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分局,宋啟最後一次提審盧泰,表情極其凝重。
「盧泰,這是我最後一次審你。」
「如果你不交代實情,案子將會以你作為殺人兇手,移交檢方起訴。」
「以你殺人的殘忍方式,大概率會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最後一次機會,希望你能把握住。」
盧泰猶豫了一下,深呼吸一口氣,堅定搖頭:「我沒什麼可說的,人就是我殺的,這是事實,我完全承認。」
宋啟失望的閉上了眼睛,問道:「彭莎莎還活著嗎?」
盧泰再度搖頭:「這我真不知道,如果是我殺了她,都這份上了,我沒必要隱瞞。」
宋啟遞過去一張認罪書:「確認筆錄沒問題,簽字畫押吧。」
盧泰毫不猶豫簽上名字,按下手印。
案子正式由城東分局,移交給城東區檢察院,等待起訴宣判。
兩天後,盧泰殺人案一審開庭。
宋啟作為警方代表,出席了審判儀式。
法庭上,盧泰對犯罪事實悉數承認。
就在法官即將宣判之際,一名女檢察官突然衝進法庭,在法官耳邊輕聲嘀咕了幾句。
法官臉色微變,立刻落錘宣布:「本案出現新的情況,暫時休庭,擇日宣判。」
事發突然,全場一片譁然。
所有人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就連盧泰本人也懵了。
而那名女檢察官,宋啟恰好認識。
是他大學時期認識的朋友,隔壁政法大學的高材生,名叫於昭雪。
畢業之後,兩人接近一年沒聯繫,沒想到她已經成了檢察官。
穿上制服以後,別有一番韻味。
散場之際,於昭雪徑直走到宋啟面前,來不及寒暄,焦急道:「宋啟,彭莎莎死了。」
「什麼?」宋啟不由一愣,「怎麼死的?在哪?什麼時候的事?」
於昭雪指了指門外:「就在法院外面的馬路上,被一輛廂貨車撞死了。」
「她本來是想趁著開庭跑來自首,沒想到半路上出了車禍。」
「她在臨死前說,是她害死了侯桂芬,還連累了盧泰。」
「並且托我把這部手機交給你,說裡面有案子的全部真相。」
說完,於昭雪遞上一部智慧型手機,愛立信P910。
四周有輕微磕碰,屏幕上滿是劃痕,已經無法開機。
恐怕是在車禍中遭到了撞擊,出現了一些故障。
宋啟立刻把手機交給技術隊處理數據,完事大腦還是有些懵圈,忍不住問於昭雪:
「你是怎麼跟彭莎莎聯繫上的?她不是失蹤了嗎?」
於昭雪搖頭:「是她主動打電話聯繫的我,說要在開庭的時候親自過來說明真相。」
「但她不敢報警,只讓我在法庭門口接應她。」
「我也不知道她是怎麼知道我聯繫方式的……」
宋啟不再糾結這些細枝末節,跟著於昭雪來到車禍現場勘察。
彭莎莎的屍體已經被拉走,現場只留下一灘血跡,以及幾道狹長的剎車痕跡。
肇事司機是一名快遞員,正在被幾個警察圍住盤查。
那輛送快遞的廂貨車還停在路邊,打著雙閃。
車頭和保險槓的部分區域出現凹陷,證明撞擊的力度不算小。
宋啟並不相信這是一場單純的事故。
恰好彭莎莎要自首,恰好在法庭門口,這輛車把她撞死了。
天下沒有這麼巧合的意外。
彭莎莎多半是被滅口了!
宋啟看了看四周的路況,上前質問:「法院門口這條路,過往車輛和行人都不多,你是怎麼撞上她的?」
肇事司機哭喪著臉道:「我本來開得好好的,突然前面射進來一道強光,刺得我睜不開眼睛。」
「就在這個時候,我聽到『砰』的一聲巨響,下意識踩下剎車。」
「一切發生的太快,也就兩秒鐘的事,我實在反應不過來。」
「等我反應過來之後,才發現撞了人。」
「我真不是有意的,是真沒看到有人過馬路……」
聽到這裡,宋啟皺起眉頭。
一道強光?
四周都是高樓大廈,也沒有探照燈,事發時候又是大白天。
哪來的強光?
於昭雪也被這個問題給困惑住了,接連質問肇事司機。
肇事司機也解釋不出來,委屈道:「警官,我發誓真沒撒謊。」
「當時那道強光一閃而過,接著就沒了,我也不知道是從哪來的。」
「我送貨天天走這條路,從來沒出過事故,不可能故意撞人啊!」
宋啟看了一眼四周的高樓,馬上追問:「這條路是你送貨的必經路線嗎?有固定的時間點?」
肇事司機點點頭:「我拉著貨從接貨倉到派送中心,必定要走這條路。」
「大概每天上午十點左右就會從這裡經過,跟公交車一樣很準時。」
「因為我們都是流程化派送,對時間點卡得很嚴。」
聽到這裡,宋啟有了一個大膽的推測。
儘管這個想法非常誇張,但理論上是具有可行性的。
於昭雪衝著現場的警察擺擺手:「先把他帶回去進一步審問吧。」
宋啟卻直截了當的說:「這場事故是人為製造的,彭莎莎就是被滅口了。」
「但肇事司機不是故意的,他是被人當槍使了。」
「哈?」於昭雪一臉困惑,「老同學,你這又是根據什麼推理出來的?」
宋啟解釋道:「你看周圍的高樓大廈,表層基本都是玻璃幕牆,白天反光非常厲害。」
「如果以這些玻璃幕牆為反光鏡,利用光線折射原理,可以製造一束強光,照射到肇事司機臉上,造成短暫致盲,進而引發車禍。」
於昭雪一臉驚愕,反駁道:「你說的方法也太玄乎了,而且不太具備可行性。」
「首先,兇手如何能確定彭莎莎什麼時間抵達現場?什麼時間過馬路?」
「其次,兇手如何確定貨車恰好在彭莎莎過馬路的時候經過?」
「即便以上條件都具備了,兇手又如何能在幾秒鐘的時間內,準確折射強光瞄準肇事司機呢?」
宋啟解釋道:「開庭時間是上午九點半,彭莎莎給你打電話的時間是九點四十五,事故發生的時間是十點多一點。」
「如果兇手一開始就掌握了彭莎莎的行蹤和自首計劃,又摸透了快遞貨車經過法院門口的時間規律。」
「再經過一系列實驗和縝密計算,是有可能完成這個高難度殺人方法的。」
於昭雪搖頭:「你的解釋太牽強了,而且你自己都說不相信巧合,這麼多巧合湊在一起,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宋啟也不再繼續爭執這件事。
彭莎莎已經死了,她掌握的真相才是當下最重要的。
至少可以說明,侯桂芬被害案的真兇另有其人,盧泰很可能只是個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