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里,是一陣沉默。
唐駱有點慌了,她忙跟他道歉:「言墨塵,對不起。是我沒跟你商量,我就去找你妹妹了。對不起,求你別生氣了。我不會找她了以後。主要是我不想你這麼冷著我,我是想討好你的,用錯方法了。」
「你跟我見一面可以嗎?回來好不好?我最近又新學會了幾道菜,你喜歡吃的菜,我都會去學的。我也會穿你送我的衣服。言墨塵,我只想你開心,別生氣。」唐駱從未這樣卑微過,但只要他消氣,她還是願意多遷就他的。
他本來就很可憐的,從小沒有父愛,生活貧困,被人嘲笑,排擠,他這人心思敏感,她得多愛他一點,多照顧他一點啊。
「挺沒意思的。唐悅,我們好聚好散吧。」
她再電話里克制不住的哭了,他也沒半點心疼,動容,而是不耐煩的扔下這句話,就掛斷了電話。
唐駱是真沒覺得她做錯什麼了。
為什麼他反應這麼大呢。
給他打電話,想解釋。
好傢夥,電話也被拉黑了。
微信發信息,也顯示對方不接受她的信息。
唐駱急了,擦掉眼淚,晚飯都顧不上吃了,急急忙忙的穿好鞋子,外套,拿起鑰匙,下樓打車去言家莊園堵他。
想跟他把話說清楚。
……
言墨塵再酒吧里,一個人喝悶酒。
眼底冷的能殺人,杯子裡的酒一口乾完,又添了一杯,幹完。
他已經什麼都沒了,只剩下遠遠的守護沈落的資格了。
可今天,沈落給他打電話,說她以後不會麻煩他了,不合適。
都是唐悅這個不識好歹的女人幹的,看不清她自己的身份,她是故意找到沈落,想斷了他的念想的!
簡直可氣,可恨。
他挺後悔,跟唐悅開始這麼一段兒的。
拿起電話,給王助理打了電話,讓他來開車接他回家。
……
唐駱再言家莊園遇到了管家,管家一頭白髮,笑容可掬,他認得唐駱。之前她來莊園還住過一晚的,所以對唐駱也很客氣。
管家告訴她,言墨塵還沒回來,可以讓樓去等。
唐駱致謝後,迎著今晚的月光,走在鋪滿鵝卵石的石子路上。
玫瑰花開得正盛,纏繞在花架上,迎著傍晚的風,格外的香氣襲人。
夏天越來越熱了,還有小小的蟲子飛來飛去,有的蟲子還在叮她那白裙子下的小腿。
絲絲疼痛襲來,她最怕小蟲子了,所以加快腳步,進了客廳,然後上了樓。
她等會要好好跟言墨塵說話,她不想分手。
喜歡了他這麼多年,因為這點小事就鬧掰了,她很不甘心。
繞過旋轉樓梯,天花板上巨大的復古吊燈,如盤旋窩著的龍,很具有視覺衝擊感,散發著昏黃的光亮。
來到了二樓的客廳。
她走了進去,因為太無聊了。
「落落!落落!」
有人再叫她的名字。
而且語氣很像言墨塵。
她驚愕地回頭,沒看到人,她的名字又被叫了幾聲。
目光最終落在了架子上的八哥身上,黢黑的毛,立在架子上,羽毛揮動了下,眨了眨眼眸。
唐駱以為八哥再叫她,覺得它很聰明,機靈,忙走了過去。
「你再叫我嗎?好可愛啊,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的呢?」她伸手撫摸它的羽毛,很軟很軟。
它凝視著她,沒有咂嘴。
唐駱想,肯定是言墨塵太喜歡她了,經常在這隻鳥的面前,叫她的名字。所以八哥才知道她的吧。
原來他也不是那麼冷淡,他只是太內斂,不會表達罷了。
「餓——」
八哥肚子咕咕咕的響。
唐駱找到飼料,把飼料放滿架子上的食盒裡面,又添滿水。
只見它激動的低下頭,快速的吃著飼料。
咕嚕咕嚕,幾下就吃完了。
「你慢點吃,沒人跟你搶的。」唐駱莞爾,手指摸著它的腦袋。
八哥突然抬了頭,認認真真的看了她很久。
「落落。」
「我就是駱駱。」唐駱笑著說。
八哥咋著嘴:『言墨塵喜歡落落!言墨塵喜歡落落!』
這話,讓她紅了臉。
有點兒害羞。
原來言墨塵,還對八哥說了這話。
剛剛心裡的氣,再此刻瞬間消散。
「我知道,他喜歡駱駱。駱駱也喜歡他。」唐駱抿唇笑。
命運就喜歡再人昏頭的時候,給人致命一擊。
比如現在的唐駱。
八哥突然不認同她的觀點,扯著嗓子,大聲跟她喊:「言墨塵喜歡駱駱!」
「……」
「言墨塵喜歡沈落!」
「沈落!我喜歡你!不管你喜不喜歡我,我都守在你身邊喲!」
這話如一盆冷水,瞬間澆再唐駱身上了,從頭到腳,冷的透心涼。
沈落?
八哥說,言墨塵喜歡的落落,不是她?
而是沈落?!
言墨塵喜歡他的義妹?!
唐駱腿突然軟了下,忙扶著酒櫃,重新站穩。
這個假的,怎麼可能。
「言墨塵喜歡沈落!」
「言墨塵喜歡沈落了十年!」
……
唐駱本來還以為自欺欺人,覺得是八哥再亂說話。
直到她進入了一間屋子。
屋子沒有鎖門。
她就推開了。
屋子很大,很大。
全是關於沈落的物品。
她小時候的照片,穿著公主裙,很漂亮,是偷拍的照片,卻絲毫不影響她的美麗。
還有沈落初中,高中,大學,所有階段的照片。
距離都很遠,不是近距離拍攝的。
掛滿了牆壁。
牆壁上最顯眼的位置,是一張婚紗照。
言墨塵穿著帥氣的西裝,而新娘是沈落,穿著潔白的婚紗,對著鏡頭笑得很開心。
這張照片,一看就是合成的,但言墨塵的心思,已經不言而喻了。
這得多喜歡一個人,多暗戀一個人,才會收集了這麼多的東西呢。
他應該很愛很愛那個沈落吧,求而不得,才會退而求其次,變成兄妹。
唐駱喉嚨酸澀,原來自己的愛戀,跟言墨塵相比,都不算什麼。
她還發現,沈落的某些照片,穿的衣服風格,和現在的她很像。
原來是婉婉類卿啊。
桌上還有一個筆記本,很破舊很破舊。
這個筆記本,直覺告訴她,不是什麼好東西,但她還是鬼使神差地拿起,翻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