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鹽商競標,不學宋 清

  聽了林佳鼎一番長達兩三刻鐘的宣講,與會眾鹽商總算是大概弄明白了大崋朝廷將要施行的鹽法政策。

  大體上依舊是繼承前明的綱運法及鹽引制度。(鹽引其實就是一種准許批發買賣鹽的票據。)

  但也做了很多改革。

  生產方面的改革政策之前兩三年就大抵落實了。

  這一次以運銷方面的改革居多。

  主要是加強了對鹽商的監督及合理約束。

  如為了避免中間商多次加價,鹽商不得做二次分銷。

  即要麼做一個地區的批發商,要麼做某地方分銷商。

  以淮揚鹽業為例,批發商依舊只允許存在九家,再加官方一家,就是十家。

  其所經營地區內,分銷商必須在一定數目內,且食鹽零售價不得高於官府所規定的當地最高鹽價。

  在這一套規則中,鹽引不再允許買賣,而是成了一種純粹的許可票據。

  可以說,大鹽商(批發商)要想賺取更多利潤,基本只能從物流環節著手。

  又或者與產商合作,設法生產出成本更低的食鹽。

  但產商也很難投機取巧、以次充好,因為官府對產商資格審核及監督都很嚴格,一經發現違反律法的地方必定嚴懲。

  汪文德、程心言等經驗豐富的大鹽商發現,大崋改革後的這套鹽法政策,確實要比前明的更加嚴密、優越。

  卻也需要更多的官吏去負責執行。

  這無疑會加大朝廷在督管鹽業方面的行政成本。

  但只要這套政策能嚴格執行下去,大崋朝廷整體上肯定賺得比前明朝廷要多得多。

  不過。

  前明的開中法、綱運法等相交以前的鹽法何嘗沒有進步?

  最初又何嘗不是很適合國情?

  可惜便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鹽法都被人的貪慾侵蝕得漏洞百出。

  所以,大崋的這套鹽法,究竟能執行多久,又能給大崋朝廷帶來多少鹽稅收入,最終還是得看大崋的吏治如何。

  會議到了最後,當場進行淮鹽九大批發商資格的競標。

  「接下來由本官來負責主持競標大會。」

  淮揚鹽業公司協辦陳際泰站了出來。

  「本次競標,只有獲得我大崋鹽業集團批發准許資格的商人方可參與。」

  「本次獲得競標資格的一共有二十家,下面本官宣布名單:汪文德···」

  汪文德雖然猜測他應該擁有競標資格,卻沒想到他的名字第一個被念到。

  由此看來,他在官府眼中算是資格不錯、值得信任的。

  但擁有競標資格不代表就一定能獲得批發商資格,於是他趕緊思考起對策來。

  當陳際泰宣布完名單後,獲得競標資格的二十名大商人大多興奮得滿臉紅光。

  畢竟能獲得這個競標資格,就代表了官方對他們財力、信譽的認可。

  即便最終沒能獲得批發商資格,事情傳出去,在兩淮商界也會是一件長面子的事。

  「接下來,本官宣布競標的具體規則。」

  「我們將淮揚鹽業公司的運銷區域劃分為十塊,除了官方負責的區域,其他九塊區域都參與此次競標。」

  「同時,我們會給出這九塊區域的批發經營最低保證金,並暗中預定一個最高保證金數額。」

  「諸位當場以密箋競標,在上面寫下所要競標的地區以及所願付出的保證金數額。」

  「之後,保證金數額最接近我們所設的該地區最高數額者,將中標。」

  「但若是所寫數額超出最高數額,將作廢。」

  「若是某一地區參與競標者密箋上所寫保證金都超過了預定最高數額,將重新開始該地區的競標,直到有人中標為止。」

  「另外,一名批發商,只能負責一個地區,競標時不能多選。」

  「競標規則如上,諸位可有疑問?」

  在場的鹽商們雖然懼怕官府,尤其是前幾日還有好幾家大鹽商被抄家,可念及此事涉及錢途,眾人低聲議論幾句後,還是有人硬著頭皮發問。

  一名鹽商拱手作揖,道:「敢問陳協辦,這保證金是用來做什麼的?」

  陳際泰道:「顧名思義,保證金是為了讓批發商保證其所中標區域內的食鹽總銷量。」

  「舉個極端的例子,朝廷將某地區百姓一年的食鹽需求交給某個鹽商,若該鹽商心懷不軌,故意大量減少該地區的食鹽運銷,不僅朝廷鹽稅大大減少,百姓用鹽也將十分困難。」

  「事後,該鹽商甚至能以不知情來推脫責任。保證金的存在,便是要讓該鹽商當年必須在中標區運銷一定量的食鹽。」

  「只要當年在標區運銷食鹽的總本金超過朝廷所定最低保證金,那麼保證金便充抵該批發商購買食鹽的本錢。」

  「若有剩餘,還將退還給該鹽商。」

  「可若是實際運銷食鹽總金不足最低保證金數額,那麼朝廷便會沒收該鹽商繳納的保證金,並調查造成該結果的原因。」

  「若是天災人禍等客觀原因,朝廷會予以諒解,並退還部份保證金。」

  「若是該鹽商主動造成該原因,朝廷不僅會取消其下一年競標的資格,還會追究其法律責任!」

  聽到這裡。

  一眾鹽商才意識到,想當大崋朝廷的官商,在鹽業中分一杯羹,並不容易。

  但大崋朝廷到底不是直接向鹽商們索要一大筆錢財,倒是讓鹽商們釋懷不少。

  算是接受了保證金的規定。

  接著,又有一位鹽商壯著膽子提出了另一個疑問。

  「敢問陳協辦,若是官府中有人與某鹽商私通,提前透露了官府預定最高保證金數額,我等如何能爭得過?」

  陳際泰聽了明顯不悅,覺得這是奸商在挑釁官府權威。

  若在前明,他多半不會給這人好臉色,甚至拒絕解釋。

  但此時,他卻耐著性子解釋道,「九大地區的預定最高保證經價格,會有總辦、我以及督鹽御史等少數幾人在競標大會當天決定。」

  「決定之後,會立即封存相關文件,直到競標大會完成。」

  「在此期間,我們幾人會住在同一院落,相互監督。」

  「另外,每次競標的流程、結果的相關文書,最後都會分別送給鹽業集團及督察院有司複查,以確保合規合理。」

  「如此,閣下可還有什麼疑問?」

  講實話,陳際泰所說的這一套雖然嚴密,但並不能杜絕官商勾結的貪腐事件發生——即便在後世,此類事也難杜絕。

  但在場的大鹽商都不蠢,也沒人想跟朝廷作對——至少沒人明著這麼幹。

  因此,聽陳際泰這番話後,提問之人忙道,「在下沒有疑問了。」

  其他鹽商也微微點頭,算是對這套制度表示認可。

  陳際泰環視眾鹽商,道:「諸位若沒有別的疑問,我們就開始本次競標。」

  沒人再提出疑問,於是競標開始。

  最終,除汪文德、程心言以及另一位老資格鹽商出身的晉商中標,剩餘六個區域基本都被「新人」瓜分。

  這六個新人中徽商、晉商兩大商幫出身的各有一個,剩餘四個則都出自其他地方。

  可以說一舉打破了昔日徽商、晉商對淮鹽運銷的壟斷···

  回家的路上。

  中標的汪文德並無喜色。

  因為他所中區域,並非全是汪家以前所經營的區域。

  事實上,官府所劃出的九大淮鹽批發區中,就沒有一個跟他家傳統運銷區完全重迭的。

  區別不過是某一塊區域重迭的多些,某塊區域重迭的少些而已。

  其他幾位老資格大鹽商所遇到的情況也是如此。

  這顯然是大崋朝廷有意為之。

  且不說之前繡衣衛等官府人員秘密調查了他們幾家大鹽商多久。

  單是他們在繡衣衛「喝茶」的那幾日,便將自家秘密都倒了出去。

  如此,大崋朝廷自然對他們的傳統運銷區一清二楚。

  為了打破他們對某一地區鹽業的壟斷其強大影響力,便故意將他們的傳統運銷區分裂開。

  見此,汪文德本是有意買中汪家傳統運銷區占比最大的一個批發區,好方便自家經營。

  結果在保證金估算上,棋差一招,讓一個「新人」在保證金上壓了一頭,占了去。

  後來他又反覆參與競標,終於是將汪家傳統運銷區第二大的批發區給買中了。

  但他在標書上所寫保證金數額,與官府所定最高保證金數額已經相當接近。

  而官府所定最高保證金數額,也和汪文德估計的該批發區一年最大鹽利差不多。

  這就意味著,今年汪家可能賺不了多少錢,甚至有可能虧損一些。

  原本汪家作為淮鹽中排名前幾的官商,每年在家坐著,就能賺取上百萬兩銀子。

  如今要費心費力地重新開闢運銷路線不說,一年未必能賺多少銀錢,甚至可能虧本。

  變化如此之大,汪文德自然開心不了。

  至於說放棄鹽業生意?

  倒也不至於。

  汪文德覺得,只要能儘快鍛鍊出一批適應新規則的人手,最好是來年再買中同一批發區的標,節約運銷成本,一年下來,還是能賺一些錢的。

  至於這裡面的利潤空間到底有多大,他如今也拿不準,得試試才知道。

  等回到家中。

  汪文德心裡已經有了些主意。

  因此連茶水都不喝一口,便對隨身伺候的老僕道:「派人將家裡負責食鹽買賣的大掌柜、大管事都傳喚過來。」

  「是!」

  ···

  草長鶯飛。

  不知不覺就到了陽春三月。

  南京紫禁城。

  天心殿。

  劉升正在翻看林佳鼎、許都等人從揚州送來的奏章。

  因為事先準備充足,揚州的前明淮鹽官商被查抄了六家!

  被查抄的中小鹽商則有幾十家!

  再加上其他一些涉案的大戶、富戶也被查抄,此番朝廷在揚州著實查抄、罰沒了不少錢財。

  其中單是黃金便有156萬兩有餘,白銀更是高達5278萬兩!

  不過劉升對這個數字倒並不怎麼驚訝。

  根據一些前明時期的文獻及繡衣衛調查的信息,可以推測出,在萬曆末年,淮鹽一年總貿易額很可能高達三千萬兩白銀!

  可為什麼大明在兩淮一年最多就收幾十萬兩的鹽稅?

  不僅是因為鹽法廢弛,更因私鹽猖獗。

  明末時,淮鹽市場幾乎占天下之半,然而其中官鹽所占份額很可能只有十分之一。

  也就是三四百萬兩。

  如此情況,淮鹽利潤自然都被參與私鹽貿易的鹽商們攥取。

  事實上,綱運法雖是在萬曆末年開始施行,可早在明朝中期,私鹽便頗為猖獗了。

  一些大鹽商,明面上經營著官鹽生意,暗地裡則以私鹽生意為主。

  甚至在有些時候,故意將官鹽價格定得較高,在官鹽中摻沙土,使其品相低劣,好讓民眾都去買私鹽。

  幾十年間,以徽商、晉商兩大商幫為主的眾鹽商中,不少人都賺取了數百上千萬的財產。

  大崋朝廷此次將其中最貪婪的一夥鹽商都拿下,一次性抄剿出這麼多錢財也不算稀奇。

  事實上,抄剿的鹽商家產中金銀還是小頭,大頭是田地、房屋、商鋪、園子等不動產,以及古董、字畫等珍玩。

  這些非金銀類財產的總價值,估計沒一億兩,也有個大幾千萬兩。

  可以說,僅這次針對淮鹽商人的大動作,就基本解決了大崋一年財政支出。

  並且,這只是針對淮鹽鹽商的行動,剩餘的西南井鹽、長蘆鹽、東南海鹽縱然市場規模不如淮鹽,但加起來總貿易額同樣不少。

  待這幾大鹽業公司的相關行動結束,大崋朝廷肯定還能通過抄剿不法鹽商財產,讓國庫增加上億兩白銀的收入。

  因此。

  當看完這份奏章後,劉升不禁神色莫名地感嘆,「可惜,這種事只能來一次···或者幾十年來一次?」

  一時間,他莫名心動。

  可劉升想了想,還是打消了幾十年收割一次鹽商財產的誘惑。

  倒不是可憐鹽商。

  而是因為,要想收割不法鹽商財產,就意味著要先放鬆鹽商壓榨百姓。

  說直接點,鹽商能賺那麼多錢,主要就是通過壓榨百姓、侵蝕國稅得到。

  大崋朝廷如果通過這種方式,去獲得大筆財政收入,不僅會加重百姓的生活負擔,也會損毀國家財稅基礎。

  如南北宋,如帶清。

  所以,對待鹽稅一事上,前明固然是個壞榜樣,可宋、清亦不可學習。

  對劉升這個後世之人來講,若學宋、清,更是一種退步。

  因為他很清楚,在工業發展起來的後世,鹽稅在國家稅收中只占據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想要增加財政收入,與其在鹽稅上竭盡心思、壓榨百姓,倒不如多花些心思發展科技和工業。

  念及此處,劉升注意力便轉移到許都的奏章上。

  這份奏章主要是講述鹽法新政開始施行後,揚州一代百姓的生活變化。

  揚州府乃淮鹽重要產地,這裡的窮苦百姓以前倒不至於吃不上鹽。

  可吃的卻是粗鹽,且不捨得多用。

  如今揚州末等粗鹽直降到每斤兩文錢,尋常細鹽降到了二十文每斤,即便是上好的雪花精鹽,也降到了五十文一斤。

  再加上這兩三年來,揚州府絕大多數百姓日子都好過了很多。

  以至於如今鹽價一降,絕大多數百姓日常都能夠用細鹽做飯菜了。

  畢竟,細鹽每斤雖要二十文,可一斤鹽省著點幾乎足夠四口之家吃上一個月。

  而在沿海地區,漁民晾曬鹹魚的比例也大大增加,卻是因為鹽價降低,鹹魚利潤更高,漁民自然願意多製作鹹魚。

  忽然,殿外侍衛進來。

  「陛下,馬統領有要事求見。」

  馬金水?

  難不成是清虜或偽順那邊傳出什麼重要消息?

  劉升心中一動,便道:「讓他進來。」

  「是。」

  侍衛出去,很快便領著馬金水走進殿內。(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