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在自家門口修橋,被判刑?(3,求自動訂閱)

  擺在沈飛面前的,是一份列印出來的舉報信,還有一份視頻。

  「沈主任,情況就是這個情況,具體的問題,我們還不是很了解。」

  陳大海對沈飛說道:「但到現在為止,我們還沒有接到當事人的舉報。」

  「沒有接到舉報?」

  沈飛指了指那封舉報信:「那這個是怎麼回事?」

  「是這樣的。」

  陳大海聞言說道:「這是網友們把事情整理了一下,舉報給咱們督導辦的。」

  「有意思。」

  沈飛眉頭皺了皺,意味深長的說道:「當事人沒動靜,看熱鬧的網友受不了了。」

  「是啊。」

  聽到沈飛的話,陳大海笑了笑,隨即說道:「我就是覺得奇怪,所以才把卷宗給您送過來,這舉報實在是有點問題。」

  他說的這個事情,就發生在最近兩天。

  事件是發生在東北的,簡而言之,就是一家人在自己家門前附近的河上建了一座橋,並對過橋的群眾收費,之後被警察抓捕,最後法院判了相關的十八個人有期徒刑。當然,大部分了當然,大部分人都是緩刑,嚴格算起來,處理的並不嚴重。

  這事情是幾年之前發生的,但最近這幾天,當事人直接在網上發布微博,開始為自己「申冤」,一時之間,引發了大量的關注。

  「你怎麼看?」

  沈飛看向了陳大海問道。

  這件事看上去似乎節奏不小,但沈飛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這個不好說。」

  陳大海搖搖頭:「現在的問題在於,網上的節奏很大,不少網友都覺得,這裡面有貓膩,人家只是為了方便村民修建的浮橋,怎麼就變成罪犯了?而且,十幾個人都被抓了判刑,這裡面是不是涉及到了當地的利益集團?」

  說著話。

  陳大海無奈的說道:「按照網上那些人的說法,這肯定是觸動了利益集團的蛋糕,所以才會被抓起來。"

  「胡扯!」

  沈飛眉頭皺了皺,直接說道:「這些鍵盤俠,一個個腦子都沒有,就知道在那裡胡說八道。」

  他說的這是心裡話。

  網上有些人,總以為全世界自己最聰明,動不動就拿什麼利益集團之類的事情說話,卻根本不知道,他們那點盤算,根本就是讓人啼笑皆非的思路。

  別的不說,就這個私人建橋收費的事情,沈飛很清楚,不管這家人到底有沒有問題,這種事情都是不被允許的。

  原因很簡單,因為你不能保證,所有人都是為了善意才修橋鋪路的。

  要知道。

  這要是對這種行為不進行制止的話,用不了多久,全國各地都會出現所謂的修橋補路熱潮,到時候各地的所謂鄉賢,隨隨便便修一條路,蓋一座橋,就私人收費,那今後農民還怎麼生活?

  說實話。

  網上的鍵盤俠,大部分都生活在城市。

  他們腦子裡想的那些東西,跟農民真正需要的東西,完全是兩回事。

  何不食肉糜,說的就是這種鍵盤俠。

  在這些人的眼裡,只要是他們覺得不對的事情,就要怒噴一番,卻根本不考慮實際情況。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我覺得,咱們還是調查一下再說比較好。」

  陳大海想了想,對沈飛建議道:「我現在帶人去,估計兩三天就能查出來。」

  本身這種事情也不是什麼秘密,說實話,一座小小的浮橋,一次收費也不多,陳大海是老刑偵,他可不認為這裡面有什麼大的貓膩。

  「也行。」

  沈飛點點頭,對陳大海道:「那就去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陳大海一行人,很快就出發了。

  而沈飛則繼續關注著這件事。

  還真別說。

  就像他跟陳大海猜測的那樣,事情愈演愈烈,那一家人頻繁的在網絡上發著視頻和消息,引導著節奏。

  在他們的口中,自己是無辜的,是為了老百姓才修的橋,而且還是老百姓主動給的錢,他們修建的那座橋被拆除之後,這幾年附近已經因為過橋死了十幾個人了。

  各種各樣的消息都有,沈飛看著都有點驚訝了。

  真要是按照他這個說法,豈不是意味著,警察和法院都錯了?

  結果,

  幾天之後,陳大海帶著調查報告回到了燕京。

  「沈主任,您看看這個吧。」

  陳大海把調查報告遞給了沈飛。

  沈飛拿過來看了一眼,頓時就愣住了。

  報告上面顯示,從零五年一四年,被告人和多人私自建船體浮橋攔截過往車輛收取過路費。

  這個話說的似乎有點像影視劇中「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次路過,留下買路財」的架勢。

  而且時間跨度九年,在這九年裡這樣的行為都未被發現,未被處理,這就有點意思了。

  另外,按照陳大海調查的情況,這個橋一直採取的是排班收費的情況。

  也就是說十八個人輪著收費。

  期間還花一千元僱傭人收費。與此同時,水利局先後對當事人行政處罰了三次。

  而當事人繼續強行收費直至該橋被強制拆除。

  另外,按照檢方的控訴書上面所說,上面講的是犯罪嫌疑人對過往車輛強行收取過橋費,多次強拿硬要他人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所以觸犯了尋釁滋事罪。

  當事人是主犯,那些主動自首的可以減免一些處罰。

  這也是為什麼十幾個人都沒有被判刑,只有主犯判了緩期兩年的原因。

  而且判決書上的內容發生在四年前,並不是現在他說的是村民自願給過橋費的情況。

  「並且,我們還了解到一些別的情況。」

  陳大海對沈飛匯報導。

  按照陳大海的說法,在審判的時候,當事人的律師首先是承認他違反了私自建橋的法律法規,包括收費情況,當事人也沒有任何異議。同樣也承認繳納了罰款,但是辯護律師並不認為他是尋釁滋事犯罪,而且對於違法所得金額沒有事實依據。

  「這個倒是很正常。」

  沈飛點點頭,畢竟按照那些人的說法,十幾個人輪著收費,這東西還是沒辦法統計的。

  想了想。

  沈飛問道:「還有別的事情麼?」

  「有。」

  陳大海繼續對沈飛匯報了起來。

  按照他的說法,振林村也就是搭橋的這個村最多時候有一百多戶,現在只剩二十戶常駐居民。一個村就這麼點人,基本都是沾親帶故的,十八個人被判刑,這個概率背後的語言有多少是真的呢?

  另外,振林村的對面是安全村,振林村村村民在對面的安全村沒有土地,而安全村在振林村有二十多公頃的土地。

  最心疼莊稼的無非是農民,所以利益一方大部分都在振林村,而安全村通過這個浮橋來種地就需要交費。

  從陳大海的調查也都可以看出,是振林村的人在講,在他看來,這個事情的真實度,真的值得懷疑。

  「我總覺得有問題。」

  陳大海對沈飛坦然說道。

  沈飛點點頭,卻沒有馬上說話。

  他的腦子裡面這時候想了很多東西。

  在這個自由的年代,每個人都有發聲的權利。

  但是網絡已不是法外之地,話不可以亂說的。

  如果這場案件中水利局確實說了每年交的一萬元是通行費,而不是罰款,那這個水利局就真的存在很大問題。

  但是水利局提供的收據和處罰告知書都是有備案的。

  而罰款也都會歸入財政。

  這個一查一個準的事情,沈飛總感覺水利局不會犯這種錯誤。

  那麼問題來了,是誰在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