是當初兩人都沒有那種想法。
只不過現在再說這句話,又有什麼用呢?
當初沒有挑明,現在想要挑明,魏冉歆更不能答應了。因為如果答應了,那就意味著在別人的眼裡,自己就是個為了侯平安的錢和地位的女人了,名聲還要不要?
「以後別說這個話了!」
魏冉歆悶悶的回了一句,然後就接過一屁股坐過來,坐在她另一邊的李文秀遞過來的話筒,到了她點的歌了。
「消愁啊!」李文秀看了一眼屏幕,嘿嘿笑,「這個歌很好聽哦,小魚兒,把話筒給我,我和歆歆一起唱。」
這個麥霸,哪個唱歌,她都要拿起話筒插進去一起唱。搞得唱歌的沒意思,她倒是最後唱的興高采烈的。
不過到了ktv就少不了喝酒。
等魏冉歆唱完了,李文秀敬酒就來的很快,硬是拉著碰了一杯,幹了。雖然是啤酒,但是這一首一首的唱,一杯一杯的喝,居然還不容易喝醉。量比平常都大了很多一樣。
這一鬧就鬧到了十二點左右,唱的時間長,酒就喝得多。特別是李文秀,廁所都去了好幾趟了。但是最後都還是有些醉醺醺的了。
侯平安叫了代駕,先將榮小魚幾個送到了學校。又叫了個代駕開自己的車將李文秀她們幾個也送到了學校了。在讓代駕開車送自己去了一個酒店,開了間房住下來。
等到了房間,侯平安洗了個澡,躺床上刷手機。剛刷一會兒,就是就震動了一下,一條未讀的微信消息提示。點開看了一下,是魏冉歆發來的。
魏冉歆:到了常陵市了嗎?
侯平安:在桃花縣開了房,這時候了,懶得回去了,怎麼?想我了?
魏冉歆:你真的不去魔城了?
侯平安:不是和你說過了嗎?以後常陵市就是我的據點。
等了好半天,魏冉歆居然沒有回覆了,這女人,睡了還是懶得回復了?懶得管她了,又刷了一會兒小視頻,準備睡覺了。
迷迷糊糊之間,忽然手機震動了一下。頓時睡衣全無。拿起手機一看,是魏冉歆發來的信息。這女人要瘋啊,左等不來,右等不發,這個時候發,還睡個鬼。
魏冉歆:好吧,晚安!
就這?好歹這個時候了,這個點了,都快一點了,你說個「老公,想你了」會死啊?起碼自己還能心裡平衡一點。
故意的,這女人一定是故意的。一想到這裡,侯平安就怒了,馬上就回復了一條信息,用了三個表情包,滴血的菜刀。
發過去了,這才狠狠的將手機放在一旁,準備搞個靜音了。管他麼的誰發信息都不好使。耽誤人睡覺,天打雷劈啊!
「嗡——」的一聲,很長的震動。
魏冉歆拿起手機一看,然後就看到了侯平安發過來的表情包,頓時就忍不住了,「撲哧」一聲的就笑噴了。
她就是故意的。反正自己是睡不著了,也不能讓那個混蛋睡得著。她是知道侯平安的,沒心沒肺的,只要是想睡覺了,坐在馬桶上都能睡。
笑著笑著,就有些出神的想著,要是自己能夠像侯平安那樣沒心沒肺就好了。本來以為自己考到了常陵市的二中去了,他又去了魔城,會和自己慢慢的淡下去。現在看來,還真是有些孽緣啊!
孽緣,孽緣。
要是那天遇到了個端著缽的老和尚,要不要讓老和尚將那個妖孽鎮壓在塔下面呢?不過老和尚鎮壓的妖孽是女的,侯平安是男的。
反正睡不著了,就穿著睡衣坐在辦公桌前,開始批改作文。
看著看著,就看到了白怡丹的一篇作文。作文題目:少年之輕與時間之重。
喲呵,有點兒意思啊!
魏冉歆來了興趣了,於是將作文很認真的鋪開了,也坐的端正一些,這樣就好一字一句的看文章了。
輕的時候,可以隨風而行。輕的時候,可以九天之上。輕的時候,可以「騎馬倚斜橋,滿樓紅袖招」。
少年意氣風發,可以笑傲江湖,輕王侯。
這是男人的少年。
可是我是女孩子,女孩子年少的時候能幹嘛?若是那騎馬倚斜橋的是那個意中人,我上樓揮一揮衣袖又如何?
《大話西遊》里說,我的意中人是個腳踏七彩雲霞的蓋世英雄。是那個對那個女孩子說:「莪愛你。如果非要給這份愛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這句台詞的至尊寶。
一萬年啊,時間如果是一萬年,那就是一條時間的長河。
一萬年太久了,太久的時間,就會變得很沉重。
時間太沉重了。
只有一剎那的時間,才會很輕。因為輕的你只要眨一下眼睛,一剎那的時間就過去了。
如果不是少年,就沒有意氣風發的輕狂。如果不是一萬年,就沒有時間沉積下來的沉重。或許有一天少年之重,會換來一剎那的時間之輕。
所以我回溯了一下場景。
大聖對著拿個女孩子說:我愛你,如果非要給這份愛加一個期限的話,我希望是……一瞬間。
因為剎那永恆!
所以少年之輕是個偽命題,時間之重也是個偽命題。因為少年也可以重,時間也可以輕。
魏冉歆默默的看著這篇文章,感覺到這個女孩子內心的那種破土而出的某種東西,靜靜的,只能聽到她自己的呼吸的微弱的聲音。
愣了半晌,才拿起筆寫了一句評語:字跡欠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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