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不是槍響,是門被踹開了。
外面很多記者,還有警察。
記者的攝像頭「咔咔」拍攝的時候,齊衡手裡的槍還對著雲祺天,沒來得及放下。
「幹什麼你們?滾出去。」
等齊衡反應過來已經晚了,這一幕已經被記者拍下。
警察亮出逮捕證:「齊先生,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到警察局協助調查。」
他怒瞪雲祺天:「你真卑鄙,居然暗算我?」
雲祺天無辜地聳聳肩:「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是你冒充我老同學把我誆騙到這來,又用槍指著我頭,現在還說我暗算你?你腦子有毛病吧?」
「你……」
齊衡沒有和雲祺天鬥嘴的機會了。
證據確鑿,他被警察強制帶走了。
「你們放開我,你們知道我是什麼人嗎?」
齊衡不想被帶進A國警察局,這是個圈套,他看出來了。
咖啡館是他開的,他是這裡幕後老闆。
雲祺天點的那杯咖啡里,被加了點料,明明他喝了,卻到現在還活蹦亂跳,一點問題都沒有。
他在裡面做什麼,外面的人應該都知道,服務生卻喊著要報警,而且還真報警了……
剛才發生的一幕幕,都像是放電影一般,在腦子裡飛快過了一遍。
齊衡反應過來了,自己咖啡館裡的人被收買了,而能在他之前布局這一切的人,只有一個人——時然。
時然是最了解他,最能知道他想要幹什麼的人!
想通後,他放棄掙扎,被警察帶走了。
……
A國第一高中一百周年校慶如期舉行,很熱鬧,也很隆重。
時然參加完校慶,準備回去了。
陶青瑤和陳班長送她到機場,陶青瑤依依不捨:「然然,你就留下多陪我幾天嘛,好不容易才見到這次,只待兩天就要回去。」
時然笑笑:「下次吧,下次有機會我一定多陪你兩天,國內有些事需要我處理,不回去不行的。」
不是國內有事情,而是現在A國的監獄裡關著一個她不想見的人。
陳班長摟著陶青瑤肩膀,哄她:「好了,不要不開心了,我答應你,如果她說話不算數,我們就去江州找她算帳好不好?」
他在為時然打圓場,這次的計劃,陳班長是很關鍵的一環。
但身為時然閨蜜的陶青瑤卻不知道。
她和時然是閨蜜,好朋友,但陶青瑤性格大大咧咧,很難藏住事情。
齊衡不是別人,他思維縝密,警惕心特別高,任何一個環節出現點紕漏,都會功虧一簣。
「好。」
她這才開心了些。
陶青瑤和陳班長是一對,兩人同在A國,日久生情。
……
看守所。
審訊室。
齊衡一口咬定是在跟雲祺天開玩笑,他根本不是想殺他,只是嚇唬嚇唬他,哪怕證據確鑿。
只要他不承認,A國的法律就拿他沒有辦法。
齊衡的律師已經從L國趕過來了,正在和A國政府強烈抗議,要求放人。
審訊他的人,有很大壓力。
再有五個小時,如果他還不承認的話,就要被無罪釋放。
A國是禮儀之邦,就是罪犯也講規矩。
審訊員從沒見過這種厚顏無恥之人,明明是他做過的事情,就是不承認,還在不停地狡辯,往受害人身上潑髒水,什麼東西?
審訊員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齊衡,證據確鑿你不承認也沒有用,下半輩子你就等著在監獄裡度過吧。」
「呵!」
他冷笑,絲毫不害怕,甚至反唇相譏:「既然你這麼篤定,又何必問我呢?直接把我關進監獄不就行了?」
「或者在天黑沒人看見的時候,偷偷把我拉出去槍斃,一了百了。」
他有恃無恐,因為對A國了解,知道A國人大多都是君子,做不出這種事情,所以他才會正面剛。
他現在只需要等待,等自己的律師來就好。
審訊員臉都被氣紅了,卻被懟得啞口無言。
這時候,外面進來一名工作人員,對審訊員耳語兩句。
他臉變得更紅了,看樣子比剛才更生氣。
「不行,我不同意,人不能讓你們帶走,他一定有問題。」
來人沉下臉,不悅:「遵守命令,這是上面的意見,你不同意沒用。」
「哼!你走吧,算你走運!下次記著不要落到我手裡,下次再落到我手裡,我一定槍斃你。」
審訊員氣哼哼地把齊衡手上的手銬解開,讓他跟來人走。
齊衡得意,臨走的時候仍然挑釁:「放心吧,下次只有你落到我手裡的時候,我不會再落到你手裡。」
走出審訊室,外面站著一名西裝革履的男人,他不認識。
男人道:「齊總統好,我是來接您的人。」
「你是誰?王律師呢?」
來人他不認識,齊衡心生警惕。
這個人解釋道:「王律師在來的路上,我叫金遠航,是遠航律師事務所的法人代表,也是王律師的朋友,是他拜託我把您接出去,在我那暫時落腳。」
金遠航,A國鼎鼎有名的金牌律師。
齊衡雖然沒有見過這個人,但是聽說過他的大名。
怪不得能提前把自己弄出去,原來是王律師找了金遠航。
於是他不再懷疑,跟著金律師辦完手續,走出看守所。
外面的天很藍,他卻無心欣賞,只想快點離開這裡,越快越好。
「金律師,你把我送到機場吧,麻煩您。」
金遠航道:「機場今天有空中管制,禁止一切飛行,您去機場沒用。」
他還解釋,就是因為機場禁飛,王律師來不了,所以才讓我過來把您接出去,在我那暫住。
金律師很客氣,表示自己寒舍簡陋,委屈總統了。
齊衡能從看守所出來就很不錯了,算是逃過一劫,他這兩天就心驚膽戰,怕雲祺天的人進看守所刺殺他。
好在想多了,擔心的事情沒有發生。
死裡逃生能有個安全的地方落腳最重要,哪裡還管簡陋不簡陋?
但到地方他才發現,金律師是真沒說謊,這地方確實夠簡陋的。
簡陋得根本就不像是律師的家。
好大一間房,四面都是牆,只有房間中間擺了一圈破沙發,牆壁上光禿禿的什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