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到這裡時凌霄停下沒有急著說話,而是目光掃了一眼裡長後看向其他幾個人,在她進來后里長的幾個兒孫不敢遠離也不敢坐下,就在施禮後站在里長座位後面。
他們想要知道怎麼一回事,好在凌霄也沒有打算讓他們離開,有些事情還是多幾個人聽聽比較好,免得有人會忘記怎麼一回事。
連里長都不敢和凌霄對視,其他幾個人更加不敢,一個個忙著迴避凌霄的視線,不過也有一個處於後面的位置,聽到凌霄的話後點頭承認李涵的感覺是真的,讓他去念書的話寧可回家種地。
「其實他最後死時應該感覺自己也算是解脫了,一直感覺活著太累的他已經無力再起來,唯一擔心的是自己的妻兒的安全問題,想不到果然有人趁機打了他們的主意,有人的心真的黑。」凌霄說。
躲在房間門口偷聽的女人們一個個瞪大眼睛側耳傾聽,因為她們聽的出來這位道長好像剛才說有人故意搞詭,就是不想要李涵上進,科舉成功。
「這不可能吧?」有人輕聲說,有人搖著頭說:「怎麼不可能?你們忘了一件事,李涵的親娘另有其人,有人不想讓原配那一支厲害起來很正常。」
凌霄聽的她們的談論聲,就從長袖中掏出來一張紙,「李涵只怕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們會這麼對待大房,之前有里長的父親在,李石頭一家還不敢太過份,才讓他根本沒有想過有人一直在暗中算計他,因為他們是他的親人。」
里長一聲不吭,他知道自己屬於腦子一般的人,根本鬥不過那種聰明人,還是什麼都不要說為上,有時候少說就會少出錯,但他也聽出來這位道長似乎在指責李石頭一家人。
「自從李涵夫妻兩個人失去了宋家父母、李老先生的庇護後他們的日子就難過起來,因為其他幾房的人都說為了李涵讀書花銷太多,以至於家裡快要支撐不起。」
聽到這個說法后里長差點拍著大腿罵人,這絕對是胡說,當初親爹告訴他除非等著李涵高中後才能夠告訴李涵:讀書花費的錢不是別人給的,是李涵親爺爺給留下的。
之所以沒有說是因為說破的話,是因為老爺子眼明心亮,李涵要是沒有考出來的話,知道有這一筆錢的李石頭一家人都不會放棄這一筆巨資。里長自然不想說,因為李涵爺爺給的錢已經用完了,在李涵婚後就開始要李石頭一家開始供養李涵讀書。
「李涵聽說因為他的緣故導致李家一直生活不好後就鬱鬱寡歡,而她的妻子在知道夫家的家庭狀況後就把自己繡品拿出來變賣,因為她是腿腳不利索的緣故,她每一次繡完後都會把繡品交給自己的婆婆,讓她幫忙賣了。
結果沒有想到的是,做婆婆的人去了一趟縣城後就一口咬定繡品不值錢,呵!真的好笑,這人可真的是很心黑,以為這樣就可以抹去我侄孫女的功勞?
我救下侄孫女後就去查了一下,發現我侄孫女每一個繡品的價格都不會低於十兩銀子,還有幾十兩銀子收購,看看這些年能夠查出來的銀子就有幾百兩銀子,怪不得有人說不掙錢,卻不需要侄孫女下地幹活,也不需要做家務。」
聽到這個消息的里長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麼也沒有想到宋氏的刺繡水平這麼高,能夠掙那麼多的錢?不能吧!他記得李石頭後來整個人變得更加勞累的樣子。
後面的女人們有些譁然,這是怎麼一回事?她們和李石頭一家的其他幾房人算是比較熟悉的,自然沒有看出來對方有錢的樣子。
明明李石頭一家都在外面說為了讓李涵念書花了多少多少錢,每一年掙到的錢就沒有攢下,那麼說話的人到底是不是說謊?
之前她們一直被人欺騙著,此刻的她們臉色有些差,因為她們之所以看不上宋氏,很大程度上因為宋氏沒有付出,卻過著比她們好的生活,現在才知道不是。
凌霄接著說:「里長,你也許會覺得我是在偏袒自己的侄孫女,但現在請看看這個帳單,的確是掙了不少錢,你說這些銀子夠李涵念書考試的嗎?」
里長有些顫抖地伸出手接過凌霄遞過來的紙張,他瞪大了眼睛看看,他作為一個里長還是識字的,此刻看著上面的記錄,確定是不少錢,里長看到最後,他的臉色很是鄭重。
「的確有這麼多的錢,可李石頭他們的生活也不像是有錢人?這是真的嗎?」他的話語中帶著幾分疑問,要是這麼有錢的話,為什麼怎麼看李石頭一家人也不算是有錢人。
一個個看著都是面有菜色,所以大家才會相信其他幾房人的話,以為真的沒有錢,後來分家時一些人感覺大房做的有些過分,就應該分開。
後來分家時李涵氣了吐血,有些人還覺得李涵過於小性,可現在才知道有人一直算計他,再看看這個記錄,只有一種想法:真的是有人算計李涵這一房人?真黑!李涵一家的名聲在村里不怎麼好。
「當然有!這是我從繡鋪里拿到的底帳抄出來,繡鋪的帳本有往來的記錄,不信的話可以找人問清楚,要是不放心可以找縣老爺問問清楚。」凌霄說。
「可李石頭一家的確看上去沒有錢。」有人插了一句話,「他們家裡的人一直都吃的是粗糧,還有就是也沒有穿什麼好衣服,多是帶著補丁的衣服。」
「你們可能奇怪這錢去了哪裡?不要忘記他們可是連著好幾次男婚女嫁,還有建好房子,還有徭役什麼的,都需要用錢,你們回憶一下李石頭一家曾經有段時間過的還好。」凌霄說。
里長家的人回憶了一下,才想起來的確是如此,當時李涵結婚時說是把家底都掏光了,可後來也沒有耽誤後來幾個孩子婚嫁,還專門增蓋了好幾間房子。
「至於後來為什麼不行,那是因為李王氏的心肝非要負責去賣繡品,一開始還只是拿到錢後自己去吃喝玩,還是把一部分錢款拿回家。
可到了後來拿到錢後不單單要吃喝嫖,還學會去賭場,出了一個賭徒,就天天想著怎麼能夠一賭成為富豪,結果把宋氏掙來的錢都扔進賭場裡,轉過頭去就說沒有拿到多少錢,騙我侄孫女接著繡。
賣了錢後再接著進賭場想要發財,有了賭癮的人基本上無法戒除,反正沒錢了再讓做大嫂繡。這一次還是賭輸了,沒有銀子還錢,再加上我家侄孫女手受傷後無法再繡,就把自己的嫂嫂典賣掉,太壞了。」
聽的里長一家人有些發懵,他們也知道李石頭的妻子最疼愛的是最小的兒子李海,李涵在村子裡是不下地的人,那麼李海作為最小的一個也不下地,常常去縣城裡,據說打工,隔段時間拿些銀錢回來。
之前李王氏還到處吹噓自己兒子能幹,想不到會是這種的情況,合著就是這麼糊弄村子裡的人,大家還都說那個小子上進,此刻的里長一家人都不知道說什麼好,整個一個顛覆。
凌霄看著奇奇怪怪的一家人,沒有馬上說話,而是靜靜坐在那裡等著他們接受這個現實,其實謊言之所以沒有被揭破,就是因為村里人一般不會進縣城,想怎麼說就怎麼說,而且他們還記得那個傢伙真的搬進縣城裡居住。
里長一家人此刻才發現他們都被人騙了,尤其是女人們更加生氣,要是早知道宋氏的刺繡這麼值錢,那麼她們早就把自己的女兒送過去指點一下,不要和宋氏一樣厲害,一半就成。
啊!想想就很生氣,她們自然認出來跟著道長出來的人有宋氏,自然也發現這位是裹上三寸金蓮,她們現在才醒悟過來這種人根本無法下地幹活,所以之前她們的嫉妒現在看起來很可笑,她們有必要和宋氏比?
在里長家的女人在反思時,里長此刻驚呆了,他記得父親說過:這人不能沾的東西就有一個賭字,一旦沾上很有可能傾家蕩產,最可怕的是賭癮上來的人只要能拿到錢,什麼事情都能幹。
只是這位貴人是什麼意思?里長心裡還是帶著幾分疑惑,不知道凌霄是故意說出來,或者是說的假話,亦或者就是想要借刀殺人,想要讓他對付李石頭一家。但轉念一想,他有拒絕的權利嗎?
凌霄看出來後說:「貧道可不是誣陷他人,為了想要知道侄孫女掙到的錢到底去了哪裡,讓羅大幫著找找,才發現那個傢伙竟然是賭場的常客。
算起來你的父親去世也沒有四年吧?那時候李家已經開始吞我侄孫女掙的錢,李海一開始就負責賣繡品,說是自己有熟人,可以賣的高點。
我侄孫女之前就沒有做過繡娘,根本不知道價格,所以就這麼被騙過去,十兩銀子就說是一兩,後來李海一直這麼做差價,即使如此也算是不少錢。
李家也因此有了婚嫁的銀子,李海結婚後直接就利用之前的扣下來的銀子在縣城裡買了一個小院,後來就說自己在縣城打工住在小院裡。
隔段時間回村里拿繡品,拿到銀子後一部分被那傢伙交給自己的妻子作為私房錢,還有一些拿回村子裡作為家用,還有一些攢住後想要發財,卻一次次失敗。
最後他就進了賭場,在賭場裡輸了不少銀子,還在青樓里有相好的,後面的這些東西都是我讓羅大讓人給查的,是真的吧?羅大。」
羅大一直挺直著身體,右手扶著刀把站著,聽到這裡連連點頭說:「真的,絕對是真的,那些賭場的人還奇怪李海怎麼有錢,不過他們只要賭徒給錢就行。
我去查的時候,知道他這段時間賣嫂子的銀子又花的差不多,開始被賭場開始逼債,從妻子那裡拿來一部分錢還不夠,聽賭場的人說想要給賭場帶一些人過去賭錢,也不是下一個冤大頭是誰?」
而凌霄隱晦地看了一眼裡長的大孫子,那個才十多歲的人正好看向凌霄,兩個人的目光一堆上後,對方馬上有種被人發現問題的感覺,另外他怎麼感覺下一個冤大頭就是他。
就在昨天遇到回村的李海,還給他說:要帶他會外面耍,不會把自己帶到賭場裡去耍吧?想到這裡的他有些感覺不對勁,不是吧!天啊!
而里長也想起來大孫子昨天晚上剛剛說過要跟著李海去縣城裡做事,之前他們都以為李海在縣城裡有關係,現在才知道根本沒有啥好關係。一個喜歡賭博的人,大概率不會願意老老實實掙錢。
之前李家還說李海在城裡打工,隔段時間就拿回一些工錢,現在才知道根本不是老老實實掙錢,就是一個拿著嫂子的錢賭博的傢伙,現在沒有錢又有了新的打算,豈不是想要騙人進入賭場搞賭博?大概想要抽成。
在房間裡的里長大兒媳聽到這裡感覺有些不對,因為這段時間裡李海找的人就是自己的兒子,豈不是兒子就是受騙對象,一想到這裡她差點跳起來。不過因為想到大家長還在,她就沒有出去,而是在房間裡轉圈,
真的是太可恨了!竟然把主意打到她的兒子身上!說起來她並沒有直面凌霄,自然不知道里長的壓力,一開始她是不想管這件事,但現在就是另外一個想法:怎麼讓李石頭一家名聲變臭?
現在的她只有一個想法:爭取什麼時候把他們一家人趕出去,有這麼一個賭徒在,一般作為村里人不會過於防範,一個不好就會出事。
她以前看宋氏不順眼,一方面是感覺村里女人中的異類,天天在家裡當少奶奶,全然不顧家裡人的辛苦,因此宋氏在村子裡的名聲很爛。
現在才知道自己誤會了宋氏,人家雖然沒有下地,但一直在家裡掙錢,雖然被人騙走,但絕對不是沒有掙錢的人,怎麼也要多多照顧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