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法中情

  牧師把一張紙條交給靚坤,「阿叻是聯合(和聯勝)的人,這單case,不管是聯合的律師,還是東星的律師,都不好插手。我聽說,聯共樂叔父葉松柏的女兒在做律師,我和葉松柏有點交情,我會給他打電話,你照這個地址找他女兒,她應該會幫忙的。」

  靚坤接過紙條,有些不放心地說道:「聯共樂,小社團而已,他們的社團律師罩不罩得住?」

  聽到靚坤對聯共樂的名頭語氣有些不屑,牧師生氣地說道:「小字頭?聯共樂在全港一萬多名小弟,比你的小弟總要多吧?你個臭小子,還沒學會走,就想著飛!出來混,不能好高騖遠!你混江湖才幾久?聯共樂是小字頭,葉松柏卻不是小人物。字頭大小,不等於實力強弱。葉松柏和劉容駒共同創立聯共樂,而劉容駒另一個身份,就是澳門賭王何鴻生的第一馬仔。當年,何鴻生要到澳門去標賭場經營權,澳門人放話要何鴻生不得活著離開澳門,就是劉容駒單槍匹馬陪著何鴻生過澳門。葉松柏的關係直通港澳上流社會,遠不是社團這個泥潭能限制的。葉松柏的女兒不是聯共樂的社團律師,但是在這種官司上獲勝的把握遠遠超過那些大社團的律師。」

  ……

  律師樓。

  「葉穎文律師,大致的事情經過就是這樣了,不知道你對於這件案子還有什麼需要了解的信息?」靚坤說完之後,不經意地左右一瞟,發現林懷樂正在色眯眯地看著對面的女律師。

  女律師就是牧師介紹的聯共樂叔父葉松柏的女兒葉穎文,身材高挑,大眼睛、高鼻樑、尖下巴,整體來說只能說是秀氣。高高的顴骨,說明這是一個很強勢的女人,林懷樂輕佻的樣子恐怕會激怒她。

  靚坤不動聲色地給了林懷樂一拳,打得林懷樂齜牙咧嘴。

  「大哥,你幹什麼?」

  「坐沒坐相,站沒站相,滾到走廊里去。」

  靚坤作為道歉的實際行動,被葉穎文看在眼裡,輕輕地點了點頭,收下了靚坤的好意。

  看到林懷樂怏怏地從沙發上起身走出房間,葉穎文也稍微放鬆了一點,林懷樂狼一樣的眼神確實讓人不太舒服。

  葉穎文稍微向後靠了一點,說道:「林先生,你和令弟的背景,我的家人已經告訴我了。我首先向你們介紹一下香港的訴訟制度和我能為你做些什麼。

  香港法律屬於普通法系,其法院和律師制度一定程度上學習了英國的特點,同時又有其自身的特色。香港法院共分四級:裁判法院、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不同層級的法院能夠判處的最高刑期和民事賠償額各不相同,例如區域法院最高判刑是7年,民事賠償額最高不超過100萬港幣。

  香港的律師分兩種,一種是大律師,一種是事務律師。大律師和事務律師只是分工不同,地位上沒有分別。大律師就是訴訟律師、出庭律師,專做訴訟業務。其出庭權不受限制,從裁判法院到終審法院大律師都享有出庭權。事務律師處理各類法律業務,負責範圍較廣泛,但其出庭權受到較大的限制,僅可以到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原訟庭的內庭(即非公開庭)出庭。當事務律師不能出庭時,需要委託大律師出庭,且香港大律師接受委託的過程必須要通過事務律師。事務律師是客戶與大律師聯繫的中介人,無論是公司還是個人需要處理訴訟案件,都不能直接去律所找大律師,也不可以直接和大律師打電話、見面或談話,客戶與大律師談話開會,必須有事務律師陪同。而我本人是事務律師。」

  靚坤有些不解,「葉穎文律師,我本來只是希望你帶我弟弟去警察局投案自首,讓他不要被那些警察砌生豬肉(栽贓陷害)而已。你給我介紹這麼多法律知識,似乎是對這個案子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葉穎文身體前傾,右手食指虛點,「看你順眼,幫你一把。這個案子完全沒必要讓你弟弟去投案自首,恰恰相反,你弟弟應該控告那對雙胞胎假借發生性關係勒索他。」

  「點解?」

  葉穎文自信滿滿地說道:「根據你提供的信息,我們完全可以向法官證明,那對雙胞胎是那種畸形濫交、流浪街頭的女仔,也就是所謂的『老泥妹』。她們一方面與蘇威交往,獲取食宿;另一方面,她們又引誘你弟弟發生性關係,並以你弟弟與蘇威的朋友關係相威脅,勒索了你弟弟四萬元港幣。這在法律上,就構成了勒索罪。因為,《香港盜竊罪條例》第二十三條勒索罪的定義就是『任何人如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以恫嚇的方式作出任何不當的要求,即屬犯勒索罪』。」

  靚坤還是有些不懂,這完全超出了他在警校學習的法律知識,「勒索罪屬於刑事犯罪,如果不能說服檢察官提起公訴,那也解決不了問題。」

  葉穎文讚賞地看了靚坤一眼,「想不到林先生還懂得法律知識。」

  靚坤無所謂地攤攤手,「我讀過警校。」

  葉穎文瞭然地點了點頭,微微一笑,「明白了。凡是侵犯人身或者財產權利的犯罪,警察不予立案、檢察官不予起訴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所以,這一點不成問題。」

  聽了葉穎文的話,靚坤在心裡仔細推演了一番,重重地點了點頭,笑著說道:「葉穎文律師的職業素養真是令人佩服!這件案子就擺脫你了!」

  葉穎文也笑著說道:「跟林先生這樣的明白人合作,也是讓人愉快的工作經歷。」

  ……

  走出律師樓,靚坤把剛剛簽訂的委託協議交給一臉好奇的林懷樂。

  林懷樂翻了兩頁,就還給了靚坤:「全英文的?!它們認識我,我不認識它們呀!」

  靚坤沒好氣地說道:「為了不讓你坐牢,要花掉十幾萬。」

  林懷樂目瞪口呆地感嘆道:「這比我給那對雙胞胎的還多。她們怎麼不去搶?」

  「她們比搶來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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