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幫買書
腓特烈在浴場裡休息了幾天,每天都是泡泡澡、按按摩、喝喝酒,再到小劇院裡看看《韋森公爵單騎救王子》、《韋森公爵絲囊三計退加齊》之類的新劇,或者去圖書室看會書,吃飽了睡覺睡到自然醒,全身心都得到了徹底的放鬆。
這天清晨,在他結帳離開浴場,看著大街上白茫茫的濃霧直眨眼。
這時街上靜悄悄的,想問路也找不到人。
他只能慢慢走在路上,認真的數著路口,然後轉彎,最後找到那家招牌上畫著石榴的旅館。
這家旅館規模還算大,是浴場裡按摩的大妹子母親家開的,不少小商人住在這裡。
這家旅館的布局和其他地方一樣,一樓是吃飯的地方,擺放著很多桌椅,最裡面是櫃檯,櫃檯後面是酒架。
因為大清早起大霧沒有人起床,這裡十分的冷清,只有一個十七八歲的漂亮姑娘在櫃檯後面擦杯子。
腓特烈走過去後那姑娘抬起頭,不可思議的認真看了兩眼,隨即驚訝得用手捂住了張得大大的嘴巴。
「你認得我?」腓特烈好奇的問道。
那姑娘回過神來,小心翼翼的說:「我在君士坦布爾見過大人。」
腓特烈點了點頭,當初打下了君士坦布爾後,他們把皇宮裡那些福卡斯從各地收羅來的女人都發路費放走了。
「你就當不認識我吧。」腓特烈笑了笑,「這裡是你家?」
姑娘點了點頭,然後給他準備了旅館裡最好的房間。
腓特烈來到三樓樓頂的房間裡,放好了行李,不一會房間門被敲響了,櫃檯的姑娘送來了早餐。
早餐看起來很有意思,主要是兩塊長條的麵包夾著切片的水煮蛋和果醬,還有一杯果汁。
腓特烈這才注意到,這姑娘的右腿位置是一截木頭,不禁問道:「你的腿……怎麼了?」
姑娘把早餐放好後畢恭畢敬地回答道:「回稟大人,我叫普娜,三年前被暴君福卡斯的手下綁架到了君士坦布爾。因為我不願意服侍他,被他砍掉了一條腿,養在皇宮裡威懾其他人。」
腓特烈想了想,當時好像聽說過這事。
他對普娜說道:「你下去休息吧,用不著跑上跑下的累著。」
普娜猶豫了一下,一咬嘴唇問道:「大人,我可不可以問個問題?關於韋森州的。」
腓特烈指著桌子邊的椅子說道:「坐下問吧。」
說完,他自己也坐了下來。
普娜小心地說道:「我的姐姐明年去韋森州,我們家裡人也跟著去。」
接著她看向自己的右腿,問道:「在那裡……我這樣的人可以找到工作嗎?」
腓特烈看了看她的腿,應該是小腿中間偏上的位置被砍的,膝蓋應該沒問題。
「你識字嗎?」腓特烈問道。
普娜急忙點頭說:「我們開旅館的會遇到很多國家的客人,都會好幾種語言和文字。」
腓特烈想了想,說道:「我有個建議,你可以去報名參加打字培訓班,這工作有點像抄寫員。」
「等你學會了打字,以後不管是去商會、工廠找工作,還是自己開一家打字店,都能有一份體面的收入。」
奧美特在7年前就做出了基於魔像傀儡核心的計算器,前兩年終於在行政工作之餘把可以商業化應用的打字機給折騰出來了,現在工廠門前等著提貨的人撐起了一條小吃街。
雖然打字機不便宜,但是普娜的姐姐屬於前來辦學的技術人才,又有麗璐的介紹信,辦理定向採購低息貸款沒有問題。
腓特烈把相關政策講給普娜聽,姑娘聽得十分的認真。
現在外來人員在韋森州工作沒什麼大問題,唯一難以解決的是其它宗教信徒的問題,腓特烈決定這次路過聖城要和教皇好好談談。
普娜離開後腓特烈吃了早餐,休息到九點多。
這時霧氣散去,街道上開始熱鬧起來。
腓特烈出來逛街的時候發現天氣雖然炎熱,但比前陣子涼快不少,想想韋森州那裡此時差不多開始下雪了。
他在街上逛了一圈,看到絲綢店鋪占了一半,心中有了一點想法。
巴斯夫那邊用史萊姆膠搞化纖一直沒有突破性進展,類似尼龍的材料恐怕短時間裡是沒轍了。
前陣子基洛夫飛艇大展身手,空軍是要擴大規模的,飛艇的氣囊就目前來說用絲綢刷史萊姆膠性能最好。
所以查爾斯想看看,有沒有又便宜又結實的絲綢,以降低飛艇的成本。
這種事情自然要找專家,可是他對這裡並不熟悉,連專家在哪都不知道。
腓特烈抬頭看了看城市邊山頂上的城堡,心想找這裡的領主瓦利伯爵應該是最方便的。
只是自己兩手空空,沒有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搞不好就被當成騙子趕走。
他最後決定,還是回去向普娜打聽一下再說。
路上的行人多了起來,前面一家店排滿了人,幾十位年輕的少爺小姐把隊伍排到了隔壁的門店前。
腓特烈好奇之下走過去瞧瞧,發現那裡是一家書店,大門旁的牆壁上掛著一塊黑板,上面用粉筆寫著「青桔閣下最新詩集《歸港的海風》到貨,售價兩枚瓦利銀幣」。
看看正在變長的隊伍,腓特烈笑了笑,轉身要走。
「這位先生!」隊伍里有人跨出一步拉住了腓特烈的劍鞘,後腳還在原地,「你也要買青桔閣下的書嗎?能不能替我站一會,我去方便一下。我可以多買一本送給你!」
腓特烈看這個年輕人二十歲出頭,從衣著上看小富小貴,便說道:「如果後面的人不介意,我可以幫你占著位置。」
年輕人問了幾個,都沒問題。
腓特烈把劍豎著抱好,站了過去,那個人飛快的跑到街對面的餐館裡。
只是開始賣書了,隊伍逐漸向前蠕動,那個年輕人還沒回來。
不久後排到腓特烈了,摸出兩枚本地的銀幣,買了一本《歸港的海風》。
他走出書店後等了十分鐘,才看到那個年輕人拖著發麻的雙腳走出餐館,面色死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