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李正國的決定(3,求自動訂閱)

  很快。

  李英傑就按照沈飛的吩咐,收集了網絡上關於公職人員財產公開的一些消息和材料。

  實際上。

  最近這幾年,網絡上一直都有人在呼籲公職人員應該公開自己的財產。

  尤其是不僅僅要對上級公開,更要面向社會公開。

  理由也很充分,那就是身為公職人員,既然號稱公僕,那憑什麼不敢公開自己的財產?

  又或者。

  是有什麼虧心事還是見不得人的財產,怕別人知道麼?

  看著這些資料,沈飛若有所思。

  當然。

  他不會現在就開始進行自己的計劃,畢竟身在仕途當中,有些事情是需要循序漸進的。

  就好像走仕途的人都喜歡看新聞,很多人都不明白,他們在看什麼。

  其實說「六六七」白了,新聞里看到什麼人不重要,看不見什麼人才最重要。

  誰不出來不重要,誰要是總不出來,那就有意思了。

  要知道,仕途那可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地方,拔出蘿蔔帶出泥,一個人出事兒,就意味著一連串的人也要出問題。

  「要一步一步進行。」

  沈飛拿著筆,在紙上開始寫了起來。

  關於財產公開的事情,沈飛考慮的很全面,這種事情不能自下而上,這會讓很多基層的工作人員產生反感的情緒。

  說白了,這需要上面的人做出表率才行!

  只有上面的人行動了,下面的人才會跟隨。

  一個星期之後,隨著李正國從國外訪問歸來,沈飛的一份報告,也遞了上去。

  但出人意料,他的這份報告就如同泥牛入海似的,完全沒有了任何消息,就連趙志傑那邊,也沒有打電話過來叫自己去找李正國匯報。

  這下子,沈飛有點懵了。

  幸好。

  幾天之後,李正國召見了沈飛。

  「怎麼樣,小傢伙這幾天是不是很緊張啊?」

  看到沈飛,李正國笑著對他問道。

  沈飛苦笑起來,老老實實的點點頭:「確實有一點。」

  這是實話。

  他其實自己也很清楚,公職人員財產公開這個事情,從某種程度上,動了很多人的蛋糕。

  但沈飛覺得,雖然暫時還沒有法律性的硬性規定,可財產公開的理論依據是公共利益。

  公開公職人員財產,有利於輿論監督,有利於反腐。

  在國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被稱為「陽光法案」或「終端反腐」。

  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其實是通過法律制度來預防與控制腐敗的,來約束和規制公職人員接受吃請、禮品、饋贈等行為。

  人性中存在的自私、貪婪等原罪。

  在人性難以改造的情況下,也只有從選擇社會規範和制度來限制人的原罪或貪慾。

  要求公職人員公布財產同樣是為了抑制人類的原罪,因為掌握了公權力的人如果沒有有效的制度監管,就會比一般人更有機會和資源擴大和犯下錯誤。

  雖然有人會說什麼隱私權的問題,但是在沈飛看來,隱私權不是絕對的,隱私權與公共利益相衝突時,隱私權應當適度讓位於公共利益。

  公開公職人員財產,是對公職人員隱私權的必要限制,而非侵犯。

  所以。

  哪怕明知道會引起軒然大波,沈飛依舊毅然決然的做了這個決定。

  看著沈飛,李正國久久不語。

  他其實心中很明白,面前的沈飛,並不是因為什麼利益關係,才會提出那個建議,這個年輕人只是單純的認為,那樣做是對的。

  從始至終,在沈飛的想法當中,公職人員財產公開是一種社會的進步。

  事實上。

  李正國也認可沈飛的這個想法。

  但是。

  有些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的是討論和協商。

  沈飛的辦法雖然是自上而下的,但光是這一點,李正國就需要做通很多人的工作。

  當然。

  他沒必要把這些困難告訴沈飛,那不是他應該操心的事情。

  想到這裡,李正國看著沈飛,語重心長的說道:「小傢伙,你知道麼,一口是吃不成一個胖子的。」

  「嗯?」

  沈飛聞言一愣神,倒是沒想到,李正國會對自己說起這個。

  他有些詫異的看著李正國:「首長……」

  「你的方案很不錯,我會考慮……」

  李正國看著沈飛,緩緩說道:「但你要明白,這是一個過程,光是讓大家同意,就需要不斷的協商,明白麼?」

  「我知道。」

  沈飛輕輕點頭。

  他當然明白李正國的意思。

  別的不說,光是公職人員這個範圍,就有廣義和狹義的說法。

  公職人員可以從兩方面來界定,一方面從工作性質來界定,公職人員具體指在大夏的相關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另一方面是從身份上來界定,即公職人員既得是在大夏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又得是具有國公務員這一專有身份。

  但針對大夏公職人員的實際情況來看,應該將在機關中從事公務但並非是幹部的這類人員也劃撥到財產公開範圍中來,以免放縱那些位不高但權重的人,使得他們在外面貪污、腐敗,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因此,公職人員的定義如何界定,直接影響著公職人員財產公開法律制度的功能能否發揮到極致。

  單單是這個事情,就肯定要引發一番熱議的。

  「行了,先回去吧,我會關注這個事情的。」

  李正國拍了拍沈飛的肩膀,給他吃了顆定心丸,便讓他離開了自己的辦公室。

  回去的路上,沈飛坐在車裡沉思了許久。

  他很清楚。

  李正國這是為了保護自己,才不讓自己過多參與這件事的。

  提出這個方案,可以看作是督導辦盡忠職守。

  但如果一力推動這個事情,那沈飛就會在不經意間得罪很多人,這可不是什麼好消息。

  最起碼,對自己今後的仕途,是沒什麼益處的。

  動了大部分人的蛋糕,就意味著沈飛成為很多人的眼中釘,肉中刺,這樣一來,他今後的仕途會非常難走。

  李正國當然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所以,他決定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