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將軍恩情】

  長江實業的會議室里,林志超及管理層正在和一名英籍律師安杜魯,商談香檳大廈相關細節。→

  林志超也沒有想到,他在四十年代後期發明了『分層、分期』之後,香港房地產竟然沒有進步;比方說,出售樓花的首付款依舊需要50%、尾款依舊需要通過律師行等等,沒有人提出創新。

  甚至,在之前興建的大量樓宇中(3~5層唐樓),大部分業主依舊採取的是『租賃回款』方式,僅少部分進行分層銷售。

  其實香港以前還有地產商學外國地產商的做法,比如建一幢樓共有4層,便設立一家公司,業主購買其中一層,便擁有這家公司的25%股分;不過業主需要居住的話,公司可以分配你一層樓,但是你要交租;到了年底,公司進行核算,剔除樓宇的開支,會給你進行分紅。這樣一來,業主實際上沒有屋契,而且一旦大股東控股51%,便擁有各種便利——維修權,這對小股東不公平。

  直到林志超的開發的『分層銷售』,一舉改善了這種情況,可謂對世界地產業做出了傑出貢獻。

  負責香檳大廈出售的律師安杜魯,是一個英國人,事實上香港很多英國律師,他們既可以在倫敦接活,亦可以在香港接活,反正律法是一樣的。

  他對於林志超提出來的『公共屋契』倍加推崇,認為最近法律界、政界擔憂的事情,似乎將得到很好的解決。

  港府方面,是允許建築高層住宅大廈,但港府實際上並不想解決太多的問題,比如目前房屋署就希望一層樓一個業主,至於若是有置業公司分單元出售,後續問題一切由置業公司自行處理,反正我政府部門就只做到這個程度。

  也就是說,目前政府部門的地契是按照一層來做的(以前是按照一幢來做的),所以香檳大廈若是按照分單元出售,實際上又得和律師行進行溝通,又詢問房屋署是否同意(根據法律是否有禁止來決定)。

  那麼分單元的地契,實則上還是由律師事務所出具的1/N分層地契。將來在政府部門完善制度後,再進行重新更改和登記屋契。

  這是一個不斷完善的事業,林志超非常樂在其中。

  「安杜魯律師,對於這個『公共屋契』,你覺得是否可以解決分層、分單元出售的後顧之憂?有沒有遺漏的地方?」

  「我最近和同事們進行各種討論,希望找出林先生發明的『公共屋契』遺漏的地方,發現公共屋契可以解決法律上的事情。至於不能解決的問題,都不在法律範圍之內——例如,業主有權隨意使用自己的地方,別人無權干涉,會使相互間的糾紛卻多了起來。比如,你在大廈里設工廠,開工時噪音騷擾別人;開酒樓的,在門口裝個霓虹燈招牌,整夜亮著,搞得住客難以入睡這些問題,是住宅大廈的將來的問題!」

  林志超笑道:「這些問題是未來政府方面需要完善的『禁止擾民條例』,事實上這些問題和大廈本身無關。比如有人拿槍殺人,難道槍有錯嘛?」

  霓虹燈這個通夜照亮,是香港『賽博朋克』風格,住客可拉窗簾;在大廈設工廠,這是香港發展的特色,未來香港有大量的家庭式工廠,就連將來的香港電子產業,都是在兩間住宅單元設立的,一個月可以組裝4000台電晶體收音機。

  安杜魯笑著說道:「確實如此!那我們會在下周制定好『公共屋契』詳細法律文書,對了,分期付款是否需要我們律師事務所進行擔保?」

  此時地產售樓花,一律通過律師行收取和管理買家的錢,律師行再打給地產公司。林志超有心突破這個條例,但仔細一想現在讓銀行介入太早,未必是好事。

  於是,林志超說道:「是,依舊是律師行收取買家的資金,這次也是和你們律師行合作。」

  安杜魯隨即認真的說道:「好!不過有一點林先生需要注意,我們收取買家的購房資金,那我們就是買家的信託人,我們會從買家的利益著想,是否把錢打給置業公司。當然,我說的情況是置業公司出現財務危機時,可能需要面對的問題!」

  這話沒錯,林志超無法反駁,便說道:「我知道,這是法律。而且,此次香檳大廈的首付款我們只收取20%的首付款,並且尾款分為兩年期限支付,樓花可以轉讓和出售」

  一系列操作手法隨之出現,好在律師行會搞定一切。

  香港的律師雖然貴,但那是打官司,像這種製作一些文件和公證,收費並不貴,而且收的也是買家的錢。當然,對於律師行來說,做這種律師公證,相當的輕鬆,且量大管飽。

  安杜魯說道:「別人都恨不得一次性提前收足,林先生倒好,將首付款降低,期限拉長。」

  林志超說道:「房子在我的手裡,我不擔心有人賴帳!而降低門檻,有利於市民的購買力,我的房子也能更好銷售。你說呢?」

  實際上,林志超還打著一個主意,那就是削弱競爭對手。首付款降低至20%,那麼其他置業公司只能也降低首付款,再不濟也得降至30%左右。這樣一來,大家收不到更多的錢,自然拍賣土地、購買地皮和舊樓,也不能過分的『大水喉』。

  而對於林志超來說,他的動作快,可以第一時間回籠資金;長江工業集團和環球航運,還能拿出資金補貼長江實業。

  總之,他實力強勁!

  安杜魯驚喜的說道:「妙!站在客戶的角度來講,首付越低,他們壓力越小!」

  實際上,一幢高層的住宅大廈,12個月完全可以修建完成。兩年分期就會出現,住進去了還沒有還清房貸,以及沒有拿到房契。

  當然,這些都是小事情。

  隨後,安杜魯離開,回到律師行處理合作事宜。

  長江實業已經忙碌起來,職員也已經突破50人,目前就已經在策劃三個樓盤——尖沙咀的金巴利道的兩個樓盤、銅鑼灣希慎道2~4號的一個樓盤。三個地盤都只有一幢樓,屬於小型樓盤,一個樓盤大概提供200多個住宅單元和一層商鋪及一層地鋪。

  中環一餐廳里,林志超、李高福、余程萬聚在一起,請客的人是余程萬。他本來是想晚上請客的,但林志超這個人一向是非重要應酬(出席活動、重要客人為重要應酬),一律晚上拒絕,陪同家人為重。

  所以,大家就約在了中午,並且林志超謝絕酒飲。

  余程萬此時頗有心切,所以聊了幾句,便將話題引入道正事來:「林生,我已經將農場賣了,把吳冰她們安排在德福花園裡。」

  言下之意就是,我可是聽了你的話,是不是該提提『置業代理公司』的事情啦!

  林志超笑著說道:「老哥,你準備了多少錢?」

  余程萬坦白的說道:「我準備了十萬!」

  林志超點點頭,隨即講解道:「那我先給你普及一下『置業代理公司』是做什麼的吧!這種公司其實就是炒房的,對於置業公司來說,你們這種公司來炒我的樓盤,有利於銷售和漲價,所以,我可以給你一個內部價格,大概是外面的95%。而對於代理公司本身來說,是以炒房為生,可能你今天從我這裡以3萬港幣買到房子,一禮拜後就能以5萬價格出售掉,這個俗稱炒樓花。」

  余程萬目瞪口呆的說道:「那別人為什麼要以5萬價格購買?」

  林志超笑道:「自然是供不應求呢!當地產發達時,市場就是一直如此,不僅僅是真正需求住的人,還有大量的炒房為生的人。」

  余程萬馬上問道:「那房子會不會跌呢?」

  林志超點點頭,說道:「會跌的,但是又會漲。所以不要過分的借債炒房,是很重要的。比如你現在準備了十萬港幣炒房,我們這次香檳大廈平均是3萬港幣一套,首付款只需20%,餘款分為2年支付。你可以選擇購買10套,首付款6萬港幣,但是接下來你每期需要2萬出頭港幣交給律師行(12期一共),期間你供不下去或者利潤滿意了,就可以將你手中的『樓花』轉讓給他人」

  此時,香港還沒有這種專門炒樓花的代理公司,林志超正好培養一個出來。

  余程萬聽得心驚膽戰,差點打退堂鼓。

  還是李高福拍拍他的肩膀,說道:「餘生,安心啦,也不看看你面前坐著的是誰,別人求之不得的機會呢!」

  余程萬如雷灌頂,連忙以茶代酒,敬林志超一杯。

  「林生原因指點我,真是我的三生有幸!」

  「客氣啦,大家都是朋友!」

  林志超不僅僅是在培養一個代理公司,畢竟余程萬這點資金真算不上什麼;更重要的是,就是在照顧他。

  當然他也會警惕一種情況:前世飛艇泰總是說『我沒有辜負過別人,只有別人辜負過我』,這裡面就有一個『白眼狼』,那就是湯於翰醫生;按照飛艇泰的說法,他和湯於翰合作開發地產,一幅地皮180萬,只需付18萬的訂金,他和湯醫生各出9萬港幣,之後的160萬港幣都是飛艇泰付清的,結果一個樓盤就賺了兩百萬港幣以上,大家平分利潤。這樣扶持其湯於翰,讓其成為千萬富翁後,六十年代再合作時,雙方已經鬧出大矛盾。

  所以,林志超不管是扶持李高福、李兆基、林雲初、唐仲源等,還是扶持現在的余程萬,都只是在事業初期給予扶持,但不是合作做生意;待這些人賺到錢後,便不再扶持,最多只能做個朋友。

  特別是合作地盤生意,更是林志超的大忌!

  除非地皮是別人的,林志超才會考慮。

  傍晚,余程萬回到二太的家裡,立馬引來了吳冰的熱情,不過都是打探炒房的事情。

  「當家的,林生怎麼說?」

  余程萬開玩笑的說道:「你這麼熱情幹什麼?」

  言下之意,多多少少有葷段子的意思,畢竟林志超長得俊朗又本事大。

  吳冰臉微紅,隨即提高聲音的說道:「當家的,這筆生意可是我第一個提出來的,不然林生可想不著提攜你。所以,以後這個代理公司我要參與,而且也是屬於我二房的。你說,我能不熱情嘛!」

  她當然憑藉一腔熱血跟著余程萬做小妾,到最後還是在金錢上和大房相鬥。大房將最賺錢的米鋪、雜貨鋪、當鋪看得很緊,如今她連農場都賣了,豈有不抓好炒房這個生意。

  余程萬一聽,也心痛二夫人,當即說道:「這個生意你參與,以後也給你們二房管,總行了吧!」

  吳冰頓時高興起來,隨後問起房子怎麼炒!

  余程萬就照林志超說的講,驚得吳冰興奮不已。

  「那豈不是說,一套房子賺一萬,十套就能賺十萬!我的乖乖,要養多少年的雞才賺得回來。」

  余程萬得意的說道:「跟著這些大老闆混,就是喝口湯,都夠我們賺得盆滿缽滿了!」

  此時的他,完全已經放下戒心,心想只要緊緊的跟著林志超和李高福混,以後賺錢怕是很輕鬆呢!

  而且,林志超一套房就給他5%的折扣,差不多就是1500;那麼十套下來,他可以賺5萬了。

  簡直發財了!

  至於,後續的供款問題,他還是可以再擠擠點資金,實在不行就提前售出幾套。

  新界屏山。

  三個男人正在望著遠處的宅子,神情當中充滿著興奮、狠厲等。

  「耗子,你確定余程萬的家人就住在那幢?今天晚上他也會回來?」

  「金哥,絕對沒錯,我都已經打聽清楚了,余將軍和二夫人就住那幢!」

  「呸,還叫他將軍呢!這些當官的,自己發了財,害得兄弟們飯都吃不飽,今天我們就搶他娘的!」

  耗子曾經是余程萬的兵,聽說老長官可賺錢了,於是和人一拍即合,打算搶一把再說。對於他們這些老手下來說,大家都是同生共死的兄弟,憑什麼如今你們富貴了,大家還在吃救濟糧。

  而且,他們也知道,這些老軍閥、老官員來到香港後,一點不敢聲張,他們內心虛著呢!

  這樣的人在香港屬於有錢無勢,最最好的肥羊!

  天色到了傍晚,魁梧的金哥將子彈上膛,示意兩個同夥準備行動。三個人三把槍,可謂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走」

  三人快速的朝著余程萬曾經住過的地方走去,行動乾淨利落。一進房子,二話不說就將裡面的人綁起來,在黑洞洞的槍口下,剛剛搬進去的余程萬表弟一家,頓時被嚇尿。

  「余程萬呢?」

  表弟明白了,這些人是針對表哥來的,連忙說道:「搬走了,你們是不是找錯人了,這裡已經不是余程萬的家。冤有頭債有主,還請各位放過在下一家。」

  三個劫匪懵逼了,金哥更是給了耗子一記,憤怒的說道:「搞的什麼情報!」

  耗子委屈的說道:「誰知道好端端的搬走呢!」說完,眼前一亮說道:「金哥,這家人也有錢!」

  金哥一喜,連忙轉身去威脅表弟,拿出錢財!而余程萬表弟也是個貪財的,只顧著拖時間,想免受財產損失之苦。

  就這樣,大概過了四十多分鐘的時間,兩里地的警署派人來圍堵,因為隔壁察覺異常,去報了警。

  三名土匪和警察發生槍戰,耗子死掉,兩名劫匪拋掉。

  讓人意外的是,余程萬表弟只是重傷,並沒有死亡。

  翌日,但余程萬聽到這些消息後,久久不能反應過來。

  「林生是我的救命恩人也!」

  吳冰甚至說道:「何止是救命恩人,是我們全家的救命恩人。那些天殺的劫匪是專門盯上你的,所以若是你被綁了,肯定活不了。你一死,我們娘4個就會無依無靠」

  此時的她,真是想想就可怕,因為丈夫一死,她勢必爭不過大房,那日子可就難過了。

  余程萬點點頭,說道:「這個恩情,我一定記在心中。」

  當然只能記在心中,現在他自己還靠林志超提攜呢!

  事實上,余程萬也知道,林志超確實喜歡聽那些故事,所以為了交好林志超,他總是將以前抗戰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講出來,以此來搏得林志超的好感。

  他現在不懷念當年的事情,更想過有錢的日子。(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