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分層出售】

  第10章 【分層出售】

  林志超來到『高露雲律師行』,則是一間有60年歷史的狀師行,是由兩位外國人創立的。

  目前香港知名的律師行,幾乎都是洋人創立的。而華人狀師則掛在這些律師行名下,也是一個雙贏的局面,律師行抽取狀師的佣金,狀師利用律師行的資源和名氣。所以說,華人狀師看似是打工,其實是非常自由和主動的。

  前台攔住了林志超,詢問道:「先生,請問你有什麼事嗎?」

  林志超隨意看了看周圍環境,然後沉穩的說道:「我想和周建勛律師談談合作,麻煩替我約一下他。」

  前台見沒有預約,便繼續問道:「您是做什麼的?有需要什麼樣的法律諮詢服務?」

  律師地位在香港頗高,更何況周建勛是華人知名狀師,一般人可還沒有資格找他談合作。

  林志超說道:「我是置業公司的老闆,想聘請周建勛律師作為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這是我的名片!」

  他掏出一張剛剛印的名片,遞給前台。

  前台一聽置業公司的老闆,再看看名片,見到地址是華人行大廈,便馬上說道:「那我替你去轉達一下,您請坐一會。」

  林志超點點頭,他是貿然上門合作,自然有些麻煩。不過他相信,很快可以得到周建勛律師的友誼和合作。

  不一會,前台來到林志超面前,說道:「林生,這邊請!」

  林志超起身,跟著前台走進高露雲律師行,門檻高是正常的,這個年代的律師行,本來就是為權貴服務的。

  來到周建勛的辦公室,兩人自然是一番自我介紹。

  周建勛是一位40歲左右的律師,執倫敦律師牌照的大狀,在華人圈非常有名。林志超找他,純粹是聽說過他的名氣,便主動上門求合作,畢竟他沒有更好的選擇。

  「林生年紀輕輕,便已經是置業公司老闆,真是了不起!」周建勛客氣的說道。

  他不懷疑林志超的身份,畢竟騙律師沒有好處。

  「公司才剛剛開業,很多地方都沒有搞明白,所以想請周律師給些法律意見。」林志超年輕的面孔,透露著自信。

  周建勛聽見剛剛成立,臉色並沒有變化,而是說道:「沒問題,正好我現在有空,你可以簡單的說說情況。」

  林志超點點頭,開始直入主題:「現在的物業買賣都是按照整棟出售,那麼能不能分層進行出售?分層地契乃在土地契方面,若4層樓者各業主各占1/4地權,5層樓者則各業主占1/5地權,另做一份屋契說明各業主之權益就可以。這樣的做法,你覺得能不能行?」

  周建勛直接愣住了,本以為是個很簡單、很平常的問題,卻沒有想到是他一個回答不上來的問題。

  思考一番後,他老實的說道:「我未曾做過這種地契!」

  林志超並不放棄,而是繼續說道:「這種地契需要在那裡做?該向那個部門申請?如果『分層出售』可以行得通,那麼香江的物業買賣就不會像一攤死水;而物業交易活躍,意味著更多的資金進入地產業,那麼解決香江房屋不足的問題,絕對是一大貢獻。→」

  周建勛這時候表情變換了,認真的說道:「林生的想法很好!我去信田土廳,問準是否可以註冊。如果有結果,我會第一時間告訴你,以免影響你公司的運作。」

  林志超笑著說道:「那麼,周律師願意做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嘛?你放心,我應該付得起諮詢費。」

  周建勛也笑了,說道:「能想出這樣的辦法,對我本身來說,也是一種學習。而我又是一名律師,自然願意多一份業務和客戶。」

  林志超點點頭,隨後將長江置業的情況講了講。

  周建勛聽後,沉思一下說道:「雖然林生你提出的辦法可能行得通,但畢竟存在一定風險,所以我建議待田地廳有消息後,你們公司再購買土地。」

  林志超回道:「這個周律師請放心,我還是稍微有點實力的。分層銷售,只是意味著我的回報可能更快。」

  「這樣我就放心了」

  「謝謝周狀師」

  心情不錯的離開高露雲律師行,在這個年代,只要你有真本領,就一定會得到別人的尊重。林志超拋出一個建設性的問題,周建勛便高看林志超三分,再加上林志超氣質不俗,很是招人相處。

  十天後。

  林志超和胡兆煦來到九龍尖沙咀的山林道46號至48號,查看舊樓。

  「老闆,山林道46~48號物業的主人是一位金山阿伯,叫做張觀鳳。他因為沒有資金啟動重建,所以打算出售這三幢破舊的物業。」

  就在本月(2),香港政府為遏止日趨猛烈加租迫遷風潮,並鼓勵業主修復被戰火毀壞的樓宇,制訂及頒布了新的租務管制法例。新法例對戰後樓宇租金實行管制,規定不得超過戰前的租金水平,但有兩種情況不在管制之列,一是戰後新建的樓宇,二是業主以戰前該區月租金100倍的資金重新修建的房屋,這兩類樓房都可按當時的市值收租。

  新法例的頒布實施,大大促進了戰後舊樓宇的維修重建和新樓宇的建設。較富有的業主紛紛斥資修復樓宇,以便獲得高額租金;而在戰爭中變得一貧如洗的業主,則將樓宇變賣出售,給地產發展商拆卸重建。

  很顯然,這位金山阿伯張觀鳳,沒有資金拆卸重建。

  林志超在現場看得很仔細,雖然他還不是一位專業的地產人士,但是見識還是有的。

  最近,他也有在進行地產這方面的學習。

  山林道位於尖沙咀北端,柯士甸道以南,西端連接彌敦道,近尖沙咀警署。

  地理位置沒話說,處於尖沙咀黃金地帶,按照他的預估,賣個25~30港幣每平方尺,是沒有問題的。

  當然,由於現在都是整幢物業出售,實際上造成了一種情況:地皮和舊樓的價格高、租金高,但樓單價卻高不起來。

  做地產其實沒有多大的利潤,所以此時香港地產還處於萌芽狀態。

  「地契上的占地面積是多少?」

  「4800平方尺(530平方米左右)」

  林志超立馬盤算起來,假設他將這幅地皮修成3幢五層高的唐樓,一共就是15層住宅;他根據目前的物業占地面積,推測出一層的樓面面積可達1200平方尺左右,售價在5萬左右(面積大、時機好),就是足足50多萬的銷售額。

  當然,前提是『分層出售』,才能賣出這個單價。

  而在這個年代,可不興袖珍樓、小面積,幾乎都是1000平方尺以上一層單元。

  而香江政府是允許房東分租出去的,所以面積大不是問題。

  這種地產發展環境,嚴重導致了有錢人才買得起物業,比後世還嚴重得多。

  地產商回報率又不高、而且回報慢(出售慢),地產自然也就不是主要產業了。

  往大一點講,香港那麼多人沒有住房,其實就是因為這些政策導致的。

  所以,一旦林志超改善了香港地產的環境,他將收穫巨大的聲譽,成為『香港地產建築商會』的會長,也是理所當然。

  「好,我們約張老先生談談價格,我比較鍾意這塊物業。」

  「好的,我馬上約他。」

  地皮大小正合適,這個項目正好拿來做『典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