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羅琦的改變

  第135章 羅琦的改變

  指南針的歌曲正在緩慢而堅定地一首首被寫出來,周迪的創作才華也逐漸被激發出來,每日編曲,寫歌兩不耽誤,這個兩頭挑的藝術指導卻絲毫沒有侷促之感。

  羅琦則是被趕去和幾個少女一起參加聲樂培訓,她年輕時的唱法太天然,全靠天賦頂,雖然好聽,但容易傷到自己,需要專業人士培訓一下。

  而且如果用王旭的專業眼光來看,她現在的嗓音會有一種尖銳感,雖然不強烈,但是聽多了會讓人不是很舒服,這是光靠嗓子唱歌帶來的弊端。

  需要讓她更好地學會氣息的運用,才能讓高音更加明亮,磨掉那種尖刺的感覺。所以他才提議讓羅琦去接受正規的聲樂培訓,培訓費用當然是王小京那邊承擔,王旭這裡過橋還能掙點中介費呢。

  王旭給指南針貢獻了一首《選擇堅強》,王晶花只象徵性地收了五千塊,作為賣歌錢入帳。

  這歌是前世羅琦被傷之後周迪做的,羅琦更是頂著傷,在摘除眼球後一周後,就去錄了這首歌。

  就像她在歌中唱的,「讓你看我心中強大」,那股子桀驁與不羈,伴隨G調的高音,恣意流淌,真正展示了她的能力上限。

  可惜後來她終究是扛住了傷痛,卻扛不住世人異樣的眼光和區別的對待,走上了墮落之路。

  所以王旭就把這首歌抄了出來,省得未來沒了,怪可惜的。

  指南針的經紀合同依然在王小京那裡,王晶花和那邊簽的是製作專輯的合同,還簽了一個代為培養指南針的合同,價格都不高,算是給了個友情價。

  所以王晶花這邊掙一份製作費,還能掙點培養費。而王小京那裡負責接各種演出,地下搖滾酒吧上場之類的活計,這會兒還沒什麼代言之類的GG可言,名氣還沒打出去呢。

  其他就是甩手掌柜了,需要演出,就叫過去,需要製作歌曲,就放任他們到小院這邊來。所以整個樂隊,最近都在小院上班了。

  他們已經打算搬出去了,幾人的收入都已經可以負擔帝都的出租房了,目前正在找房,之後,小院就會回到收留流浪藝人的時代。

  王晶花倒也沒想挖指南針,搖滾的路子她並不熟悉,挖過來也耽誤人家,還不如賺點小錢,留個人脈。

  這一世,就看現在羅琦的帝都胡同妞的做派,恐怕很難再出現那種殘酷的場景了。她不再需要在一群塑料姐妹中尋找情感歸宿,胡同里的淡淡溫情,讓她已經產生了一種很深的歸屬感。

  王旭媽媽和姜嬸一樣,回來後沒多久就喜歡上了這個有些傻乎乎的姑娘,因為其實最近羅琦除了錄歌,就沒啥事了,連演出都很少。這是因為11月特別尷尬,好多演出都扎堆在年末,11月反而被空出來了。

  王旭媽媽也一樣,所以,自從她回來就和這個小姑娘慢慢熟悉起來。畢竟是房東,開始羅琦還有點小心翼翼的樣子,但被叫著吃了幾次飯之後,也就鄭姨鄭姨地叫了。

  加上兩人現在都不忙,所以羅琦膩在王旭家裡的時間格外的長,現在王旭媽媽見到羅琦的機會比見王旭多多了,對羅琦也開始像對女兒一樣了。

  說起來也挺有意思的,王旭媽媽一直想再要一個女兒來著。可惜生王旭後沒調養好,就一直懷不上了。

  偏偏王旭還長了個女孩子臉,弄得王旭媽媽小時候沒少拿王旭打扮著玩,現在相冊里還有王旭穿小裙子的照片呢。後來還是鄰居提醒說,不能老這麼幹,會影響男孩子性格發育,老媽才作罷。

  還好那會兒還小,王旭還沒啥記憶,只有照片做了永久的見證。上次王霏來的時候,就看著照片兩眼放光,笑得可開心了。

  事後回去,王旭更是被她好一陣調笑,最後屈辱地答應了王霏一堆條件才算作罷。

  現在羅琦這麼個大丫頭,天天膩在王旭媽媽身邊,倒讓王旭媽媽有了個女兒的感覺,整天開心得不得了。念叨著羅琦的吃穿用度,仿佛真的當女兒養了。

  王旭倒是無可無不可,家裡一直冷清,自從上了初中,王旭的男孩子天性就表露無遺,經常到外面瞎玩不著家,偏偏他又聰明,中學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媽媽也不好說什麼。

  但家裡就此變得冷清也是不爭的事實,自己整天忙,有個女孩在家裡陪陪老娘也不錯的。羅琦這個姑娘是知道感恩的,這個性格也好,也不好。

  好的是對其他人來說,你對她好,她能記一輩子,並不忘你曾經對她的好。她曾經有過兩段婚姻,採訪她老公時都曾提到過這一點。

  壞的是對她自己,她很容易被各種情感綁架,比如她前世的那場生日宴,那個女孩跟她真沒什麼關係,就是被硬拉過去的。

  她的原生家庭比較艱難,無論父愛母愛都很缺失,但從她開始打工開始,到現在她都還在每個月給媽媽寄錢,讓媽媽不再那麼辛苦,可以說是個挺孝順的姑娘。

  現在和王旭媽媽膩在一起,一個缺個女兒,一個缺少母愛,挺登對的哈。

  這幾天,居然是羅琦給王旭媽媽做飯,伱敢信?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羅琦很小年紀就自己做飯,遺傳自母親的做飯技能早早就激活了。

  現在公司已經開始步入正軌了,王晶花為公司僱傭了幾個退伍的軍人做安保。

  大約一個月前,街道辦主任挨家公司上門詢問,誰能安置退伍軍人。別看這裡算是個商業區,但實際人流並不旺盛,所以沒什麼公司開在這裡,王旭的這個工作室算是比較有規模的一個了。

  王晶花看著滿臉愁容的街道辦主任,很是爽快地答應了五個安置名額,還拿了個擁軍優屬單位的小牌子回來。

  然後便為這些退伍軍人成立了安保部門,平時管小樓和小院的安保。同時也監督流浪藝人別干違法的事情,特別是吸D之類的行為,發現立即報警。

  如果女藝人有演出,也會出個人陪著,公司還沒買車,所以就算坐公交,也得陪著,她前世是干經紀人的,這方面想得相當周到細緻,這是這個女人天生的本事,外人還真學不來。

  她甚至給王潮服飾那邊也派駐了兩個人,輪班負責安保工作,用她的話說就是,那邊現金多,別被人搶了。

  王旭了解了這些以後,真的對王晶花的細緻感慨不已。但還是跟王晶花強調了一下,羅琦雖然不是咱們的藝人,但卻是我媽的乾女兒,所以如果出門,你也派個人保護一下吧。

  雖然王旭覺得前世的事情大概率不會發生了,但萬一世界慣性太強咋辦。跟個人,如果出現狀況,就算解決不了,至少也能及時通知回來。

  ——

  (還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