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一隻新軍

  兩百多人,頓時轟然,大家都以為自己被州軍除名,從此就告別軍旅生活了,誰知道還有這樣的轉折,說不激動那是假的。

  尤其類似於方進山這樣的人,更是從大悲到大喜,軍營早就是他生活了一輩子的地方,離開軍營,他真的無所適從,不知道自己後半輩子該幹什麼。

  「一刀羅!你說是奉賢王的命令,可有什麼憑據!」

  這兩百多人可不是什麼聽令士兵,一個個都是軍中刺頭,還有被貶的軍官,最高職位時也是都統,根本就不服氣這個一個多月都沒出現過幾次的一刀羅。

  原林自然早有準備:「賢王有手書一封,待會兒可以給你們看。」

  「一刀羅!當初你到軍營選兵為什麼不選我們,反倒繞這麼大一出,搞得我心裡七上八下的,今天要沒個解釋,老子我可不干啊!」說話的是另一個大嗓門,個子也高,站最後一排還露出個頭,兩腮鬍鬚戟張,他那鬍子像鍾馗一樣,類似貓須虎面,臉上全是黑毛,而且黑須往上翹。

  這人叫什麼大家都不太記得了,只知道外號黑鬍子,軍中十萬人,鬍子比他多比他黑還這麼翹的人,還真找不出來,是前鋒營另一個有名的刺頭,沒人敢信他曾經是謫兵營效死衝鋒隊的一名伍長。

  「黑鬍子,你希望你的上級是個不學無術,但卻又喜歡指手畫腳,到處瞎指揮的人管著你嗎?」原林反問。

  黑鬍子立刻大叫道:「這種傻鳥,老子才不鳥他。」

  「那你希望你手下的兵都是你頂頭上司的親戚,你命令不動,稍微不滿意就向你上級的上級舉報你嗎?」

  「那老子還帶個錘子兵,這種二世祖,老子見一個打一個,大不了老子走人!」

  「那你擔心過你的隊伍里混入敵方探子,出任務時被敵人包圍伏擊嗎?」

  「曹!誰特麼敢賣老子,老子殺他全家!」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要用這麼複雜的方法,將你們請來的原因。州軍成立幾十年了,裡面派系林立,而諸位,都是被打壓,吃過上司啞巴虧的人,應該知道那樣的軍營,並不是一個理想的地方。」

  「很多二世祖混在裡面,混吃混喝,升官還比你快。」

  「還有多少敵人的探子,流匪的探子,誰也保不齊,哪天出征就被睡一個營房,每天稱兄道弟的朋友給背叛了。」

  「活得憋屈,自己的才能也得不到展示,你們就甘心一輩子做這樣的窩囊兵嗎?」

  「為大官賣命,留下一身的傷,最後可能混到一個統領,沒錯!我說的就是你們這些人,不管你們的才華如何,不管你們多能帶兵打仗,在州軍營,統領就是你們的極限,有幾個干到都統往上的?有幾個?舉個手,讓我看看!有嗎!」

  廢話,都統往上原林也要不到啊!

  幾句話,已經撩得這群軍中刺頭火起。

  原林繼續道:「所以,我和賢王冥思苦想,想要打破這種現狀,我們只能採取全新的辦法,成立一隻全新的軍隊,這裡沒有達官顯貴,沒有混吃二世祖,也要杜絕任何細作。將來,你們可以放心的將性命和後背,交由你眼前所看到的身邊的任何一個人!」

  「在這裡!一切憑本事說話!你有多大本事,就能帶多少兵!賢王給我的名額是……全州兵源,上不峰頂!」

  「無論你的出身,血統,籍貫,還是參軍前的職業,你能帶五千人,你就是都統,你能帶三萬,你就是偏將,能帶十萬,你就牙將!沒什麼不可能的!只要你有那個本事!」

  一群老兵呼吸粗重起來,原林這席話讓他們感覺血在沸騰。

  「當然,在我看來,你們還有許多不足的地方,距離一個合格的將領,差太遠!所以,選你們來,不是因為你們多有能耐,能帶多少兵!而是你們有一定的底子,還能再學習,再進步。」

  眾人頓時喧譁起來。

  「我知道你們不服!」原林打斷了喧鬧:「所以,給了你們挑戰的機會!自己覺得自己在哪一方面最為擅長的,夠資格挑戰的,就站出來!只要你們贏了,那麼這方面,就可以不學,若輸了,就得認,乖乖的從頭學起。」

  立刻好幾個人都站了出來,自認不服,這其中又尤以方磚塊,大花背,黑鬍子和白鬍子四人為首。

  大花背和黑鬍子一樣,都是謫兵營的人,刺字死囚,後來為了掩蓋刺字,渾身紋滿,臂纏蟒,鬼滿背,胸口是踩鬼捉蟒的八臂天王,只露出一鱗半爪,就能嚇退宵小。

  白鬍子是病,人家是少年白頭,他不僅白頭,還白須,若不是那張臉看起來剛毅威嚴,一般會被人認為這是七十以上的老將,其實才剛三十出頭。

  「李戌,張小毛,趙二狗,王山山。」

  這四人都是原林帶來的最年輕的將領,全是新兵。

  「告訴他們,你們入我麾下多久了?」

  「兵長麾下,五月有餘。」

  這四人以前只是普通饑民,原林帶他們時,一個個瘦得皮包骨,在原林手下接受正式訓兵,還差點才到半年。

  「他們和你們比,你們最少都是三年以上的老兵了,如果連這些我只訓了半年不到的新兵都贏不了,就收起你們的傲氣,老老實實的跟我學,跟我練!」

  李戌偵查的,比騎戰。

  張小毛遠程,弓弩皆佳。

  趙二狗力大身強,比近戰。

  王山山盾防一流,排兵有方,比陣戰。

  挑戰的李戌的,站了一排,20匹戰馬,隨意挑選。

  一比騎馬速奔,快速避障,繞校場兩圈下來,被李戌甩開半圈。

  一個個灰頭土臉,臉上無光。

  若說李戌提前熟悉了場地,所以避障快馬賽贏得輕鬆。

  那麼第二項比馬上功夫,自選武器,依然被李戌一一挑下馬來,眾將這才服氣。

  黑鬍子最是雞賊,他選了一把槊,就是狼牙尖槍,槍尖為矛劍,其後膨大若梨球,上面遍布尖刺如狼牙棒,其後長柄。

  這種重武器掄起來,沒法格擋,挨著一下就斷骨剮皮,只是沉重了些,但黑鬍子力大無窮,用起來就像文人揮毫潑墨,執筆寫字一般輕鬆。

  但這麼個窮凶大漢,用這麼把重兵利器,依然沒贏過李戌,李戌一把斬馬刀,在馬背上翻飛靈動,左右閃躲,挑抹刺砍,硬生生殺得黑鬍子馬槊脫手人離鞍,敗下陣來。

  接著張小毛的遠射更不用說,雖然挑戰射箭的將領都有百步穿楊,命中紅心的本事,但張小毛和他們比射桃,那些將領頓時就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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