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賣身契

  中環,葉穎文的律師事務所。

  在葉穎文的見證下,方艷梅和方艷萍在乾坤娛樂藝人經濟合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葉穎文說道:「在香港,想要進入上流社會,都應該有自己的英文名字,你們有英文名字嗎?」

  方艷梅搖了搖頭,說道:「沒有啊!能不能請葉律師幫我們取一個?」

  葉穎文想了想,說道:「方艷梅小姐的英文名字不妨叫May,發音近似。方艷萍小姐可以叫Penny。」

  靚坤笑了笑,說道:「葉律師這兩個英文名字不是隨便取的。May除了三月之外,還有一個意思是山楂花,花語是『唯一的愛、守護』。過去,歐洲人認為山楂花可以阻擋惡魔和邪惡的魔術,山楂往往被種在院子和田野的邊上作為屏障。據說,耶穌基督被處刑時,頭上所戴的花冠就是山楂的樹枝做成,因此又被稱為『聖木』。歐洲人相信,就算枯萎了幾個世紀,總有一天山楂還會再長出茂盛的枝葉,花朵也同樣會再盛開。Penny這個名字出自希臘語,意思是『沉默的編織者』。兩個名字正和你們兩個人的性格特點。」

  方艷梅和方艷萍驚喜地向葉穎文道謝:「謝謝葉律師!」

  然後,兩個人高興地抱在一起,歡呼,「我們有英文名字了,我們就要進入上流社會了。」

  高興了一陣之後,方艷梅問道:「那坤哥的英文名字是什麼?我們可以用英文名字相稱啊!」

  靚坤乾笑了兩下,說道:「我的英文名字是Dick。」

  ……

  其實,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靚坤就已經把合同文本交給方艷梅拿回家看過了。

  面對這麼多密密麻麻的條款,普通人連讀完可能都費勁,更別提理解其中的法律含義了。

  於是,方艷梅、方艷萍和方媽媽不得不召開了家庭會議一起研讀這份經濟合同。

  方媽媽給出的最終結論是,「阿梅,這不就是一張賣身契嗎?」

  性格耿直的方艷梅打電話給靚坤。

  靚坤在電話里回答道:「對啊,這本來就是一張賣身契!你才知道啊?」

  靚坤等方艷梅說完了心裡要說的髒話,才接著說道:「你能說公司不對嗎?也不是,畢竟公司和你簽訂合同之時,都是希望能夠好好培養的,只能說娛樂圈不確定的因素太多,誰也無法保證你明天就一定能成為下一個徐小鳳、鄧麗君。就算是徐小鳳、鄧麗君也是熬了這麼多年頭啊!這份經紀合同,絕對不會是你唯一一份什麼都沒弄明白就簽字的合同。」

  方艷梅語氣不好地問道:「那張經紀合同到底說了什麼?」

  靚坤說道:「從你的髮型改變到你的戀愛報告,從你的言談舉止到你的緋聞設計,完整的可以出一本書,叫《作為藝人應該知道的事兒》,這就是合同的內容。」

  方艷梅遲疑了一下,問道:「不是應該寫上一年至少幾張專輯、幾部電影,幾場巡演嗎?」

  靚坤大包大攬地說道:「放心好了,這個肯定沒問題的,張徹、李瀚祥是我朋友,傅家輝我昨天才跟他吃過飯,你放心好了。」

  方艷梅還是有些不放心,說道:「合同里經紀公司的義務才三行,而我的義務有三頁紙。我擔心我表現的不好,公司會隨便把我給賣了。」

  靚坤說道:「當然不會,這個肯定不會的,我們給你的都是最好的資源。」

  方艷梅仔細地重複著合同里的條款說道:「可是合同裡面有寫『經紀公司有權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所有權利義務』,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靚坤不耐煩地說道:「在香港,每年想成為明星的年輕人不計其數,如過江之鯽,你自己好好考慮吧!你把你自己保護的這麼厲害,你還想做藝人嗎?你到底是在幫你自己,還是在害你自己?」

  ……

  簽約之後,靚坤給方艷梅、方艷萍安排了兩個從TVB挖來的資深經紀人,算是「老人帶新人」。

  靚坤最近多跑了幾次乾坤娛樂,聽到兩個經紀人總是在語言上打擊方艷梅、方艷萍兩姐妹。

  「別以為你長得好看點就可以趾高氣揚,這個行業你這種人一抓一大把。」

  「別總是跟我提這個提那個,你現在有這個資格嗎?越大牌的明星越謙虛,學著點。」

  「你平時走路能不能注意點,精神點,好歹是個藝人,別總用路人的標準要求自己。」

  靚坤在給方艷梅、方艷萍兩姐妹出了兩次頭之後,方艷梅的經紀人陳淑敏找到了靚坤辦公室:「林老闆,你最近幾次的行為,我很不認同。我們這一行與其他行業不同的是,對於一個剛簽約的藝人,經紀公司第一件事就是要打擊她。」

  靚坤不明所以地問道:「為什麼呢?」

  陳淑敏說道:「便於管理,讓她老老實實聽話,乖乖給公司賺錢。千萬不能給她們恃寵而驕的機會。」

  靚坤說道:「這不就是典型的家長式管理?」

  陳淑敏語重心長地說道:「藝人是雇員,雇員為公司打工,以公司利益為主。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

  靚坤想了想,說道:「公司也應該和藝人建立良好的感情,否則很難調動起藝人本身的積極性,在更多競爭者出現的時候,我們很難留住藝人。」

  陳淑敏點了點頭,說道:「林老闆完全可以和我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維繫與藝人之間的感情的事情,可以交給林老闆來做,但是我管理藝人的方式不會因為林老闆的話而有所改變。」

  靚坤接著說道:「我對這一點沒有意見,但是我們在對藝人進行推廣和營銷時,千萬不要營造出與本人是完全不同的藝人形象。這是違反人性的,從而也不可能長久。我考慮的營銷思路是,順應藝人自身的性格特點,建立特點鮮明的藝人形象,避免千人一面,淪為炮灰。我把這種藝人形象稱之為『人設』,通過建立人設的方式,我們可以占據獨特定位,形成具有競爭力的賣點,區別於競爭對手。」

  陳淑敏以前沒有接觸過這種營銷模式,但是聽了靚坤的話,也覺得很有道理,只好說道:「這種營銷方法很新穎,我只能試試看,但是我會努力去做。」

  靚坤非常認同陳淑敏這種態度,點了點頭,起身送她出了自己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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