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初試啼聲】
再次回到酒店房間,唐彩芸似乎有所察覺,便說道:「志超哥,現在才下午2點,我們要不要去逛逛倫敦。」
開什麼玩笑!
轉機兩次、花費三天多時間、冒生命危險,好不容易入住酒店,林志超怎麼可能去看一個『破舊、霧霾』的倫敦。
恐怕,這差不多是世界最貴的酒店了。
只見林志超認真的說道:「旅途勞累,我們需要放鬆一下!」
隨後。
他找到唱片機,啟動音樂。
隨著輕緩的音樂響起,林志超來到唐彩芸身邊,伸出一隻手,極具紳士風度。
兩人在音樂中翩翩起舞,紓解旅途的心情,當然交誼舞更像是一種慢性春藥,跳著跳著腎上腺就飆升。
看著近在咫尺的漂亮、典雅的臉蛋,欲拒還迎的羞態,林志超慢慢的湊近。
良久。
「志超哥,你是不是早有預謀?」唐彩芸嬌嗲的說道。
林志超笑著說道:「陽謀而已!」
自然是陽謀!
「討厭!」唐彩芸撒嬌道。隨後又認真的說道:「臨行前,媽媽多次叮囑我,要注意女人的矜持。但我知道志超哥的心意,也相信志超哥不會辜負我,只望夫君憐惜我。」
說到最後,唐彩芸低著頭,露出一抹羞澀。→
愛情,往往就是奮不顧身、飛蛾撲火。
林志超心中暗自得意,嘴上卻說道:「傻丫頭,一切都交給我,你的未來、一生也交給我。」
唐彩芸點點頭,心中想到:「志超哥似乎生性風流,以後會只愛自己一人嘛?」
她這樣的想法突然出現,但很快被林志超的行為沖刷掉。
只見林志超將唐彩芸邀請到沙發上,脫掉她的高跟鞋。
一雙玻璃絲襪包裹的美腿,堪稱人間極品。
當然,林志超還是喜歡黑色絲襪,以後可以讓唐彩芸在家裡為自己穿。
見林志超如同手捧珍寶一樣,將自己的雙腿捧著,眼神流露出欣賞的目光,唐彩芸有一種別樣的感覺在心中湧向。
當然。
也夾雜著高興,因為這個男人視自己為珍寶。
「多一分則肥,少一分則瘦!」
唐彩芸身高有163cm,在這個時代絕對算是高挑的女子,而腿型不拐,不肥不膩,不干不癟,皮膚吹可談破、白皙細膩,可謂深得林志超歡心。
當然,不是說林志超只喜歡腿,而是他對腿比較要求高——腿關節不能拐,腿肚不能胖亦不能瘦,小腿大腿的長度比例要具有美感。
將唐彩芸的美腿放下,林志超隨後抬頭,自己的老婆身材還是有料的,當然只是正常人的優秀水平;和後世那些動不動就塞東西的,無法相提並論,林志超當然喜歡自然的美。→
白皙細膩的肌膚、凹凸有致的身材,再加上漂亮典雅的臉蛋,以及一種上嗨灘美女的風情優雅,他覺得這個正室足夠優秀!
可越是這樣優秀的女人,他想納妾恐怕就難度越高,好在林志超也非常優秀。
該是檢驗的時候了!
事後。
林志超靠在床頭柜上,唐彩芸猶如小貓咪一樣,依偎在他的懷裡。
「彩芸,明天我們去買鑽戒,給你做婚戒。」林志超左手拿捏著唐彩芸,心情非常愉悅。
唐彩芸趴在他的胸膛上,愛戀的說道:「會不會太貴啦,黃金的也行啦!」
林志超右手抬起唐彩芸的下巴,說道:「娶這麼漂亮的老婆,當然要下血本啦!何況鑽石象徵著忠貞不渝的愛情,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
他也知道是騙人的GG,但有些事情就是如此發展。
當然林志超也是有預算的,2000英鎊以下的鑽戒才會考慮,但估計能買個不錯的鑽戒,最起碼也應該是2克拉以上的。
「那不能太貴,太貴的我不要!」唐彩芸體貼的說道。
「嗯,以後再給伱買世界最大最好的鑽戒。」林志超很滿意唐彩芸的態度,並開出空頭支票。
唐彩芸頓時感覺很幸福,依偎在林志超懷裡,感覺很有安全感。
過了一會,唐彩芸突然問道:「夫君,我會不會懷孕呀?」
林志超順著她的秀髮,寵溺道:「很有可能!」
「啊,那會不會在婚禮上很醜?」
「哈哈,放心吧,沒那麼大的,而且也不一定一次就中獎啦!」
「我希望懷上啦,如果結婚不難看的話。」
兩人說著私房話(沒想到會被幾十萬人聽見了),頓時感情大進。
至於唐彩芸懷孕這事,林志超自然是順其自然,不會避著,畢竟他馬上二十一歲了。更何況,他現在已經是身家不菲,事業有成,不考慮子嗣之事,顯然是不正常的。
翌日。
兩人來到一家倫敦的珠寶店,果然看到了香港沒有的鑽石產品。
今年戴比爾斯才開發出『A diamond is forever(鑽石恆久遠,一顆永留傳)』GG語,所以並沒有在全球流行。一般來說,亞洲需要在六十年代,才會在RB、香港等地區,先流行起來。
「先生,小姐,需要什麼幫助?」售貨員並沒有因為兩人是亞裔,而露出輕視的表情,相反她相信兩人的購買力十足,否則不會輕易踏進這扇門。
林志超說道:「我想給我的未婚妻購買一枚鑽戒!」
「好,兩位這邊請!」售貨員大喜。
唐彩芸挽著林志超的胳膊,心情非常的好。
不一會,林志超懸著心放下來,一枚2克拉的鑽戒,價值不過800英鎊(28萬港幣);這點錢已經是低於他的預算,而唐彩芸又非常的滿意。
「這個托架材質是鉑金的吧?」林志超充當專業人士,說道。
售貨員點點頭,說道:「是的,這是今年的新款,採用鉑金。」
林志超笑著對唐彩芸說道:「這個鉑金具有很重要的軍事用途,因為它是一種良好的催化劑,熔點高。所以二戰時,鉑金被美國等禁止用於首飾。而鉑金材質的托架,比黃金更耐久,所以用於鑽戒托架再好不過,更何況黃金的顏色對年輕女子稍顯庸俗,故鉑金首飾更適合年輕人。」
唐彩芸立馬崇拜的看著林志超,小雞啄米般的點點頭。
林志超要的就是這種結果,獲得自己女人的崇拜,身心俱被征服。
他又拿起一枚兩克拉的鑽戒,說道:「據說姜夫人(宋小姐)有枚五六克拉的非洲名貴鑽石,是美國總統羅斯福贈送,成本價便七八萬美金。這枚稍微小了點,不過也符合我們現在的身份和財富。要不,就它了?再過幾年,我給你換個六七克拉的!」
看著年輕人誇誇而談,售貨小姐竟然覺得好感動,絲毫沒有懷疑林志超是在吹牛,哄騙小女生。
而唐彩芸更是感動萬分,說道:「我聽你的!」
她沒有說其它的,亦沒有推辭,因為她覺得要給夫君的面子;
何況,她覺得自己的夫君不是那種為了面子,而打腫臉的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