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帝都一夜

  第11章 帝都一夜

  在離王旭的小院有幾公里遠的地方,在帝都的南城,有一個叫馬克西姆的餐廳。

  這個餐廳是皮爾卡丹集團的下屬品牌,早在83年就被引入。是皮爾卡丹在國內運營得最好的幾個產業之一。

  這裡提供正宗的法式大餐,是八十年代裝杯犯們最喜歡的場所,口味獨特,環境典雅,價格昂貴,所有的服務員都經過專門培訓。

  好多諸如吃西餐要怎麼用刀叉,哪個叉子先用,哪個是沙拉叉,哪個是牛排叉,什麼肉配什麼酒之類的早期裝杯梗都是從這裡流傳出來的。

  這裡是繼老莫之後第二家能夠提供足夠裝杯杯格的場所,在八十年被各路老炮們瘋狂追捧。

  今天晚上,這裡有個特別的聚會,因為今天是老崔的生日,同時也是老崔的專場。

  搖滾老崔,這是華夏搖滾樂越不過去的一個人物。不管後期他出來恰爛錢如何。但當年的老崔,那真的就是搖滾的旗幟,不容置疑的標杆。

  自從86年老崔在帝都體育館以一曲《一無所有》順利出圈之後,帝都老崔的聲望在搖滾圈就無人能及。

  今天生日的生日專場,是他的經紀人王小京安排的。王小京帝都最早的音樂製作人之一,也是崔健的伯樂。是他一手把老崔和搖滾樂推向華夏,甚至可以說是他一手開啟了黃金時代的帷幕。

  今天來捧場的人會比較多,王小京早就通知了業界的朋友們。

  老崔和王小京來的比較早,宴會甚至還沒開始,幾人在舞台旁邊閒聊著。突然看見一個小姑娘直愣愣向著幾人走來。

  黑短袖,黑短裙,白襪子,黑皮鞋。圓臉,似乎還帶著嬰兒肥,算不上漂亮,身形有些消瘦,看起來十分面嫩。

  「請問你是王小京嗎」小女孩問話的語氣有點沖,口音卻不像帝都本地人。

  「你認識我?」王小京很詫異,老崔的名氣比自己可大多了,來人不找老崔,卻找自己。

  「嗯,在那邊聽人說起你,說伱是經紀人,我想唱歌,我能給你們唱首歌嗎」,小女孩依舊很直很沖,眼神有點叛逆,說著請求的話,卻完全沒有討好的語氣。

  王小京和老崔對視了一眼,這小丫頭有意思,夠楞的。

  「你會唱歌?你多大了」,老崔起了逗弄一番小丫頭的心思

  「我會,我17」,

  「17就敢上台?有點兒膽氣啊」

  「我14歲就登台了,縣裡歌舞團」

  「呦呦,還是專業的」,老崔瞎捧,這年月一般縣裡的歌舞團就沒啥專業可言,只要嗓子好,敢唱,能大致不跑調就算高手了。

  「是,我唱的很好」,小女孩很是自信,眼神里透著倔強。

  「今天不行,一會兒有演出。這樣,明兒下午兩點,外交餐廳,你去那裡,讓你唱一首」王小京也很感興趣,這個女孩不忸怩,有股子叛逆勁,給個機會也無妨。

  這個年月的歌壇對長相沒啥要求,你看看這年月成名的歌手就沒幾個好看的,王霏都算是歌壇里的頂尖美女了。

  「嗯,明天見」,約好後,小女孩啥也沒說,轉身就走了,連一句客套寒暄都沒有。

  「好楞的丫頭,估計也是個小痞子」,老崔嘿嘿直樂,這做派,有點絕。

  「誰還不是個痞子呢」,王小京也跟著樂。

  搖滾圈子裡沒啥好人,但是好處是這些人知道自己不是好人,也明明白白的告訴別人自己不是好人。最可怕的是那些明明不是好人,還標榜自己是好人,讓別人學習自己的傢伙。

  「你明天邀了多少人,叫這個小丫頭去幹嘛」老崔有點好奇,如果只是聽聽她唱歌,直接叫到公司去就是了,沒必要叫到飯局去。

  「二三十人吧,一群玩搖滾的見見,聽說有個南邊來的樂隊,朋友推薦的,做的東西偏流行,他不待見,可能和我的路子,明天見見。」王小京從不和老崔見外,兩人像朋友多過其他。

  「至於這個小丫頭,讓她見識見識帝都的搖滾圈子,敢闖過來就得有膽子,正好明天試試。」

  「估計膽子不小,馬克西姆都敢直接闖進來,帝都人都沒幾個敢進這地方。」老崔咧嘴笑,他平時也是個莽撞的性子,但不怎麼愛說話,沒少和人打架。說起來,他和王小京認識,也是因為打架。

  一個小插曲,對已經成名的老崔和王小京來說不算什麼。但對於獨自闖蕩帝都的女孩來說,卻是轉變人生的一件大事。

  對於寄居在王旭小院的黑馬樂隊來說,也同樣如此。

  午夜,當王旭馱著王霏回到小院的時候,幾個黑馬的已經準備好了,周迪有點不好意思的和王旭告罪,今天得快點兒,明天下午有個約去見個圈子裡的名人。

  王旭沒打聽,只是點點頭,這不是大事。以前對那些名人還得哄著,估計這會兒都來任務了,現在的他可沒這個心氣兒。

  幾人帶著傢伙,出門找了兩輛面的直奔新街口而去。兩輛面的在帝都的胡同里左轉右拐,最終停在了一個斑駁的四合院門口。

  「就是這裡,我一哥們自己的錄音棚。」

  「四叔,我們來了。」王霏拉起門環扣了扣,又輕喊了一聲,聲音不大,裡面卻立刻傳來腳步聲。

  門開了,一個禿頂男人快步走了出來,來人穿著背心大褲衩,個子不高,卻聲音洪亮:「小霏,好你個小霏,成了大明星就再沒來過,你說說該怎麼辦吧。」

  「四叔,你好歹是個叔」,王霏的聲音有點撒嬌的味道,轉身對著王旭,「這是王旭,我男友,這些是黑馬樂隊的朋友,一會兒幫伴奏的。」

  「男友,換了?什麼時候的事兒,上個月欒庶還來過我這兒呢,沒聽他說起啊」,四叔一臉疑惑,帶點審視的目光看著王旭,嘴裡卻叨叨說個不停。

  王霏沒接話茬,轉身給王旭介紹,「王旭,這是四叔,我爸的髮小兒,這家錄音棚就是他開的。」

  「四叔好」,王旭禮貌的點頭,也沒理會四叔的目光。他的心態很平,是人就有親疏遠近,先來後到,人家先認識欒庶,審視下自己一點不稀奇。

  「好俊的小伙子,夠高的,你這得有一米九?」四叔顯然也知道自己的目光不太友善,馬上找補。又不是自己的女兒,他才懶得操這個心,在音樂圈子混久了,啥沒見過。

  「嗯嗯,差不多一米九」,王旭賠笑,怎麼也是女友的長輩。就好像一米七幾的女孩最多報一米七,一米九幾的男人大都最多只報一米九。否則的話,介紹對象的時候,人家一說那個男的都快兩米了,姑娘還沒見你就被嚇跑了。

  「不實誠,我這門一米九,你是第一個進門低頭彎腰的。」,四叔開玩笑到。

  「誤差,誤差,嘿嘿」,王旭打個哈哈,又不是啥原則問題,身高嗎,我就一米九咋了。

  「我叫李汜,三點水一個辰巳午未的汜,不是行四。我看你們差不多大,隨小霏叫我四叔吧。我以前在歌舞團做舞台音效的,前些年下海搞了這個錄音棚,小本生意,以後多來支持啊。」

  這個四叔明顯是做買賣的,瞧這幾句話說的,人脈,技能,專業度,背景,底細,來龍去脈都交代的清清楚楚。還讓你覺得很親切,絲毫不覺得他在拉生意。

  「一定一定,這次錄個小樣,就麻煩您受累了,您看這大晚上的,還打擾您。」,王旭賠個罪,晚上來確實叨擾了。

  「沒事沒事,玩音樂的都是夜貓子,常事兒。也別擔心擾民,這附近仨院子都是我的,可勁兒折騰都沒人罵街。」王旭差點沒被這突然起來的凡爾賽閃了腰。

  好傢夥,這附近仨院子都是他的,聽聽,人言否。幾個小目標就這麼閃亮亮的砸了過來,這個杯,不敢說清新,但肯定暴力。

  又被裝了,這日子真沒法過了。

  錄音很順利,畢竟只是個小樣,不跑偏,不犯錯就可以過。特別是錄伴奏,什麼感情啊,技巧啊,花招啊,都不重要。

  大概一個小時,伴奏就算齊活了,連和聲都分軌錄完。

  黑馬的幾個小伙子自行打車離開,他們明天,不對,應該說今天下午有個重要的會面。

  王旭聽他們解釋過了,不過他沒打算摻和。要是前身估計還會有被綠的感覺,王旭嗎,他不靠舔了啊。

  然後就是王霏和王旭一起錄人聲,還是像之前的演繹,王霏負責主唱,王旭負責RAP。嗯?怎麼感覺有種鳳凰傳奇的既視感。

  以後弄個飛絮傳奇?不好不好,情侶最好別弄組合,不吉利,就沒有一對情侶組合能長久的。

  不僅僅是感情長久不了,事業也跟著完蛋。你看那個玖月奇蹟,倆人戀姦情熱的時候風風火火,倆人一分,事業愛情雙崩盤。

  王霏已經出過好幾張唱片了,在錄音棚里可以說如魚得水,表現得比現場好多了。

  王霏其實現場演唱真的沒有唱片效果好,不是那種修音歌手的那種,這主要有兩個原因。

  其一是身體底子問題,也就是她的中下部氣息的問題。她開演唱會總是前半段神,後半段就鬼了。說到底還是底氣不足,根底不夠,即便在她早期身體挺好的時候,到演唱會的最後階段也多少有些拉跨。

  其二則是性格問題,王霏不喜歡在人多的地方說話,她也不太會說話,容易得罪人。這就導致她的演唱會休息的時間特別少,進而把第一個問題暴露得更嚴重。

  但在錄音棚里,與世隔絕般的環境,讓她更能夠投入,也更放鬆,發揮得就會格外的好。

  她的音準,樂感都是一流的,聲線更是無可匹敵的優美。照說錄歌應該很容易才對,但偏偏她每次錄音都特別磨嘰。一首歌有時候能錄一兩個禮拜,能把公司愁死。

  這主要是,她喜歡更換唱法,更換氣息切換點,尋找自己最滿意的那種感覺。有時候為了吐氣的方式,她都能反覆好多遍,為她錄音的錄音師沒少吐槽她的這種習慣。

  不過這也為她後來能自己做監製打下了良好的底子,因為她真的懂。

  作為一個沒上過科班,僅僅高中畢業的歌手。僅僅用了幾年時間,就能成長為一個可以自己作曲,作詞,自己監製音樂風格的唱作人,這種精益求精的精神真的功不可沒。

  特別是在她成長的同時,還能出唱片,開演唱會,拍GG,拍電影。無論她的天賦還是勤奮都不可小覷。

  後世很多人都僅僅知道王霏是個歌手,說她靠竇仙,靠賣肉啥的。卻不知她後期大量作品都是自己作詞、作曲、監製的。

  雖然那些作品大都傳唱度不高,很多人都認為是湊數的,但那些作品偏偏是樂評人評價最高的。

  特別是那幾張真正把她推到天后寶座的唱片,更是大半作品由她自己作曲,自己監製的,這真不是靠別人玩的轉的。

  王旭一邊想著後世的事情,一邊欣賞著王霏在錄音棚里的風姿。反正他不著急,RAP幾遍就過了,然後就是叼著煙和四叔有一搭無一搭的瞎聊,等王霏找感覺。

  這也是四叔第一次給王霏錄歌,還真不知道她這麼挑剔,以前王霏帶人來,都是她看別人錄歌。

  每當王霏開唱的時候,王旭都會拿起耳機聆聽,不過注意力卻不在王霏,而是在耳機。

  這個耳機是丹麥的森色海爾,監聽耳機里算好的,不過王旭真的不太滿意。因為他的耳朵太叼。

  系統給了他一個近乎工業機器的耳朵,一點點噪音,一點點的乾燥在他耳朵里簡直就像劃玻璃般難受。這也是他為啥沒在基地里放音響的原因,便宜的受不了,貴的買不起。

  這是個壞習慣,和他的身體一樣,需要慢慢適應,也許永遠也適應不了也說不定。

  不過現在王旭已經在腦海里琢磨怎麼改造設備了,我不能就山,那就把山搬過來,讓山來就我。這就是工科生的思維。

  又是一遍錄過,王旭向女孩比了個大拇指,差不多了,一個小樣沒必要這麼折騰。

  王霏看著王旭有點不耐的神情,也識趣的停下了自己的任性。她也知道就是個小樣,但有時候興致來了就是忍不住。

  凌晨四點,隨著四叔最終合成好音軌,輸出了幾盤磁帶。王旭點頭哈腰的又道過謝,小樣錄製終於算徹底完成。

  兩人打著哈欠,提著一袋子磁帶,睡眼惺忪的沿著胡同往外走。月光如水,凌晨四點的帝都,有一種特別的靜謐。

  王霏明顯精力不濟了,再沒有剛才錄音時的興奮。放心地被王旭牽著,閉著眼,腦袋靠在王旭的身上,走路都開始一下下的點頭。

  也許真的該買輛車了,這大晚上的。

  王旭蹲下,背起王霏,大踏步向著大街走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