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開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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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麗娜換了一身白裙子。

  她跟姜心柔一前一後走進法庭。

  她爸媽也搭了最近的一班火車,連夜從老家小鎮上趕來了。

  法庭是一個很嚴肅的場面,周麗娜特別忐忑。

  時隔一年多了…

  她手裡的證據已經不剩下些什麼。

  想要打贏這個本子難度很大——

  法庭門口來了很多記者

  葉德華進來的時候被記者攔住採訪:「葉總,請問您到底有沒有性騷擾女下屬?」

  「要是官司打輸了,您會公開道歉」

  「這件性騷擾案子,在媒體上引起了軒然大波,能不能給我們講案子的詳情?」

  「抱歉,我是清白被人冤枉的,無可奉告」

  葉德華帶著一群保鏢西裝革履,一副衣冠禽獸的樣子進來了。

  李燕,作為證人之一,也來了。

  兩人進入法庭之後,陰沉的看了一眼周麗娜…

  周麗娜看到這個惡魔,就忍不住情緒激動,雙手不停的發抖。

  時隔一年多,這個中年油膩男人,一如既往的傲慢,自私和好色。

  她一定要拿回自己的名譽權——

  法官和陪審團,書記員都悉數到場。

  聽證座位席上,葉澤晴帶著爸媽,還有一大幫親戚,浩浩蕩蕩的露面了,法庭後排坐的滿滿當當,全都是葉家人。

  周麗娜那邊的席位上,只坐了四個人。

  她爹媽,慕明珠和姜平安。

  姜心柔進入法庭開庭之前,沈峻川安慰她:「 葉德華是一隻老狐狸,官司真的輸了,也不要緊。老婆大人,你也不要太過自責!」

  「我知道,我會儘量贏」

  姜心柔身上有一股不服輸的拼勁………

  她深呼一口氣,站在法庭的律師辯證席位上。

  這裡是她的主場,不能膽怯。

  周麗娜和姜心柔對視了一眼,兩人都沉得住氣。

  官司正式開始。

  葉德華那邊的律師先發制人:「法官大人,根據酒店方面提供的監控可以顯示,當天晚上參加聚餐以後,周女士非常清醒,走路說話都跟正常人一樣。

  所以我方認定,不存在什麼醉酒後性騷擾,周女士在污衊我方當事人。」

  李燕也站出來說:「是的!我可以作證,周麗娜長得很漂亮,經常會用漂亮的資本,讓公司的男同事幫她取快遞。

  而且,她為了實習留下來,一直跟葉總走的很近。

  她是一個很虛榮的女人,曾經親口跟我說過,只要搞定了葉總,就能留下來實習。

  而且事發當天酒席前,她發給葉總的簡訊,上面明明白白寫著這是一場交易…

  葉總有錢有勢。

  周麗娜只是一個剛剛畢業進入職場的小姑娘,對葉總這種成熟有魅力的男人,自願獻身,不存在什麼性騷擾!」

  「李燕,你胡說。我在公司天天加班,快遞自己拿,飲水機自己搬,我根本就沒有仗著自己漂亮,讓公司的男同事,給我好處!」

  周麗娜氣的眼睛通紅。

  她渾身顫抖著辯解:「葉德華從實習期就對我動手動腳,我一直忍著,是你勸我從了他,我不肯答應。

  我說,葉德華又老又丑又猥瑣,都可以當我爸了,我才不會找這種男人,而且我已經有一個未婚夫!」

  李燕陰陽怪氣:「我可沒有說過這種話,我還勸你不要那麼愛慕虛榮,不要整天想著找個有錢有勢的老男人包養你,不好好工作!

  那次出差本來就沒你的名字,是你去求葉總開恩,把你的名字加上去,你才能在隨行的名單,難道你忘記了嗎?」

  「你胡說八道!李燕,你真讓我噁心!為了升職加薪,居然連這種鬼話都能說得出來!」

  周麗娜感到很氣憤。

  當時她根本就不願意去出差,就是這個李燕一直勸她去出差,還說自己沒人陪,讓她這個做妹妹的過去陪她這個做姐姐的。

  她把李燕當做最親切的大姐。

  李燕就從一開始在利用她。

  職場上,人心真是黑暗,不擇手段,不惜踩著閨蜜的屍體,也要往上爬。

  周麗娜也算長見識了………

  姜心柔勸她冷靜一點,在法院上扯皮沒有用。

  周麗娜不甘心的閉了嘴。

  果然,法官制止道:「法院不是菜市場門口吵架的地方,凡事講證據,原告律師,我們看了提交上來的材料,希望你們能夠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原告當天晚上是在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被強迫發生了關係……」

  「法官大人,第一,我的當事人絕非貪慕虛榮之人。

  葉德華是給我的當事人,轉過錢,發過紅包,送過禮物。

  從我的當事人一進金科開始,他就一直緊追不捨。

  我的當事人都拒絕了。

  這裡是一份證據材料,材料上顯示,我的當事人返還了所有的紅包,禮物,車鑰匙。

  我的當事人絕對不會為了工作而選擇獻身給一個老男人。

  兩人之間並不存在任何金錢物質交易。

  第二:這高達幾十分的錄音通話證據,加上加班記錄,加上會議室裡面的嘲諷錄音,都可以表明,葉某某屢次騷擾我的當事人,我的當事人由一開始的委婉拒絕到最後的嚴肅拒絕,到最後撕破了臉。

  正是由於我的當事人寧折不屈,不願意妥協這種畸形的職場關係,導致受到了葉某某等人的打壓,威脅,和各種職場上的報復。

  如果我的當事人願意跟他達成某些方面的交易,也不會一直遭受這樣的打壓!

  第三,在當天晚上的酒局上,不停有人勸我的當事人喝酒。

  當晚在酒店的服務員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至少喝了一瓶白酒。

  這麼高的酒量,足以最早一個成年男人,更何況還是一個不善酒量的小姑娘!」

  被告律師立刻反駁:「你說的這些都是職場正常現象,並不能表明,她不願意接受潛規則,我的當事人最多是在男女關係上有些混亂。

  但絕構不成犯罪。

  更何況,這些只能表明她在出差之前並不願意獻身,也許到了另外一個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環境,她就願意了。」

  「既然願意,那我問你,為什麼事後我的當事人沒有索要任何好處,反而寧願丟掉工作,失去名譽,也要告到葉某某。」

  姜心柔反問。

  葉德華回答:「那是因為,她野心太大,想要嫁進豪門,用這件事情威脅我,讓我離婚娶她,我不答應,她就要把我搞得身敗名裂,你們別被她清純的外表給欺騙了,她就是一個有心機的婊子……」

  周麗娜渾身直抖。

  她無論如何也沒想到,葉德華究竟有多麼的無恥和沒有底線。

  「葉某某,這裡是法庭,請你說話注意一點,不要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和人格侮辱!」

  姜心柔說:「你有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威脅你了嗎?」

  「她那麼精,只是在口頭上威脅我而已」

  葉德華狡辯。

  他律師又說:「法官大人,我這邊有證據,根據走訪調查,有80%的同事,親眼看到葉先生在職場上對周女士特殊的照顧,認為他們之間存在曖昧關係。

  所以我方認為,她存在合理的動機,在清醒的狀態下,自願獻身。

  我的當事人無罪,並且要求周某某公開道歉十日,處罰名譽損失賠償20萬,並且欠一份封口協議,以後再也不能造謠我的當事人!」

  法官問:「還有沒有其他的補充證據?」

  「有,我們有證人,證明那天晚上,我的當事人回到酒店之後反鎖了房門。

  後來是她的同事李燕半夜開個門,讓葉德華進去xing侵犯。

  而且證人親耳聽到,李燕開門的時候跟葉德華的對話。

  葉德華提到了:「確定她喝醉了嗎?」「事成之後會給你好處」,「你出去吧,等我玩過了再回來!」

  我想請問,李燕女士,出差的一個星期,你每天都跟室友同住一個酒店,為什麼出事的那天晚上,你離開了房間,打開了門鎖,讓出了位置,給葉德華作案的時間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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