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證據到手 抓捕沈太明 (求訂閱)

  下午14:10分。

  釜山地方檢察廳。

  檢察長辦公室。

  李在華、高敏洙、吳正國坐在沙發上圍觀筆記本電腦中的視頻。

  這份視頻正是來源於網絡上那名受害者。

  李在華並未見到本人,而是在釜山地鐵的儲物箱裡找到一枚u盤。

  顯然對方手裡還有很多備份,否則也不會輕易交出來。

  至於為什麼不發到網上,引起全民關注。

  別太小看沈太明,他這麼說也是釜山地方警察庁庁長,又和五星派的徐演中勾結,試想那個網站敢不給面子。

  即使受害者發到網上,同樣會很快刪除,隨便找個理由就能糊弄過去。

  視頻低角度拍攝,能看到一雙女人的手。

  她似乎趴在地上,開頭並沒有沈太明和徐演中的影子,只能聽到兩人的對話,直到最後好像有人拉起女人,這才把他們拍入鏡頭。

  瞧著視頻的角度,李在華、高敏洙、吳正國,三人神色越發凝重。

  啪!

  高敏洙狠狠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無法無天,沈太明簡直是公務員中的蛆蟲」

  「視頻如果讓半島民眾看到,釜山鉦府、釜山地檢、釜山地方警察庁將會銘刻在恥辱柱上!」

  他們又不是傻子,一眼就猜到視頻的拍攝者到底經歷了什麼。

  雖然沒有勁爆內容,只是單純的收受賄賂,可拍攝者卻是一個爆炸點。

  這段視頻絕不能泄露出去。

  「在華,一定要找到視頻的拍攝者,把她保護起來,並且要把所有備份全部銷毀,視頻萬萬不能流出去!」

  李在華同樣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把人當狗的的事他也做過,但未留下任何破綻。→

  偏偏沈太明位高權重,又留下視頻,這要傳出去,半島非得大地震不可。

  到時抗議遊行不會少,半島鉦府必然推出替罪羊來平息民憤。

  而首當其衝的正是釜山地方檢察廳,誰叫檢察廳有監察地方警察庁的責任。

  原本黑鍋應該由上任檢察長來背。

  可范東國早已秘密逮捕,一直關押在首爾大檢察廳的羈押室。

  上任被抓,只能現任背鍋。

  高敏洙如此著急,並非正義感發作而痛恨沈太明,僅僅是擔心自己的位置不保。

  他要儘快回收所有備份視頻才能安心。

  「高叔叔,這件事要請電腦高手來幫忙,你有什麼人選嗎?」

  高敏洙上任不久,哪裡認識什麼電腦高手,扭頭看向吳次長。

  吳正國見狀道:「釜山地方警察庁鑑證科有一個人精通黑客技術,他來或許能找到線索。」

  「那還等什麼,快點把人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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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小時後。

  釜山報警中心。

  吳正國領著一名好似剛剛大學畢業的年輕人走了進來。

  「檢察長,他就是釜山地方警察庁鑑證科的吳警員,號稱釜山第一黑客。」

  高敏洙有求於人,主動握手示好。

  「吳警員你好,我是釜山地方檢察廳檢察長高敏洙,這次要麻煩你了」

  「受害者正處於危險當中,我們要馬上找到他的行蹤,把人保護起來!」

  面對正義凜然的檢察長,吳警員鄭重其事的道:「檢察長放心,交給我了。」

  說完,他從背包里取出專用的筆記本電腦。

  「檢察長,我們開始吧!」

  釜山報警中心連接著全釜山市所有公共監控攝像頭,方便尋找受害者的行動路線。

  吳警員開啟筆記本電腦,輸入自身的警員編號和密碼,連接報警中心的監控系統。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半個小時後。

  吳警員大吼一聲。

  「找到了,最初ip,地點是」

  李在華剛剛準備帶人出發,一名檢察官跑了進來道:「李派遣官,沈太明上班了。」

  聽聞此言。

  李在華嘆口氣道:「正國哥,這件事麻煩你了!」

  吳正國笑了笑。

  「正事要緊,剩下的交給我!」

  李在華點點頭,一轉身快步走出辦公室。

  釜山報警中心並不在釜山地方警察庁大樓,而是位於市中心某棟大廈的一個房間內。

  李在華來到樓下。

  十名身穿黑色西服的檢察官,分別帶領各自的輔助官站在一輛輛的mpv前。

  李在華威嚴的掃視眾人,隨即坐上最前方的一輛黑色轎車。

  檢察官和輔助官們緊隨其後登上各自的mpv。

  一行人直奔釜山地方警察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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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此同時。

  釜山地方警察庁。

  庁長辦公室。

  沈太明剛剛扭轉的心情,瞬間在網路輿論下化為烏有。

  他指著親信下屬大發雷霆。

  「你們幹什麼吃的,為什麼不阻止,立刻給我通知該論壇的負責人把帖子給刪了」

  「不然以妨礙公務,誣衊誹謗公務人員罪,把人帶回警察庁!」

  下屬聞言苦笑道:「庁長,這件事沒那麼簡單,您回來之前,我已經聯繫論壇的相關負責人」

  「他根本刪不掉帖子,說是有黑客入侵系統修改了權限,要想重新拿回權限最少需要一天的時間!」

  「我不管,告訴論壇負責人,無論用什麼方法,下班前我不想再看到網上有討論我,改不了權限,就把伺服器關掉!」

  話音落下。

  嘭!

  一聲巨響。

  辦公室的大門被人踹開。

  巨大的響聲,嚇得沈太明一哆嗦,隨後見到來人不由大怒。

  「李派遣官,這是什麼意思,我可以用損害公共財物罪把你抓起來!」

  門外。

  李在華大步流星的走進辦公室,絲毫不理會沈太明的威脅。

  他神情嚴肅的道:「沈太明庁長,我懷疑你收受賄賂,以及勾結黑惡勢力」

  「我現在以大檢察廳特別派遣官的身份,請你回去協助調查!」

  沈太明頓時懵逼。

  他很快反應過來,皺著眉頭道:「李派遣官,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何時收受賄賂,勾結黑惡勢力,你這是公報私仇!」

  說到這裡,沈太明假裝恍然大悟。

  「對了,論壇上的錄音是不是你發布的,簡直豈有此理,我要向大檢察廳投訴你!」

  李在華瞳孔微縮,心中暗道:「難道這老小子發現了?

  然而當他仔細觀察對方的表情後,下意識撇撇嘴,md紙老虎。

  李在華冷哼道:「沈太明庁長,你說什麼我不清楚,但我收到一份你收受賄賂的視頻」

  「現在請你跟我走,到釜山地檢把事情說清楚,否則我要進行強制措施!」

  沈太明豈能乖乖就範,釜山地檢如同龍潭虎穴,真要去了,這輩子都別想再出來。

  「不可能,我沒做任何違法的事,我是釜山地方警察庁庁長,你沒有資格拘捕我」

  「你的拘捕令呢?拿出來給我看看!」

  李在華搖搖頭。

  「沈太明庁長,別做無謂的掙扎,你應當知道,檢察廳有權利請你回去協助調查,只有正式拘捕時,才會向法官申請拘捕令!」

  說著,他一揮手,兩名釜山檢察官取出手銬,慢慢逼近沈太明。

  「你們別亂來,這裡可是釜山地方警察庁,你們敢抓我,小心走不出去!」

  李在華聞聲面露冷笑。

  他轉身走出房間,神色冷漠的環顧四周,猶如一名沙場將軍,渾身散發著不可阻擋的氣勢,

  緊接著,李在華朝圍觀的警員們發出霸道宣言。

  「誰敢阻礙檢察廳執法,站出來給我看看!」

  沈太明擔任數年庁長,豈會沒有親信。

  只是面對盛氣凌人的年輕檢察官,原本蠢蠢欲動的警員停下腳步。

  見無人阻攔,李在華扭頭冷冷的看向沈太明。

  「沈太明庁長,你都看到了,現在無話可說了吧!」

  沈太明張了張嘴似乎要說點什麼。

  可惜李在華壓根不給他機會。

  「把人帶走,剩下的人搜查辦公室,不要放過任何一個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