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惡鬼打牆(2)

  「確實也就五個針眼,怎麼看都不像是殺人案。」大寶數完針眼,用止血鉗夾起了死者額部創口周圍的皮膚。

  「創口呈現星芒狀,」我說,「可以是和平整的鈍性物體作用,也可以是和呈現星芒狀的凸起物體作用。」

  說完,我用勘查燈照射了一下傷口的內部,創口裡有縱橫交錯的組織間橋,因為額部皮膚很薄,所以可以窺見皮下的顱骨。顱骨骨膜完整,並沒有凸起物形成應該出現的破裂。

  「這應該是和一個平整的鈍性物體作用形成的。」我說,「鵝卵石就可以。」

  陶法醫點點頭,說:「這個專業問題我很同意,但是我總覺得出警民警正好把可能沾有血跡的石頭踢進水裡的這種可能,實在是太巧合了吧?」

  我沒說話,摘下第一層手套,拿起了解剖室旁邊儀器台上的死者生前所攝的ct片。

  從那次被屍蠟化屍體熏得手臭了幾天之後,我每次解剖都會戴上兩層橡膠手套,有效地防止屍臭的侵入,習慣了以後,發現兩層手套並不影響我的正常工作。

  ct片上一張張骨窗,沒有一張是正常的。通過各個層面的閱讀,可以確證死者的額部存在粉碎性骨折,因為死者的骨膜並沒有破裂,而只是單純的骨折,更能確證這是一個和平整鈍物撞擊形成的骨折。

  同時,ct片也可以清楚地告訴我,死者頭部損傷是因為減速運動而形成的,也就是說,他的頭部是在運動中突然撞擊鈍物而停止,形成了顱骨骨折和相應腦組織的對沖傷。一般這種程度的腦挫傷,只要救治及時,應該可以挽回生命,但因為死者獨自在池塘邊昏迷,顱內出血進行性增加,到ct片上顯示的這種程度,基本上是回天無術了。

  「確實是摔死的嘛。」大寶脫了外層手套,把ct片接過來,對著解剖室窗外的光看。

  我重新戴起手套,拿起死者的胳膊看了起來:「死者兩側胳膊都有一些指甲印,這個自己不好形成吧?」

  我一邊說,一邊用手在自己的胳膊上做實驗,用各種姿勢來企圖形成死者胳膊上類似位置的指甲印。

  「是不好形成。」陶法醫說,「不過這個不太好和他的死亡聯繫起來,也可以是在死亡前和家人吵架,然後出走,最後摔死的。」

  「說的也是。」我說,「屍源還是沒頭緒嗎?」

  「我覺得能找到。」陶法醫說,「來,幫把手。」

  給屍體翻身還不把血跡等污物濺到身上,是個技術活兒,但這是法醫的入門課。我和陶法醫一起把屍體挪到解剖台的一側,然後把屍體翻成俯臥位。因為屍僵已經形成,屍體呈一個僵直狀態,所以翻身也容易了許多。

  「你看,這是一個標誌性的東西。」陶法醫指著屍體腰部的一個文身。

  一般的文身可以作為尋找屍源的重要依據,但是有時並不能迅速找到屍源,而這具屍體的文身讓我們燃起了極大的希望。

  文身是一個螃蟹,螃蟹的爪下還有一隻蜈蚣。

  「見過人家紋蜈蚣的,但是還真沒見過紋螃蟹的。」大寶一臉迷茫。

  「我們猜,他姓謝,或者姓解。」陶法醫嘿嘿一笑。

  「不管怎麼樣,這處特徵性的文身,很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所以,屍源也就很容易找到了。」我信心滿滿。

  說完,我在器械盤裡找出了手術刀柄,並從一旁的耗材盤裡拿出一枚手術刀片。

  「老秦,你這是要做什麼?」陶法醫問。

  「做什麼?解剖啊。」我對陶法醫的問題很不解。

  「現在我們不能解剖。」陶法醫說。

  「為什麼?」

  「屍源還沒有找到,我們領導的意思是,先找到屍源,再徵求死者家屬的意見。」陶法醫說,「所以,我們還是等找到屍源再說吧。」

  「為什麼?」我第一次遇見這樣的情況,《刑訴法》不是規定了嗎?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我們必須有這個權利,如果死者家屬不同意解剖我們就不解剖,那兇手是死者家屬怎麼辦?

  「可是,《刑訴法》也說了,必須通知死者家屬到場。」陶法醫辯論道。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也說了,對於通知不到,或者死者家屬拒絕到場的,在筆錄中註明就可以了!」我對自己的法律知識很自信。

  陶法醫沉吟了一下,說:「可是這一切,都建立在案件是刑事案件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咱們得發現犯罪事實有可能存在,才能用這個權利。」

  「可是你現在就需要通過死因來判斷案件性質啊。」我說。

  「調查和現場勘查都沒有疑點。」陶法醫說,「所以領導為了保險起見,讓我們還是等等,反正也不急這一時。不如等我們參加完晚上的案件碰頭會,了解一些基本情況,再做定奪,你看如何?」

  確實,因為公安機關決定解剖屍體,引發的一些信訪事件還真不少。一般都會說公安機關搶奪屍體、破壞屍體、不尊重人權。當地公安局領導為了防止這些事件的發生,延緩屍檢也情有可原。而且,屍體經過冷凍,很多不明顯的損傷,也會在皮膚上表現出來。所以現在延緩屍檢,確實是明智之舉。

  我贊同了陶法醫的提議,脫去解剖服,去彬源市開了個房間,洗了個澡,等待林濤那邊和偵查部門的勘查、調查的結果。

  晚上七點整,我們法醫部門集體來到了位於彬源市公安局大樓里的專案組會議室。偵查人員和林濤所帶領的痕跡檢驗組也陸續來到會議室。

  我細細觀察每個人的表情,仿佛都很輕鬆,看來大家的工作進展得都很順利。

  主辦偵查員見大家都已落座,迫不及待地用當地方言做了開場白:「趙局長,各位專家,我先說一下吧。」

  分管局長趙關強點了點頭。

  偵查員說:「中午一點,我們就已經掌握了屍源信息,並且在疑似死者的家裡取了相應檢材進行dna檢驗。剛才dna部門傳來消息,死者確實為本市居民謝勤工。」

  「謝勤工。」陶法醫又露出一臉嬉笑,「螃蟹擒住了一隻蜈蚣,和他的文身很吻合啊。」

  偵查員點點頭,接著說:「死者謝勤工,五十三歲,經營一家小型磚窯,效益還行,一年掙個十來萬沒問題。但是他一輩子沒有結婚,沒有孩子。周圍住民都有很多猜測,最多的一種說法是他有間歇性精神病,還是狂躁症,沒人願意嫁。」

  「精神病?」我說,「有什麼依據支持嗎?」

  偵查員搖搖頭:「這個可以確認,雖然沒有在精神病院找到相關病歷,但是我們找到了很多他購買治療狂躁症藥物的記錄。」

  見我沒有繼續提問,偵查員接著說:「根據監控,死者昨天下午還在市中心一個藥店裡買了藥,然後就去他兒子家吃飯。」

  「兒子?」我打了岔,「不是說他單身,沒有孩子嗎?」

  「哦,忘了說。」偵查員說,「他收養了一個養子,叫謝豪,對外只說是乾兒子。但是群眾反映,這個兒子是他一手養大的,生父母反而沒有管過一屎一尿。現在這個兒子是磚窯的主要負責人。」

  「他兒子有什麼反應?」我問。

  「很悲傷。」偵查員說,「謝豪反映,昨天晚上謝勤工在他家吃完飯後,就有些精神錯亂,然後說要回自己家裡,然後就走了,他也沒在意。直到今天下午我們去通知他死訊。謝勤工晚上有時候在兒子家睡,有時回自己家。」

  「大部分時間是回自己家。」另一名偵查員打開地圖,說,「謝豪家離案發現場不遠,屬於偏僻地區。謝勤工家在謝豪家北邊兩公里處,也是偏僻地區。這之間沒有監控,所以我們沒法掌握謝勤工為何會走到位於他們家西邊的蘆葦盪里去。」

  「精神錯亂,有可能迷失方向。」林濤開了話匣子,「我們分析死者很可能是因為迷路,走進了蘆葦盪,在蘆葦盪里,就更無法辨明方向。因為狂躁症的作用,他選擇了在池塘邊撞擊石頭導致受傷,或者是因為雨天路滑,摔倒受傷。」

  「聽你的意思,無論是意外還是自殺,但可以確定是死者自己導致受傷後死亡的?」我問。

  林濤點點頭:「基本可以確證。案發時,死者沒有死亡,不符合殺人案件的特點,而且最重要的,通過我們痕跡檢驗,固定了死者的活動軌跡和現場狀況。目前我們有充分的依據證明死者是自己導致頭部受傷的。」

  「是嗎?」我驚訝道,原來林濤真的發現了重要的線索。

  「咳咳。」林濤看到我驚訝的表情,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開始闡述他的勘查所見和觀點。

  3

  林濤詳細地介紹了痕跡檢驗部門發現的一系列證據。

  原來痕跡檢驗部門用了一下午的時間,把整個蘆葦盪全部掃蕩了一遍。因為這個蘆葦盪人跡罕至,所以可以提取到的東西很少,不過東西少不是壞事,因為每一個痕跡都至關重要。

  除了死者所在位置周圍被參與搶救的人破壞了痕跡以外,整個蘆葦盪里很多地方都提取到了新鮮的鞋印,因為當時剛下過雨,地面鬆軟,所以這些足跡都有鑑定價值。

  經過現場比對,林濤果斷拍板,所有的鞋印均出自一雙鞋所留。也就是說,只有一個人在這個蘆葦盪里走過。而且走了不是一圈兩圈,而是很多圈。

  根據現場鞋印的足尖所示的方向,這雙腳應該繞著蘆葦盪的外圈、內圈都走了四圈以上,最終在死者被發現的地點附近消失。消失的原因是被眾多不同鞋印覆蓋,還有出入蘆葦盪的那條小路,也都被眾多鞋印覆蓋。而經過對到達過現場的報案人、民警進行排查後,確認這些鞋印都是上述人等留下的。

  「也就是說,到達過現場的人,都留下了足跡,而且是在天空放晴了一晚上以後。」林濤說,「那麼,如果有第二個人跟隨死者走到蘆葦盪里,即便沒有跟隨死者繞圈,只是在某個地點潛伏,他也應該留下足跡。」

  「如果是在那一片被破壞的地方潛伏呢?因為那地方正好是死者被發現的地方。」大寶問。

  林濤搖搖頭,說:「即便是在那裡潛伏,他也需要有個進出蘆葦盪的出入口。走進來再出去,總是需要路的,既然要經過路,那麼路上就應該留下他不同的鞋印。」

  「會不會是一模一樣的鞋子?」我問。

  林濤說:「不會。一模一樣的鞋子可以擁有一模一樣的鞋底花紋,但是不可能擁有一模一樣的磨耗程度。」

  我想了想,說:「可是我們屍檢的時候沒有發現死者穿了鞋子啊。」

  陶法醫應聲道:「我第一次屍表檢驗的時候,可以確認死者是赤足的。」

  「死者的腳底乾淨嗎?」我問。我問這個問題,是想確認死者是不是在泥巴地里走過,但是我想到死者傷後下半身是浸泡在池塘里的,即便原來腳底很乾淨,也會被池塘水泡得不乾淨,即便原來腳底很髒,也會被泡得不是很髒。

  所以這個問題貌似沒有多大意義。

  於是我收回了發問。

  「問題就在這裡。」林濤微笑著說,「死者是赤足的,但是現場沒有發現赤足印,我們就很奇怪,於是在池塘邊的爛泥里進行了尋找。果不其然,我們在死者被發現地點的池塘邊發現了一雙和現場鞋底花紋、磨耗程度完全一致的鞋子。」

  「我明白了。」大寶說,「你是說,死者在這裡摔跌或者撞地,不慎把鞋子陷入了池塘邊的泥漿里,因為有水面的覆蓋,所以所有人都沒有發現,但被你們發現了。」

  林濤挺了挺胸,說:「所以,我們可以判斷,只有一雙鞋繞了蘆葦盪,沒有發現應該屬於第二個人的痕跡。以此推斷,死者只有一個人進入蘆葦盪,那麼這個案子不是意外,就是自殺。」

  「聽上去,合情合理,」趙局長說,「而且偵查部門也確實沒有發現什麼矛盾點。」

  「他的兒子怎麼說?」我問。

  偵查員說:「謝豪很悲傷,一直在問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火化屍體。」

  雖然痕跡檢驗部門有了定論,但是我的心裡總覺得有哪一點不對勁。我拿過偵查員手中的筆記本電腦,把案件文件夾里的照片和視頻一個一個點出來播放。

  看的同時,我問:「大家都忽略了一點,發現謝勤工最後一個監控,是他從藥店出來,買了藥。也就是說他晚上肯定吃了藥,吃了藥為什麼還會精神錯亂?這不符合常理。」

  「買了藥不代表吃了藥。」偵查員說,「我們問了謝豪,謝豪說沒看見自己的乾爹吃藥。說不準是忘了吃了,或者遵醫囑,這個藥應該是臨睡之前吃。」

  這個解釋還算合理,我頓了頓,目光停在一份詢問筆錄上,我說:「據死者周圍人反映,死者生前一般不發病,因為有藥物控制,但是一旦發病,也只有不到半個小時的樣子就恢復清醒。那麼我們可以說死者在這半個小時之內走到了蘆葦盪,但是在蘆葦盪里走上好些圈,至少需要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吧?既然已經恢復意識,不應該走不出蘆葦盪啊。這個蘆葦盪說大也不大,走出去應該不算難事。」

  會議室里沉默了一下。

  大寶打破了沉寂:「不能排除是鬼打牆。」

  「鬼打牆?」大家都哈哈笑了起來。偵查員說:「你是說民間的那種說法,就是人在一片曠野里,尤其是有墳墓的地方,會被鬼上身,然後怎麼走都是繞圈走,就是走不出這一片曠野的說法嗎?你不是法醫嗎?法醫也迷信?」

  大家對大寶的嘲笑惹惱了一直坐在一邊一言不發的駕駛員韓亮。韓亮雖然是駕駛員不能參與案件討論,但是在這種問題上,他還是選擇了開口:「看!你們都不懂了吧。」

  接下來的十分鐘,韓亮用簡單明了的話語,用科學的方式解釋了「鬼打牆」的含義。

  所謂「鬼打牆」,就是在夜晚或郊外行走時,分不清方向,自我感知模糊,不知道要往何處走,所以老在原地轉圈。把這樣的經歷告訴別人時,別人又難以明白,所以被稱作「鬼打牆」,其實這是人的一種意識模糊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