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小超搖搖頭:「暫時就這麼多……」
宋啟說道:「夜梟有一套篩選目標的標準,但他尋找目標的渠道很特別,我個人傾向於隨機。」
眾人面面相覷,不明所以。
宋啟繼續解釋:「大家都了解過少女殺手案,那裡面的嫌疑人『洗罪』就是有一套明確的篩選標準,跟這個夜梟高度相似。」
「但不同的是,『洗罪』通過網絡論壇尋找目標,受害者都是同一所學校的學生,都曾跟霸凌案有關。」
「而夜梟殺死的兩個受害人,除了同住一個小區,其他方面並無交集。」
「我不認為夜梟是專挑吉祥小區的住戶下手,大概率是一場巧合。」
「因為夜梟故意變換作案手法,就是企圖干擾偵查,防止被我們認出是同一人所為。」
「所以他在篩選目標的時候,應該會刻意規避共同點。」
「但兩個死者都住在吉祥小區,這種共同點太過巧合,按理說應當放棄,另選目標。」
「只是他的性格比較執拗,一旦認定絕不輕易放棄,不惜鋌而走險。」
聽到這裡,眾人稍稍明白了一些。
線索不多,聯合專案組散會後馬上開始排查。
自從崔志安冤死以後,就沒怎麼見過徐懷義,不知道這傢伙忙什麼。
宋啟給他打電話,結果連續打了幾次都不接,只好作罷。
隨後,宋啟叫上伍小超帶幾個人,分頭走訪郵局。
夜梟匿名寄信,總歸要來郵局,說不定有工作人員能記得他。
之前忙得焦頭爛額,把這麼重要的線索忘了,趕緊查一查。
宋啟孤身一人來到城南區郵局走訪。
一個一瘸一拐的身影從裡面出來,恰好跟宋啟撞了個正著。
「老徐?你怎麼在這兒?」宋啟十分詫異。
徐懷義反問:「你是來查寄信人信息的吧?」
宋啟點頭。
「不用查了……」
徐懷義點上一根煙,緩緩說道:「所有的郵局我都走遍了,沒有人匿名寄信,你應該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沒有人寄信,我們卻收到了郵遞員的投遞……」宋啟眼前一亮,「那個郵遞員就是夜梟冒充的!」
徐懷義吐出一股煙霧,緩緩開口。
「如果夜梟跟受害人並非熟人,他是怎麼知道受害人的具體住址的?」
宋啟微微皺眉,「你的意思是說,他有可能繼續冒充郵遞員或者其他身份,去小區踩點打聽?」
徐懷義點頭:「去小區門衛查查吧。」
宋啟拍拍徐懷義的肩膀,誇讚道:「可以啊狗哥,你終于振作起來了!」
徐懷義苦笑:「我害死一條無辜生命,必須親手抓住夜梟才算贖罪,不然我沒有臉面對崔志安的家人。」
兩人趕往吉祥小區的路上。
宋啟給馬邦德打了一個電話。
讓他回憶郵遞員的體貌特徵和口音。
馬邦德就是一個糊塗蛋,抓耳撓腮想了半天,只憋出一個屁。
「我只記得他戴著帽子口罩,穿著一身綠色軍大衣,把信件往傳達室一扔就走了,根本沒有對話。」
宋啟追問:「身高呢?體型呢?眼睛是大是小?走路步態怎樣?是否是左撇子?」
馬邦德支支吾吾道:「這……這我還真沒注意看,身高體型大概跟你差不多,一米七五左右,不胖。」
宋啟又問:「他怎麼走的?騎自行車?還是摩托車?還是開車?什麼牌子和型號的車?」
馬邦德頭大如斗,尷尬道:「所長,我上了歲數記性不好,眼神也不怎麼樣,你問得這麼細,我真想不起來。」
宋啟呵斥道:「沒事少窩在辦公室看小說,多出去跑跑案子就好了。」
掛了電話,徐懷義追問:「沒線索?」
「沒……」宋啟長嘆一聲,「我們所那幫臥龍鳳雛,幹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到了吉祥小區門衛室,值班的恰好是徐曉梅案發那天的老頭。
「大爺,跟您打聽點情況……」
宋啟道明來意。
老頭伸出手,笑眯眯道:「有煙沒?」
徐懷義遞過去一根煙,並給老頭點上。
老頭猛吸一口,這才緩緩開口:「你們問我那天晚上有沒有可疑的人,這我倒是沒注意。」
「因為我們小區跟那些高檔別墅區沒法比,連個像樣的物業都沒有,什麼人都能隨便進,外來人員太多了。」
宋啟問道:「那有沒有人跟您打聽徐曉梅和李慧的具體住址?」
「徐曉梅?」
老頭一聽這個名字,頓時來了精神。
「我倒是想起來,那天晚上有個郵遞員過來寄信,就是寄給徐曉梅的。」
「只不過信上的地址太籠統,他找不到人,就跟我打聽了徐曉梅的具體門牌號。」
宋啟和徐懷義對視一眼,趕緊追問:「那人長什麼樣子?說話什麼口音?」
老頭回憶道:「穿著軍大衣,戴著帽子和口罩,說的普通話,但不是很標準。」
「不過他說話很斯文,感覺像個文化人,一點都不像郵遞員。」
「哦對了,他當時也給我遞了煙。」
徐懷義追問:「什麼牌子的煙?」
老頭想了想說道:「好像是大前門……對!就是大前門!那股勁很沖!」
老頭的描述和馬邦德大差不離,看來郵遞員就是夜梟冒充的。
從側面也可以佐證,夜梟就是殺害徐曉梅的真兇。
只是現在還沒有證據證明,夜梟跟李慧的死有關。
「大前門這種煙很便宜,性價比高,是很多底層勞動人民的首選,夜梟大概率從事低收入工作。」
「下一步可以派人去建築工地和工廠查一查,說不定會有線索。」
徐懷義又點上一根煙抽起來,「至於排查銷售渠道就算了。」
「大前門這種煙滿大街都是,任何菸酒店都能買到。」
正在這時,伍小超那邊又給宋啟發來消息。
經過進一步勘查發現,徐曉梅和李慧兩家的門鎖都有撬動痕跡。
警方找來開鎖專家做了鑑定。
專家認為,兩家的門鎖都是被螺絲刀撬開的,而且螺絲刀尺寸相同。
開鎖手法和工具完全一致,充分說明兩個案子系同一人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