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野艾的煉製
野艾,別稱冰台,艾蒿,生長在路邊,荒地。它外形與艾草相似,不仔細辨認,很容易認錯。
它是山林野地鄉村路邊非常常見的野草,有著強大的生命力,常常一長就是一大片。
由於它氣味濃郁,因此不被家禽牲畜喜愛,甚至連昆蟲,都對它的口感十分嫌棄,因此,野艾在田地里,就是源源不絕的存在。
如果說,在鄉村里,野艾還有什麼作用的話,那就是它燃燒後產生的濃烈氣味,很適合夏天驅趕蚊蟲。
鄉下人家,經常把野艾曬乾,每天黃昏的時候,點燃一把乾草,熏遍整個屋子。燃燒野艾產生的刺鼻味道,不僅蚊蟲避退,就連人也不愛在屋內久待。
不過等房間通風散氣,殘餘一點草木灰的氣味,感覺又有一些舒服的氣息。
林曾很小的時候,夏天跟隨父親回鄉下老家,看到很多人都還在用野艾驅蚊。
後來,隨著蚊香驅蚊液的普及,除了一些還住在舊房子裡的老人家,大部分人都不再使用野艾驅蚊了。
林曾將湯勺放進被吃掉大半的西瓜里,開始將這些枝葉青綠生長旺盛的野艾連根拔起。
拔了差不多有一把,林曾停手,帶著野艾回到門裡,關上鐵門。
將野艾放在桌角邊,三五口將西瓜吃光,林曾不打算再出去幹活了。此時太陽高升,不適宜戶外勞作。
林曾帶著野艾進入育種空間。將其分成兩部分。
他打算一部分用居室方煉製,一部分用異化方煉製。
試一試看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符紋在爐壁閃動,他輕鬆地完成居室方的煉製,再動手煉製比較困難的異化方,最後得到的兩種植物種子,不僅從種子形態上對比差異很大,而且種子的種植方式,生長條件,甚至用途都截然不同。
這就是育種師的能力。
「藤葉薄煙香艾,藤本植物,初級中品品種子,從播種到可採摘約十五天天,生命力強悍,對養分,水份,光照需求低,喜乾旱,葉片晶瑩翠綠,姿態可愛。最初每日可採摘100克左右,種植一個月後,每株每日採收250克。新鮮葉片含水份少,可直接揉製成條,用整葉包裹,點燃無明火,輕煙淡綠,室內滿溢葉片清淡馨香,聞之精神清明,藥用效果是普通艾條數倍。驅逐身體寒氣濕毒,理氣安胎,對月經不調,宮寒不孕有奇效。」
這是居室方煉製的野艾,同樣是以野艾為原始植物,異化方煉製野艾出現的種子,更為特別。
「異化七彩艾蒿,草本植物,初級上品種子,生長快速,喜光照,一周內可生長開花,花期長達十天,花色繽紛,花落結果,從結果到果實成熟,需要三十天以上時間,果實成熟後自然掉落。果實圓潤,色彩與花色相同,質地堅實,可製作串珠手鍊,有淡香,驅除蟲蟻。十粒異化野艾果實,可保持一年蟲蟻不靠近周身一米。葉片燃燒,煙燻房間十分鐘,可讓房間長達十個小時蟲蟻避退。」
林曾想要的,是第二種植物。在還沒有煉製之前,林曾希望能夠強化野艾的驅蚊效果。沒想到煉製出來的植物,作用更大。
這一把野艾,林曾煉製出了二十顆藤葉薄煙香艾的種子,還有三顆異化七彩艾蒿的種子。
想到異化七彩艾蒿的果實,林曾砰然心動,決定馬上種下。
他將藤葉薄煙香艾種子留了一顆,其他放入單獨的玉匣子。玉匣子上浮現出一棵爬藤在牆壁上的植物。
它的葉子,只有野艾一半大,薄薄一片,幾乎透明,顏色如同陽綠翡翠,明艷就像用翡翠雕琢。它的種子形態,和自身葉片一摸一樣,只不過只有指甲蓋大小。
異化七彩艾蒿的種子,豌豆大小,表面呈現七彩顏色。林曾只將一個放入玉匣子,其餘都準備帶出去種植。
放入玉匣子的一霎那,一棵異常漂亮的植物出現在表面。
它的葉片寬大翠綠,葉片之間點綴著各種顏色的花朵,還有各種顏色的果實。它花朵果實的色彩靈動,有些如天空湛藍,有些如朝霞緋紅,有些如嫩芽新綠……
繞是林曾性別屬男,也看得有幾分心動。
如果這棵植物被女生看到,必然會眼睛發光,就像進入珠寶首飾商店一樣。
林曾覺得這種植物簡直就是表達愛慕的利器。親手種植,日日看護,親手採摘,串成首飾,讓你隨身佩戴,不受蚊蟲困擾。
咦?
對了,江畫一個人住在農場那荒郊野外,蚊蟲蜘蛛挺多的,應該很需要這種驅除蚊子的彩珠。
林曾自己也不知道,想到這些的時候,他的嘴角不自覺向上揚起。
離開育種空間,林曾在苗圃選了一個光線最好的地方,將異化七彩艾蒿種下。
為了讓它快速生長,林曾將煉製異化七彩艾蒿而產生的衍生物,肥水微子融化,澆灌進兩棵異化七彩艾蒿中。
做完這些,林曾的肚子又咕嚕咕嚕響了起來。使用一次異化方消耗的精力非常大,林曾現在能吃下一桌飯菜。
準備一頓飯菜,實際上是非常繁瑣的一件事情。從洗菜,切菜,烹調,還有最後的洗碗。
林曾做好飯菜,剛剛端上飯桌,準備開動,桌面的手機突然響起來,林曾拿過一看,是趙果德。
「喂,林曾,你在苗圃嗎?」趙果德的大嗓子不用揚聲器也能聽得很清楚。
「是的,怎麼了?」林曾奇怪問道。
「那我過去了,順便帶你的員工給你考核一下。」趙果德周圍有些雜音,他扯著嗓門說道。
「行,你過來吧,我把地圖定位發給你,挺好找的。」林曾一愣,隨即說道。
「那好,我先掛了。」
老同學要過來,這即將開動的飯菜,要不要等待呢?
不管了,林曾幾乎沒有猶豫,迅速扒拉就著一盤菜,先吃下一碗白米飯墊墊肚子。
趙果德到來的速度很快,林曾將第三碗米飯吃完,肚子感到六層飽,苗圃的大門就傳來敲門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