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告難

  從律師樓離開,靚坤開車跟在葉穎文的車後面,一直到葉穎文所住的高級公寓。

  保安在放行葉穎文的車輛之後,攔下了靚坤的車。

  靚坤從車上伸出頭,說道:「我是葉小姐的朋友。」

  保安說道:「對不起,在沒有得到住戶的邀請的情況下,不是住戶的車輛是不能進入公寓的停車場的。」

  靚坤再看前面,葉穎文已經把車開進停車場,連車尾燈都看不見了。

  「fvck!」靚坤只好把車開到路邊,找地方停車。

  就在靚坤走到公寓樓下,準備叫保安呼叫葉穎文的門鈴允許自己進公寓的時候,方偉開車過來了,保安看到方偉的臉之後,居然直接放行了。

  靚坤很不服氣,對看門的保安說道:「喂,你有沒有搞錯?那個差佬就放行,我就不行?」

  保安得意洋洋地說道:「這個大門是我在看,我話事呀!你也知道別人是差佬,你麼鬼身份?」

  方偉也看到了靚坤,把車開過大門就停下來,對保安說道:「老兄,他要是敢報字頭,我就拉人,你給我作證。」

  保安一臉諂媚地對方偉說道:「好的,方sir,我這種良好市民受到社團人士的威脅,肯定是會報警、和警方合作的。」

  靚坤咬著牙說道:「你們好樣的!我們走著瞧!」

  ……

  回到旺角,坐在馬欄大廳的沙發上,靚坤再次把保護葉穎文的任務交還給烏鴉,並且叮囑烏鴉一定要看住方偉和葉穎文的接觸。

  烏鴉正在替打麻將去的骨精強坐櫃檯,他不明所以地問道:「為什麼要特別關注那個差佬?」

  靚坤說道:「沒什麼原因,就是直覺。那個差佬一看就是那種不守規矩的傢伙,我叫你保護葉律師,就是防範這種人的干擾,等阿叻的案子完結,管他媽的去死。」

  這時候,提著一瓶汽水的林懷樂帶著兩個女人走進來,「大佬,這兩個女人來找你。」

  說完,林懷樂一屁股坐在靚坤身邊,喝著汽水。

  靚坤看來人有些面熟,但是不記得對方的名字,指著大廳里的幾把空椅子,說道:「請坐。不好意思,你們哪位呀,找我有什麼事嗎?」

  兩個女人道謝後,各自撿了一把椅子坐下。

  來人中年齡稍長的說道:「我是樓下開雜貨鋪的盧伯的女兒,我叫盧家珍,叫我阿珍就好。」

  「我是盧家耀的女朋友,我叫安妮。」來人中年輕一點的有些靦腆地說道。

  靚坤視線下移,看到一對34D的凸起,想起來了,「安妮,還有阿珍,你們好,找我有什麼事嗎?」

  烏鴉和林懷樂的視線也集中在安妮的身上。

  感受到眾人灼灼的目光,安妮更加緊張,「坤哥,你上次說家耀有『牢獄之災』。前幾天他果然不小心殺了人,被警察抓走了。我來找你,也是想請你幫幫忙,看有沒有什麼破解的辦法。」

  靚坤笑著說道:「你們還真把我當神棍了,我是真的沒有什麼破解的辦法。」

  安妮咬著嘴唇,聽到靚坤不肯幫忙,帶著哭腔說道:「坤哥,你大人大量,大人不記小人過,幫幫家耀吧!」

  盧家珍也焦急地說道:「是呀,坤哥,大家都是鄰居,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而且,你幫幫家耀,我們必有重謝。」

  靚坤靠在沙發上,說道:「你們如果真的想幫家耀,不如幫他請一個好點的律師。香港是個講法律的地方,有好的律師幫忙,重罪也變輕罪,有罪也變無罪!」

  盧家珍雙手絞在一起,盤算了半天,說道:「坤哥,不瞞你說,我們家裡的所有收入都要靠樓下那個小雜貨鋪,每個月賺不到多少錢,還要交房租、水電、保護費,賺的錢也不過就是我們一家人的人工。家耀是今年才畢業的,上班沒多久,也根本沒有存錢。要是有錢找律師,我們也就不會上來給你找麻煩的。」

  靚坤說道:「可是家耀現在的處境是,找法師沒用,找律師才有用。你不找律師,再找我有什麼用呢?叫我說,你不如到法律援助署去看看,有沒有比較資深的律師在接案子,通過法律援助的方式請律師是可以減免費用的。」

  港英政府於1970年10月28日成立香港法律援助署。香港法律援助署成立目的是致力於:確保所有符合資格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士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法律援助主要為牽涉香港區域法院、香港原訟法庭、香港上訴法庭、裁判法院聆訊及香港終審法院審理案件的任何人士而設。只要申請人的財務情況符合申請資格,而案情又具充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便可獲法律援助。

  安妮插嘴說道:「我已經和珍姐去過法援署了,但是因為家耀家裡的財務資源已經超過了香港人均水平,所以法援署沒有批准我們的申請。」

  林懷樂的眼睛還在盯著安妮的34D看,聽到安妮的話,鬼迷心竅地說道:「幫我打官司的葉律師不是很厲害嗎?我看警署的差佬看到她都心有戚戚焉。」

  靚坤剜了林懷樂一眼,說道:「那你還記不記得,我花了十幾萬請葉律師幫你打官司呀?」

  「十幾萬?」盧家珍驚呼道,不由得看了一眼林懷樂。

  此時的香港,十幾萬可以在比較偏的地方買下近千尺(10平方尺約為1平方米)的房子,港島東區最為著名的居住以及商業中心太古城也不過是四十萬一個單位。

  敗家子!盧家珍在心中暗暗評價林懷樂,看向林懷樂的眼光愈加厭惡,又循著林懷樂的眼光看過去,又給林懷樂加了一個標籤:登徒子!

  盧家珍對林懷樂既厭惡又羨慕,厭惡他的為人,又羨慕他有一個好哥哥——肯為弟弟花十幾萬打官司的哥哥,當然是好哥哥。這就是所謂的羨慕嫉妒恨。

  盧家珍心裡糾結了半天,狠下心,站起身,對坐在櫃檯里的烏鴉說道:「哥哥仔,你能不能幫我開間房?」

  安妮問道:「珍姐,你開房間做什麼?」

  盧家珍笑著對安妮說道:「我想留你一晚,大家商量一下家耀的事情。不管怎麼說,你都是文化人,叫你和我一起擠雜貨鋪的閣樓,總是不太好。」

  安妮拉著盧家珍的手臂,說道:「算了,珍姐。現在家耀的事情還要花錢,還是能省就省一點吧。」

  「剛才坤哥也講了,請律師要十幾萬呀!不在乎這一點點了。」盧家珍把安妮的手掙開。

  見盧家珍語氣堅決,安妮也就沒有再堅持。

  烏鴉站起身,對林懷樂說道:「阿叻,我要接著去給葉律師當保鏢,今晚不能替你值夜班,你還是自己來登記吧,免得搞亂了。」

  林懷樂只好起身走到櫃檯里坐下,找出登記簿,說道:「三十一晚,押金二十,退房退押,謝謝!XXX號房。」

  盧家珍交了住宿費,還轉身看了靚坤一眼。

  靚坤和盧家珍的目光撞到了一起。

  靚坤心想,就關照一晚,也想請他幫忙,是不是把他看得太廉價了?而且他自家知道自家事,他根本不會什麼能令盧家耀脫離苦海的法術呀!

  房間開好了,盧家珍從林懷樂手中拿過鑰匙,對安妮說道:「安妮呀,你先下去幫爸爸看店,我再和坤哥聊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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