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撲朔迷離
對於系統,林正義這些年也算研究的透透的。
他知道,一般來說只要現場的罪犯都抓到了,就算結案。
其他的,有什麼幕後黑手,又或者同夥罪犯的,但凡不在現場附近的,或者跑了的,都算另一件案子。
所以!
一旦抓到人,卻沒有結案,那就只有一種結果,對方還有同夥,且在附近!
想到這裡。
「你還有沒有同夥?」林正義眯起了眼睛,朝著小偷青年開口問道。
「沒有!」
青年果斷的搖了搖頭道。
沒有?
奇怪!
從系統來看,應該是有的啊!
否則,早就結案了。
但看他的樣子又不太像說謊!?
到底怎麼回事?
林正義有些疑惑了。
想了想,他皺著眉頭,厲聲問道,「真沒有?」
「真沒有啊,啊sir,我就真的是一個人,這種事情沒有必要騙您吧?」青年苦著臉道。
看著他誠懇的樣子,林正義一時間也無法判斷他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但如果是假的話,那不得不說他起碼有影帝的演技了。
林正義再度想了想後,開口朝著其他人吩咐道,道,「你們在這裡看著,我去周圍看看,找找看他有沒有同夥在附近!」
他不確定對方說的是真是假,但系統的結果和對方的話語有衝突,而系統也肯定是不會撒謊的,基於這他決定去周圍看看,找找看對方到底有沒有同夥。
當然!
他也沒有報太大的希望。
如果對方真的有同夥在周圍,那肯定看到了他們抓捕了眼前這個小偷,到時候肯定沒有動作。
只要對方沒動作,任憑林正義再厲害也無法找到。
畢竟,他只是擁有行竊大師的技能,掌握一切行竊技巧,並不能看透人心。
而他之所以還這麼做,也只是碰碰運氣罷了
萬一真抓到了,那最後結案的經驗肯定更多一點。
如果沒有抓到的話,就找找看到底是什麼原因讓系統還不結案的!
最後真找不到,那無非也就是浪費點時間而已。
反正只要這人被油麻地警署的人押走,離開了這周邊,也算結案了。
「林sir,我跟你一起去吧!」張強開口道。
在他看來,兩人去找明顯效率更高一點。
「不用了,我只是去碰碰運氣罷了,如果對方就在周圍,很可能發現我們抓到這撲街了,到時候肯定不會有動作,而對方沒有動作,我們要抓的話,顯然不可能!」林正義解釋道。
「好吧!」
張強答應道。
「對了,這些飲料伱拿給兄弟們分一分!」林正義將手上提著的袋子,遞給了張強。
「是!」
張強接過了袋子,答應道。
隨即!
林正義就回到車上,將自己身上顯眼的制服脫下來。
穿著制服,想要找人,肯定不行。
小偷若真有同夥,那同夥只要不傻,那看見制服,肯定下意識避開的。
脫下制服後,林正義便沿著榮華街的人行道開始走了起來,邊走還有意無意的觀察起了周圍的情況。
走著走著!
很快,林正義便離開了榮華街,進入了相鄰的正德街。
剛出榮華街,林正義停下了腳步,皺起了眉頭,「難道真沒有同夥?不對!如果真沒有的話,以系統的規則,早就結案了,不可能沒有結案的,所以.到底是什麼情況呢?」
一路走來,他仔細觀察了一下周圍的情況,並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人物。
這時!
他眼角的餘光猛然發現,就在不遠處有小偷在偷東西。
還不止一個,是兩個。
一個在街頭,一個在街尾,各自偷竊著,
而從技藝手法來看,相當的不錯,應該是慣偷,一般人難以發現他們的偷竊。
不過,在擁有行竊大師技能的林正義面前,這兩人的手法就有點小兒科了,所以他一下就發現了。
「難道.這兩個是剛剛那小子的同夥?」
林正義腦中閃過了這麼一個念頭後,又搖了搖頭,否認了這個想法。
一般來說,小偷分為兩種。
一種是獨狼。
就是一個人。
這種沒有什麼好說的,大部分偷了就走,被發現了拔腿就跑。
另一種則是團伙型小偷。
這種小偷一般有兩三人,或者四五人。
他們形成一個小團伙,分工合作。
其中一兩個負責偷,一兩人負責掩護或者第一時間轉移贓物,讓受害人即使第一時間發現了,也沒有證據證明是被小偷偷的,或者負責行動的小偷被發現的時候,掩護小偷順利逃跑。
最後還有人負責望風,看到差佬的第一時間通知其他人跑路。
而林正義認為青年的同夥,就屬於第二種。
也就是青年負責偷,同夥負責掩護和望風。
這一來的話,眼前他又發現的新的兩個小偷就不對了。
正常來講,團伙型作案,同夥的距離不會太遠,基本都會在一條街,還會距離比較近,否則掩護,轉移贓物,放風之類的,就不好進行。
而這兩人和剛剛被抓的那個青年,在兩條街,所以不可能是同夥。
甚至兩個人都可能不是一個團伙的。
畢竟,一個在街頭一個在街尾,若是一個團伙的,這距離根本不好配合。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不管是不是一個團伙的,既然看到了,那肯定是要抓的,畢竟都是經驗啊!」林正義暗自想著,暫且放下了小偷同夥的事情,開始靠近在這條街街頭偷竊的小偷。
很快!
他就悄悄的來到了小偷的身邊。
就在對方出手要偷東西之際。
林正義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並且低聲呵斥道,「別動,差佬!」
說話間,他將槍頂在了小偷的腰間-——嗯,在香江,即使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也是配槍的。
「啊sir,沒必要玩這麼大吧?我只是偷個東西罷了!」感受著腰間的冰冷,小偷冷汗直流,顫顫巍巍的說道。
林正義當然知道他只是偷個東西沒有必要動槍。
但如果不動槍的話,對方一掙扎,動靜就大了,到時候街尾那個小偷發現了,說不定就跑了。
所以,他只能動槍。
「別廢話!」
林正義低聲呵斥了一句後,又道,「跟我走!」
說著,他便悄悄的壓著這名小偷,回到了榮華街。
但當回到榮華街,來到張強等人所在之地的時候,小偷蚌埠住了!
因為林正義沒穿制服,他原本以為抓他的林正義,應該是便衣,或者重案組剛好路過之類的。
可眼下看見張強等人的服裝
這尼瑪,分明是交警啊!!!
他被交警抓了?
這說出去,多丟人啊!
但還沒有等他緩過神來,他就看到了,在不遠處的警車內,有一個熟悉的身影。
一瞬間,他眼中閃過了驚訝,遲疑,以及.絲絲懷疑!
另一邊!
「老大,這是.他的同夥?」
當張強看到林正義又押回來一個人的時候,下意識的認為這小偷就是剛剛抓到的青年小偷的同夥,並開口問道。
林正義正想否認。
但這時,卻是忽然看到,他押著的這個小偷,看到被他們關在車上的青年小偷之時,眼中閃過了驚訝,遲疑,懷疑等等神色。
他們認識!
一瞬間,林正義便反應了過來。
最開始他判斷對方不是同夥,因為兩人距離有點遠,不好配合,不符合團隊型小偷的情況,但現在他們卻認識,又讓林正義回到了最初的懷疑。
難道
他們真的是同夥?
可也不對啊!
如果是團伙型作案,隔條街算怎麼回事?
事情越發撲朔迷離了起來。
但也正因為如此,林正義的好奇心也被激發了出來。
他想看看,到底怎麼個事!
想了想,他話音一轉,道,「沒錯,就是剛剛那小子供出來的同夥!」
他這麼說,就是想要利用信息差,讓手上這個小偷誤以為他們第一個抓到的青年小偷已經招供了,從而破防,徹底招供,他也就能知道真相。
至於他們作為交通執行及管制組,沒有什麼審訊的責任和權力這事情
且不說眼前的小偷不一定知道,而且其實只要不逼供,問問也沒有什麼的。
而說話間,他還悄悄的給張強使了個眼色。
對此!
剛剛那小子不是什麼都沒有說嗎?
張強腦中剛閃過了這麼一個念頭,就看到了林正義的眼色。
當即,他便反應了過來,順勢道,「哦,原來就是他啊!」
「沒錯,就是他!」
看著張強配合的這麼好,林正義眼中閃過一絲隱晦的滿意之色後,點了點頭。
這時!
林正義也發現了,被他抓的這個小偷,拳頭攥緊,眼神充滿了憤怒。
顯然!
他相信了林正義的話語。
見狀,林正義臉上閃過了一絲不易察覺的笑意後,又正色道,「好了,這人就先交給你了,那邊還有一個,我再去抓!」
說著,他就將人交給了張強,並道,「對了,等下別把他們關在一起,剛剛那小子雖然說了很多,但是我還是要再問一下,對一下他們的口供,避免剛剛那小子撒謊!」
雖然想問一下口供,但林正義也怕另一個小偷發現事情不對勁跑了,所以準備先去抓人,抓回來再問。
「明白!」
張強果斷道。
之後!
林正義便又回到了正德街,然後對準剩下的一個小偷故技重施,在當場抓了個現行的同時,又將押回了榮華街。
這小偷看到其他兩個小偷的時候,也和第二個被抓的小偷一樣,眼中閃過了驚訝,遲疑以及絲絲的懷疑。
「他也認識其他兩個小偷!」
林正義心中暗自想到。
而且,林正義還發現,目前暗自依舊沒有結案。
也就是說,從系統的判定來講,周圍還有罪犯。
「事情,越來越有意思了啊~」
林正義暗自呢喃著,不由的將目光落在了三個小偷身上。
現在,要搞清楚事情的唯一辦法,就是審問一下這三個小偷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