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雲山待了兩天,靚坤對介紹的各種工作都挑三揀四、拈輕怕重的態度,終於惹惱了牧師,放他前往旺角投奔老媽。
但是,眼前老媽的打扮著實讓靚坤亮瞎眼。
「老媽!你被人搞啊?包頭巾、花襯衫、喇叭褲。街上古惑仔裡面潮過你的都少有。」
「住口。不要叫我老媽!」老媽嚴肅地拒絕了靚坤的說笑。
「怎麼?你兒子你都不認了?大不了我不再去找重炮哥囉!」
「臭小子,他雖然沒生過你,總算是養大你呀!我們離婚歸離婚,他還是你老爸。你老媽我呢,而今重出江湖,要叫我的花名。」
「那未請教,老媽您的花名是?」
「骨精強,叫我強哥都行。」
「那不就是男人婆?」
「男人婆總好過被人欺負。」
「這裡哪家公司的陀地呀?怎麼這麼罩不住?你沒交保護費啊?」
「洪興的飛雄。」
「他不是很囂張的嗎?」
「哎,旺角是香港的紅燈區,人頭攢動,夜夜笙歌,時尚男女雲集這裡飲酒作樂,享受虛妄的人生和肉體歡愉。這片土地,自然也成為各個社團垂涎欲滴的肥肉。以前,洪興老大飛雄在此一手遮天,不可一世。但是,現在有一夥來自福建的大圈仔野心勃勃,開始入侵旺角洪興的地盤。打架,掃場,家常便飯啦。」
靚坤一邊跟骨精強聊著天,一邊在櫃檯上翻翻找找。
骨精強一巴掌拍開靚坤準備拉抽屜的手。
「做什麼呀?」
「找點零錢當本錢,下樓打麻將。」
「打什麼麻將?你給我坐下,明天去屯門找蛇仔明,他也是洪興的,聽花名就知道,是個蛇頭,好多洪興的場子都從他那裡買北姑回來接客。你呢,從他那裡接個想賺錢的北姑,先當個馬夫混飯吃。」
「當馬夫?你叫我當馬夫?吃女人飯好丟臉的。」
「丟臉?你現在不是吃的我的飯?」
「你現在是骨精強強哥,不算女人。」
「打仔洪興、四仔東星、聯和出雞精,和聯勝坐館雞腳黑都吃女人飯,誰敢說他丟臉?在旺角混,哪個社團大哥吃的不是女人飯?我這裡是馬欄,你不當馬夫,想做什麼?」
「真麻煩,你直接從蛇仔明那裡接想賺錢的北姑就行了嘛,想要多少都行。根本用不著我啊。」
「痴線!在香港,成年人之間的性行為不被禁止,不論這行為是有償的還是免費的;但是,如果有第三人通過他人的有償性行為獲利,則這第三人就有罪。如果是我出面招攬北姑,那我這裡就不是馬欄,而是雞寮,天天都得應付那些掃黃組。你白讀了警校,連這些法律常識都不懂。」
「當馬夫也是犯法的呀!香港《罪行條例》第137條規定,任何人完全或部分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並且明知該人從事賣淫行為的,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不管家人或男朋友或其他人,如果知道該人從事賣淫,並且完全或部分依靠該人的賣淫收入為生,也可能涉嫌犯罪。此外,組織、強迫、協助、介紹賣淫等等行為也構成犯罪。一旦有事,我就有罪,你就無罪。我還是不是你親生兒子?」
「你第一天出來混嗎?看到警察,你不會跑嗎?你老媽我呀,沒給你生兩條腿嗎?有證據,就有罪;沒有當場抓到人,那就是無罪。」
……
1840年鴉片戰爭兩年後,香港被英國占去,這個脫胎於珠三角的島嶼,從此走上了一條與大陸母體完全不同的發展道路。新中國成立後,由於存在姓「資」與姓「社」的意識形態差異,香港與內地的分道揚鑣顯得更加堅決和迅速。
此後近三十年時間裡,政治鐵幕卻並未將香港與祖國大陸的臍帶完全斬斷,除了官方有限度的交往,以偷渡為主的民間形式始終活躍,最終匯聚為一股股逃亡香港的奔涌潮流。以深圳為例,在公開的文件里,「深圳歷史上共出現了四次大規模偷渡」,分別為1957年、1962年、1972年和1979年。據廣東省委邊防口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計,1954年到1980年,官方明文記載的「逃港」事件就有56.5萬多人次。
在香港與寶安縣(1979年改名為深圳市)山水相連百餘里的海岸線上,數萬人鋌而走險、翻山蹈海逃往香港。
當時在廣東偷渡,按方式可分走路、泅渡、坐船3種,按路線,則有東線、中線、西線之別。
泅渡通常是首選,其方式可謂五花八門。偷渡者往往會選擇西線,即從蛇口、紅樹林一帶出發,游過深圳灣,到達香港新界西北部元朗。
偷渡者一般都帶有汽車輪胎或者救生圈、泡沫塑料等,還有人將保險套吹起來掛在脖子上,一直游過去。廣州人把從水路偷渡逃港稱作「督卒」,借用下象棋術語,取其「有去無回」之義。民眾也常常自發去珠江中練習游泳,以便日後「逃港」派上用場。不少孩童從小便被家人灌輸「好好練身體,日後去香港」之類的思想。
要順利游到香港,除了最佳下水地點外,還需要更多技巧。準備充分的人在偷渡時,會帶上一個小型的充氣救生圈之類的可供漂浮的物體,但並不是一下水就用,因為那樣會影響速度,也容易被發現。相反,他們會將這些充氣物腔內的空氣放掉,摺疊好帶下水,等到游到中途累了時,拿出來吹上氣漂浮水上稍作休息。有些人在下水前喝上一大碗煮好的薑湯,雖然辛辣,但能驅寒,不至於在途中被凍死。
從陸上偷渡,便是通常的中線,即在深圳梧桐山、沙頭角一帶,翻越鐵絲網,到達香港,廣東人戲稱為「撲網」。這種網很難翻過去,探照燈、哨崗和警犬的組合是致命的危險。為了防狗,偷渡逃港者臨行前往往會到動物園收買飼養員,找一些老虎的糞便,一邊走一邊撒,警犬聞了糞便的氣味以為有虎,就不敢追了。有人為防止被邊防軍看到,將西瓜挖空,瓜皮套在頭上,只把眼睛露出來。
陸上越「網」,海上破浪,畢竟是年輕人所為,中老年人、兒童婦女只有坐船之法了。坐船,相對而言較安全,但帶有集團性質,出了事問題較嚴重,而且要付300元不等一筆不小的費用,但為「逃港」,不少人往往不惜傾家蕩產。乘船偷渡會偏向於東線,即大鵬灣水路,在惠陽和深圳之間,距離香港十多公里的水面,而且海浪很大,經常發生偷渡時溺亡的情況。
你以為花錢買了船票,就真的是坐船嗎?不少人是像蛇一樣屈著身體藏在甲板里乘船偷渡到香港的。因此,香港人就把偷渡者稱為「人蛇」,而組織偷渡的人,則被稱為「蛇頭」。
蛇頭一般不直接買賣人口,從中收取偷渡費。但很多所謂的蛇頭都會以出國、辦理護照、辦理他國身份的藉口進行詐騙行為,並不把人偷渡到目的地,甚至有的會在半路謀財害命。部分大蛇頭,也會進行非法的人口買賣。
蛇仔明就是眾多蛇頭中最壞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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