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案中案

  「看來你都知道了,故意來試探我的對吧?」

  「本來我還想跟你做朋友,現在怕是做不成了。」

  「我不能讓任何人奪走我的一切,誰也不行!」

  說完,劉軍突然從腰後摸出匕首,猛地刺向宋啟胸口……

  宋啟閃身躲開,一個擒拿手將其摔在地上,刀子也飛了出去。

  聽到二樓的異響,劉軍妻子趕忙喊了一聲:「老公,出什麼事了?」

  「沒……沒事,我不小心摔了一跤,你不用上來!」

  劉軍趕緊搪塞妻子,轉而小聲哀求宋啟。

  「兄弟,我錯了,給我留個體面,別當我老婆孩子的面抓我,行嗎?」

  宋啟沒難為他,確認身上沒有武器,就把他帶了出去。

  警笛聲由遠及近,幾輛警車呼嘯而至。

  看到劉軍乖乖站在宋啟身邊,周正心裡很不是滋味。

  宋啟,又是宋啟!

  每次破案都被他捷足先登,難不成這小子是福爾摩斯轉世?

  把劉軍押上車之後,宋啟急忙追問:「周隊,我能參與這起案子嗎?」

  「不能。」

  周正冷冷回應,上車就要離開。

  不料,劉軍突然開口:「除非宋啟來審,否則我絕不交代半個字。」

  「又來?」周正氣得咬牙切齒。

  宋啟總能感化嫌疑人,並串通一氣。

  上次葛文輝如此,這次劉軍亦是如此。

  無奈之下,他只能破例讓宋啟參與進來。

  市局檔案室,宋啟如願看到了塵封已久的卷宗。

  1989年12月,齊海市下轄蓮東縣,郊區的一條林間小道,發生一起惡性劫殺案。

  一個20多歲的男青年死在雪地里,面部被石頭砸爛,胸口還插著一把匕首。

  隨身財物悉數被搶走,連一張身份證都沒留下。

  這條小路人跡罕至,前不著村後不著店。

  還是一名抄近道的郵遞員碰巧路過,這才發現了屍體。

  蓮東縣警方收到報警,立即趕赴現場勘察。

  不料中途突降暴雪,交通中斷,直到幾小時後雪停,警察才趕到現場。

  屍體被暴風雪摧殘了數小時,現場也被厚厚的積雪覆蓋。

  一切腳印痕跡都被破壞殆盡,導致勘查工作受到極大影響。

  由於受害者臉部被砸爛,身上也沒有能證明身份的物件,警方一時間難以確認屍源。

  後來通過進一步屍檢,確認死亡原因就是胸口那致命一刀。

  那把匕首顯然就是兇器。

  法醫還在刀柄上提取到一枚指紋。

  但那時候國內公安尚不具備基因檢測技術,也沒有建立資料庫,無法通過指紋查找兇手。

  屍源無法確定,單憑指紋也查不到兇手,這起案子就成了無頭案,一直困擾蓮東縣警方十五年。

  直到2004年,公安部決定建立 DNA資料庫,並逐步實現全國聯網。

  齊海市作為第一批試點城市,開展大規模篩查工作,恰好匹配到了劉軍。

  市局審訊室里,宋啟和周正並排而坐。

  劉軍並沒有抵抗,直接坦言15年前的案子就是他幹的。

  「我要糾正你們一點,那不是劫殺案,而是一場誤會,我不是故意的,也沒搶他東西!」

  根據劉軍的說法,15年前那個冬夜。

  他本來要去蓮東縣城給母親買藥,恰好遇到了那個迷路的男青年。

  男青年不是本地人,操著一口南方普通話,請他幫忙帶路,並承諾可以給他一些報酬。

  劉軍當時窮困潦倒,為了給母親治病,甚至多次跑去賣血。

  聽到帶路還有錢賺,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不料,半路上兩人因為報酬金額發生爭執,進而大打出手。

  男青年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刺向劉軍。

  劉軍雖然僥倖躲開,但也被這個舉動激怒,反手奪刀刺入男青年小腹。

  鮮血噴涌,男青年倒地慘叫。

  劉軍嚇壞了,轉身拔腿就跑,結果因為長期賣血,身體太過虛弱,只跑出去幾十米就暈倒了。

  等他再次醒來,發現不遠處的男青年,躺在地上一動不動,那把匕首還插在身上。

  他小心翼翼上前查看情況,卻發現男青年已經死亡多時。

  驚恐萬分的劉軍,本想跑回去報警。

  但轉念一想,這荒無人煙的林間小路也沒有目擊證人。

  萬一被警方認定為故意殺人,他一輩子都完了。

  而且母親重病纏身,他又這麼窮,還沒娶妻生子,根本負擔不起巨額賠償。

  反正這是個外地人,跟自己素昧相識,事發前後也沒有目擊者,沒人知道是自己乾的。

  思前想後,他最終選擇隱瞞真相,慌忙逃離現場。

  事後,警方也對熟悉這條小路的人,做過大範圍摸排。

  而當時劉軍恰好去縣城給母親買藥,僥倖躲過了排查。

  1990年初,母親病逝,劉軍果斷賣掉村裡的老房子,搬到齊海市,以賣包子為生。

  整整15年,劉軍再也沒回過蓮東縣。

  即便後來娶妻生子,也不願回到那個地方。

  歸根到底,還是做賊心虛。

  沒想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終究還是查到了他。

  宋啟面無表情問道:「你說當時只捅了他一刀,還是在小腹,對嗎?」

  「沒錯。」劉軍點頭:「我也不知道那一刀就能把人捅死,我暈過去之前,他還是活著的……」

  宋啟和周正對視一眼,又問:「他當時帶了哪些隨身物品,你還記得嗎?」

  劉軍脫口而出:「他背著一個黑色雙肩包,鼓鼓囊囊的,我記得很清楚。」

  「不過,事後那個背包並不在他身邊,當時天太黑,我又跑得太急,沒注意是不是落在路邊了……」

  審訊結束,周正問宋啟什麼看法。

  宋啟說道:「屍體小腹和胸口各有一處刀傷,致命傷在胸口,而且臉部被砸爛,這幾點與劉軍所言有出入。」

  「如果他沒撒謊,那麼很可能在他昏迷期間,還有第三個人路過,殺死男青年並砸爛了他的臉,最後搶走了背包。」

  「殺人真兇是第三人,並非劉軍!」

  周正冷冷一笑:「劉軍一定撒謊了,他故意避重就輕,就是為了逃脫罪責。」

  「把劫財殺人描繪成失手殺人,甚至讓你產生真兇是第三人的想法。」

  「這種狡猾的犯罪分子,我見得多了。」

  宋啟也不跟周正爭論。

  如果劉軍說謊,只要多接觸幾次,一定能從中發現破綻。

  幾天後,宋啟又到看守所探視劉軍。

  萬萬沒想到,這竟是兩人最後一次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