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有骨氣

  第51章 有骨氣

  黃志誠摟過張明輝的肩膀,背過身去,低聲對自己這個下屬道。

  「道友為了脫罪,什麼話都說得出口的!

  你看他那副衰樣,現在還沒法給他們定罪,萬一死在我們班房裡,到時候關系科的人調查起來,我們不好交代!

  你確定他沒在亂咬人嗎?」

  張明輝篤定地點了點頭。

  「黃sir,我審了他一個多小時,趁著他毒癮發作,精神恍惚的時候,才套出的消息。

  找醫生給他打了針嗎啡,這個撲街馬上又改口說不知道了。

  依我看,他爆的料應該不假!」

  「那還等什麼,你馬上帶隊去把一趟深水涉,把龍根給我帶回來!」

  「Yes sir!」

  「慢著!」

  「還有什麼吩咐黃sir?」

  張明輝剛準備帶人去辦差,黃志誠馬上又把他叫住了。

  「深水涉還有個和聯勝的細佬,叫吉米仔的,你帶龍根回來的同時,順帶把這個叫吉米仔的也給我帶回來。

  快去快回,這個叫李家華的,我要親自審問!」

  囑咐完下屬出門辦差之後,黃志誠當即把這間審訊室的門關攏。

  坐到爛命華的面前,伸手扣了扣桌子。

  「既然已經開口了,剩下的就不要瞞著了。

  老實交代,這批貨你們是從哪裡搞來的?」

  「阿sir,你們這是趁我毒癮發作時候的誘供,算不得證據的!

  你不要誆我了,我什麼都不知道!」

  「什麼都不知道?那你告訴我,像你這樣一個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爛仔,大埔黑撈你上船去做什麼?

  總不會是去做苦力吧?」

  面對黃志誠的質疑,爛命華始終保持緘口不言。

  但他越是這樣,黃志誠就越發覺得他有料。

  他不急,像這種資深的道友,他有的是辦法慢慢對付。

  當下冷笑一聲,背靠在椅子上。

  道:「李家華,用不了半天的時間,我們就會把你底子摸透。

  如果你執意不肯開口的話呢,我會送你去班房慢慢反省。

  你也不用害怕,我不知道這劑嗎啡能管多久。

  總之在你把事情交代清楚之前,你休想離開我們調查科的班房半步!

  怎麼樣,想清楚了就如實告訴我,我甚至可以幫你向福利署申請保外就醫。」

  爛命華似乎緊張起來,無神的目光茫然抬起。

  整個人因為恐懼而在不住的顫抖。

  但咬緊牙關,還是從嘴裡蹦出了三個字。

  「不知道!」

  「有骨氣!」

  黃志誠也懶得囉嗦,他倒想看看,現在鐵骨錚錚的道友,究竟還能夠扛多久!

  翌日,上午八點半,官仔森打通了蘇漢澤的電話。

  此時的蘇漢澤剛剛睡醒,正準備洗漱完畢後,下樓去吃個早茶。

  昨夜發生的事情,其實官仔森已經如實和自己匯報過了。

  事情進展的很順利,現在就差臨門一腳了。

  「喪澤,現在阿公和吉米仔,都被O記的差佬帶走了。

  阿公委託我去幫他找律師,他現在對吉米仔非常不滿,已經告訴我,讓我通過律師傳話,無論如何,也要讓吉米仔把這口鍋坐實!」

  「那就按計劃進行下去,你再找個律師去告訴吉米仔,讓他什麼也不用認。

  時機成熟了,自然有人會進去撈他!

  還有啊,爛命華這人到底靠不靠譜?」

  「今天O記的差佬,已經來過石峽尾屋邨調查過爛命華的老婆了。

  靠不靠譜,今天晚上就該有消息了。

  喪澤,這一票我幫你做完,就不欠你什麼了,你要記住你答應過我的事情!」

  未了,官仔森不忘補充一句。

  「等爛命華那邊有了交代,你晚上來我這裡結清楚尾款。

  你放心,關於你森哥吃裡扒外的事情,龍根再不會聽到半點風聲!」

  蘇漢澤說著掛斷了電話。

  兵貴在精不在多,自己既然知悉吉米仔是一個可以重點培養的人才,那麼花費頗多的手段,把他從和聯勝撈出來,也是值得的!

  否則讓他在和聯勝多混幾年,等吉米仔擦亮眼睛去大陸做生意,大陸那邊讓他在和聯勝搞話事人終身制,只怕他吉米仔一輩子從和聯勝抽不出身。

  到時候又要去剁人又要去餵狗,連帶自己個崽,也要生生世世綁定在矮騾子這條船上。

  說起來,吉米仔真該好好感謝自己才是。

  此時的吉米仔,正羈押在西九龍的班房裡。

  他滿臉的疲憊不堪,顯然昨晚O記的差人,並沒有讓他睡個好覺。

  更讓吉米仔茫然的是,自己的阿公龍根,不分青紅皂白,就讓自己把走粉這口鍋頂在頭上。

  他現在什麼情況都沒有搞清楚,阿公那邊就要棄車保帥,不免讓吉米仔感到心寒。

  「李家源,你有五分鐘的時間和你律師進行溝通!」

  就在吉米仔迷茫之際,班房外一個差佬粗暴的喊聲讓他一個激靈坐直了身子。

  怎麼回事?社團的律師昨晚凌晨不是已經來過一次了嗎?

  不待吉米仔多想,隨著一陣鑰匙的窸窣聲,班房的門被打開了。

  一個身穿米白色西裝,戴著副黑框眼鏡,四十歲上下律政精英打扮的人,向差佬道聲謝,走進了班房。

  「您是……」

  吉米仔疑惑地看著面前這個律師,自己並不認識他。

  「李家源先生,您好,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邱漢傑,是中環律師事務所特聘律師,港島大律師公會78年入會會員。

  今天是受人所託,特地來為您處理這起官司的。」

  面前的律師站在逼仄的班房裡,一邊做著自我介紹,一邊向吉米仔遞送一張名片。

  外頭盯梢的差人連忙制止道。

  「邱律師,不可以給嫌疑人留下任何的東西!」

  邱漢傑點了點頭,開口道。

  「警官,我只是為了讓我的委託人更好的了解我的身份信息,並不會留下東西在這裡。

  倒是我要提醒你一句,我的委託人,現在沒有任何有效的證據證明他是這起毒品走私案的參與者。

  你用嫌疑人來稱呼他,是絕對的不得體的!」

  吉米仔接過名片看了一眼,算是對面前這個律師的咖位有了一番了解。

  不知道是誰把港島大律師公會的精英替他請過來了,怪不得自己的律師前腳剛走,後腳警隊就能破例,把邱漢傑放到班房裡來。

  外頭盯梢的差佬知道自己和這些大狀講這些律法的彎彎繞繞,占不到什麼便宜。

  索性拿著鑰匙往門口一靠,不再言語。

  邱漢傑走到吉米仔的跟前,接過吉米仔送還的那張名片,收進口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