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殷紅的鮮血,頓時就噴在了握刀的馬春生臉上,以至於馬春生的視線都變得模糊了!
然而,濃郁的血腥味,非但沒有讓憤怒的馬春生害怕,反而讓其越發的瘋狂了起來。
「王八蛋,讓你害我,讓你害我,讓你害我……」
馬春生一邊癲狂地喊著,一邊瘋狂地朝著楊志強的身上猛扎。
沒一會兒,原本還準備跟林禹動手的楊志強,就撲通一聲,直接倒在了地上。
憤怒的馬春生這才發現,自己捅錯了人!
「我……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
憤怒消退,恢復了理智的馬春生,一臉驚恐地扔掉彈簧刀,轉身就跑。
屋內的楊倩倩三人,愣了好一會兒,這才回過神來,將楊志強送到了醫院,並且報了警。
林禹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已經是兩個小時以後了。
楊志強雖然幸運地撿回了一條命,但雙腿連接處也被扎了一刀,雖然沒變成太監,卻也少了一顆坤蛋。
這輩子,是很難再生育了!
這事,本來跟林禹沒什麼關係的。
可被執法司抓了的馬春生卻交代,他是拿著刀來捅林禹的,只不過沒看清楚,捅到了楊志強。
另外,執法司的稽查還查到,受害者楊志強一家所住的房子,也在林禹的名下,於是便給林禹打了一個電話,讓林禹配合一下調查。
因為楊志強還沒辦法出院,所以執法司就將詢問的地點,放在了楊志強的病房。
林禹到的時候,發現楊倩倩,楊父楊母都守在病房裡。
在三人的旁邊,還坐著一個打扮時髦,穿著超短裙與肉色絲襪的女人。
女人穿衣很大膽,上面就穿著一件低胸小短袖,讓自己的美好,在外人面前,若隱若現!
此人,正是楊志強的女朋友,曲靜。
「行了,既然人都來齊了,那我就開始問話了!」
一個年長的稽查,扶了扶自己的帽檐,對著林禹開門見山地問道:「林先生,我們查到,楊志強一家所住的房子,是屬於你的!
你能說說,他們為何會住在你的房子裡嗎?」
林禹笑了笑。
「稽查同志,老實說,這個問題,我也很想知道原因。
那套房子是我的不假,卻已經被他們一家,霸占三年了!
前些天,我就已經多次通知他們,讓他們搬走。
可他們卻直到現在,還死皮賴臉地住在我的家裡!」
「什麼叫死皮賴臉地住在你家裡?」
林禹話落,楊倩倩頓時就不幹了。
「林禹,你說話能不能不要這麼難聽?
你的那套房子又不住,給我們一家住一下,又怎麼了?
你至於一直揪著不放,逼著我們搬走嗎?」
老稽查板著臉,批評道:「這位女士,你的這種想法是不對的!
房子是林先生的私人財產,他沒有同意,外人是不能使用的!
若我們大家都像你說的一樣,有空房子就去住的話,社會豈不是亂套了?」
老稽查說著,又看向林禹。
「林先生,能說說你們的關係嗎?」
林禹指著楊倩倩說道:「她是我的前女友!
三年前,她走夜路的時候,被人非禮,我為了保護她,捅了非禮那人一刀,可她卻為了錢,在法庭上反水,誣陷我故意傷人,害得我坐了三年牢。
另外,那套房子是我爸媽全款幫我買的,他們家沒有出一分錢!
所以,我希望執法司能幫我把屬於我的房子拿回來!」
老稽查點了點頭,看向楊倩倩的眼神中,也多了幾分鄙夷。
可楊倩倩卻氣呼呼地說道:「什麼拿回來?
林禹,你一個大男人,就一定要這么小氣嗎?
你明知道我弟需要這套房子結婚,你為什麼就不能大方一點,把房子給我們呢?
我爸媽把我帶這麼大也不容易……」
「你爸媽不容易,關我屁事!
我只是你前男友,你都要結婚了,你非要當扶弟魔的話,不是應該去找你現在的未婚夫嗎?」林禹沒好氣地打斷道。
場中的稽查們聽到這些話,對於楊倩倩一家,更加無語了。
人家救了你,你恩將仇報也就算了,還想要霸占別人的房子,給你弟弟結婚用!
關鍵是,你都要結婚了啊!
怎麼還好意思還賴在前男友的家裡?
同樣被扶弟魔妻子折磨的老稽查,一臉厭惡地看了楊倩倩一眼,然後鄭重其事地對著林禹說道:
「林先生,如果你說的是事實的話。
那麼楊倩倩一家,就已經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而且鑑於他們的態度囂張,屢勸不搬,性質十分惡劣。
如果你要追究他們的責任的話,我們執法司這邊,可以先對他們進行行政拘留。
當然,還在病床上的楊志強,得病好了才能執行!」
林禹眉頭一挑。
他本來還打算楊倩倩他們不搬的話,就找個機會讓他們人間蒸發的。
如今聽到可以用法律解決問題,他自然是舉雙手贊成了。
「追究,當然要追究!
請稽查同志,立刻將他們一家子抓起來拘留!」
楊倩倩聽到林禹的話,紅著眼睛就咆哮了起來。
「林禹,你還是人嗎?
我弟都這樣了,你怎麼還落井下石?」
「你弟怎麼樣,關我屁事!
他是你弟,又不是我弟!」林禹沒好氣地回懟道。
老稽查也附和道:「沒錯,楊女士,請你不要道德綁架林先生。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我們不能因為犯罪的人生病了或者快要死了,就不追究他的法律責任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犯法了,都不能逃出法律的制裁!」
陳父也氣得紅了眼。
兒子被捅了那麼多刀,很有可能會失去生育能力。
他們還要被拘留。
這個家,眼看著就要垮了啊!
「稽查同志,你們這是什麼意思?
我們都這樣了,你們怎麼還偏幫林禹這渾蛋?」
老稽查解釋道:「我們沒有偏袒任何人!
我剛剛說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你兒子的遭遇,我很同情,但這並不代表他就可以犯法。
再說了,刺傷你兒子的人,我們已經抓到了,我們也會依法依規的對兇手進行處理。
同理,你們犯了法,我們也會秉公處理,除非林先生這邊出具諒解書,答應不再追究你們的責任!」
楊父聞言,立即指著林禹就威脅了起來。
「姓林的,我告訴你,你不要太過分了,趕緊寫一份諒解書來,承諾不追究我們的責任了!
否則,老子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你小子總有一天要走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