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前世的「禁區」

  第80章 前世的「禁區」

  張寧說今天是陳滄打電話讓去的。

  說找了幾首音樂,給方淮參考。

  沒想到,到了之後趁張寧幾人休息,陳滄提到了想買歌的事。

  出價,超過了方淮的想像。

  《漠河舞廳》,八千。

  人民幣。

  一首前世在抖音引爆了20多億點擊量的歌,換倆07年出的iphone一代,竟然還得貼600塊錢。

  「太低了。」方淮眉頭緊鎖地站起來。

  想了半天,還是開了一口價:「十萬吧。」

  本來他是想賣幾首歌,拿個幾百萬就讓老爹按著自己的意思創業得了。

  畢竟靠投資掙錢才算是他的長項,哪些公司會火,什麼時候火,怎麼火,他心裡門兒清。

  只要有了入場券,掙錢並不難。

  結果…

  八千,他賣歌賣到退伍都不一定能搞出幾百萬。

  陳滄聽到方淮的話,眼裡卻儘是不可思議。

  「兄弟,是你不懂行情,還是我不懂?

  我就這麼說吧,你這種文藝范兒的歌,今年省城之內,賣過最貴的一首,五萬六,還是個知名的老師寫的,你一個行業里的雛兒,能指望賣多少?

  伱這首歌,就是再有潛力,能賣過兩萬,算我瞎了!」

  方淮也有點懵圈了。

  「寫歌這麼不掙錢?」

  「寫歌當然掙錢,但你寫這歌,歌詞不好記,旋律也缺乏記憶點!火不了!

  好聽是好聽…但你能說西餐里的牛排,就能比街上炸雞柳的總銷量高嗎?

  不能吧?」

  「那哪種歌能火?」方淮有些木了。

  「《愛死了昨天》,聽過嗎?現在大街小巷的衣服店,都在放!

  還有,《等一分鐘》!《那一夜》!

  這種歌,最適合新出道的歌手唱!很多公司就喜歡買這種歌,捧新人!而且還掙錢!

  這些,你也寫不出來啊!我聽了,你的歌壓根就不是這種風格的!」

  啊…我擦。

  方淮回過神了。

  敢情是我土了。

  這年頭,不吃這套是吧?

  歌詞別整太抒情了,節奏感得強烈的。

  「我懂了,我有!你給我整把電吉他來,我給你搞首炸的!」

  ……

  十分鐘後。

  「啊…娘子!」

  「啊哈!」

  「you will not get hurt.」

  「好想唱情歌!看最美的煙火!」

  …

  「是郎給的快樂!我風乾了寂寞!」

  「在幸福的天空,你是我的所有!」

  一個小型練歌房,方淮叩著吉他打著拍子,男女聲一把抓,愣是把這歌給嚎了個原汁原味。

  陳滄都呆了。

  這風格…怎麼忽然就來了?

  半晌。

  「好!!」

  方淮一抬頭,就看到陳滄跟個狒狒似地瘋狂給他鼓掌。

  嗨,鳳凰傳奇,對不起了。

  方淮直接開口:「滄哥,報個實價吧,多少錢一首?」

  陳滄吞了個口水,有些眼睛放光的看著方淮:「兄弟,這種歌,你寫過多少首?說實話,我現在有一套完整的想法!一定能把這首歌做火!能不能合作!」

  方淮嘴角抽了抽。

  我要的是流水線產錢,你要給我搞精加工?

  這歌適合精加工嗎?

  「你這個編曲都有一套完整的想法,說不定我這個創作人也有呢?」

  媽的,這歌就加個「動次打次」,就這想法,誰不會啊!

  陳滄看方淮的樣子,也發現了他似乎對於長期發展並無興趣,皺眉道:「兄弟,你的視野太窄了,這行你不懂,我真不想坑你。

  我覺得是個機會,但我真滿足不了你的價格,就是十萬,我身上也沒這麼多錢。

  這樣,我來幫你申請版權,也幫你運作。

  我認識一家專門做彩鈴的公司,他們有很多歌手,如果有好的歌,可以通過授權跟他們合作,收益五五分,分到我這裡的,咱們再五五開,怎麼樣?」

  聽到彩鈴倆字,方淮的眼睛終於有了神采。

  對,他想窄了。

  這事,他一直從自己不能唱,不能紅的角度去想,撇掉了很多掙大錢的方案。

  也可以讓別人唱啊!

  方淮臉上還是一臉沉著:「滄哥,你說的想法,我不是沒想過,我也知道彩鈴掙錢,但我是軍人,有些底線…」

  「我讓半成!」陳滄乾脆道。

  「咳,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我做生意肯定不行。」

  「你六,我四!歌捧紅了,版權可還是你的!」

  「我家裡人可以做生意,我讓他們來。」

  ……

  半小時後,方淮和陳滄勾兌好雙方權責細節,邊聊邊往外走,方淮這才露了底。

  「其實我還有一首歌,應該更適合彩鈴業務,等我爸來了,簽了合同,我們錄歌!」

  「行!我看你樣子就知道你還有貨!」陳滄拍了一把方淮,有些興奮起來。

  「咳。」方淮看到了大廳坐著聊天的倆幹事,立馬往旁邊站了一點。

  「呀?今天這麼快?」張寧本來就挺圓的眼睛,睜得更圓了。

  「也就幾首歌,選完就搞定了。」方淮笑道:

  「張幹事,歌可能兩天內就會把編曲完整,合唱,拍MV的人選的事,你那兒有眉目了嗎?」

  鍾靈聽到這話,站起來調侃道:

  「這麼著急弄完,不想多出來玩兩天?新兵團,有這種機會,可不容易啊!

  我新兵的時候,能出來這麼玩一趟,做夢都笑醒了!」

  方淮卻笑著搖搖頭:「這個進度已經很慢了,年前要是不弄完,年後等著工作室放假回來,我們可就要下隊了!

  下月6號過年,這兒估計月初就得放假,滿打滿算,也就倆周,時間可緊得很呢!」

  還有句話他沒說。

  如果拖到下隊,支隊再給他放假辦這事,可能會引起中隊不滿了。

  新兵團終歸是個臨時單位,有些事大家沒覺得影響有多大,還有郝成斌這個唯一的班長罩著。

  但一下隊,如果影響了其他新兵或者班長的心態,中隊主官恐怕有意見。

  張寧一聽,也開始皺眉頭。

  時間確實估計得有點樂觀了。

  「你說得對,確實有點緊,從我們內部找人…恐怕不太好安排,要不…你讓你朋友過來?不過經費報銷…可能有限。」

  這種活動,一般都是找家社會單位贊助,願意給的也多得很,所以設備花費什麼的,根本不用擔心,該花多少報多少就行了。

  像這家錄音棚,設備給最好的,人員配最好的,壓根沒收錢。

  事後共建一下,發個牌子,以表感謝。

  軍民合作一家親。

  但單位外人員的酬勞,報銷食宿什麼的,就不能不考慮了,這是有標準的。

  所以張寧和鍾靈出來吃飯,油費,都懶得去報銷,手續賊麻煩。

  方淮深知其中道理。

  「算了,人就不要錢了,報銷也不必,主要看她意願,我問問吧。」

  ……

  「喂,舅。」

  「嗯…快晚上了,還要出去錄歌?沒跑出去亂玩吧?」張中庭似乎很了解方淮的情況。

  「已經回來了,在基地門口,跟你說個事昂,我自己寫那個歌的授權賣出去了,不過是長期收益,你讓舅媽出面,幫我簽個合同。」

  「簽什麼合同?」

  「版權和授權啊!我現在是軍人了,哪能簽這些,我也不好折騰我爸大老遠跑來,只能求你了!」

  張中庭沉默了一陣,有些不耐道:

  「簽什麼合同,賣多少錢?

  哎呀,麻煩!

  幾千塊萬把塊的,你自己簽了收著就是了,搞這麼謹慎幹什麼?

  你又沒出賣部隊利益,軍人不准參與商業,是為了防止腐敗和維護部隊形象!搞點小副業怕什麼?賣的還是才華!

  這東西,民不舉官不究的!

  你一個小新兵,掙了錢低調點,誰有興趣成天盯著你?」

  幾千,萬把塊?

  呵呵。

  你干一輩子,轉業費都沒這麼多!

  方淮無語道:「不是…這歌可能掙大錢的!我又沒個家屬,你就讓舅媽辛苦幫我跑一趟吧!」

  「把你喜歡那個女生請來,我幫你把她變成家屬!」

  方淮氣得牙痒痒:「得,我這就給你喊!記得你說的啊!報銷機票!」

  「淨說大話!」

  電話掛了。

  方淮正在發愣,簡訊過來了。

  老張:簽合同的時間,地址發過來。

  方淮笑了笑,收起手機,得意洋洋地向新訓樓走去。

  要有錢了!

  老張!以後轉業了想去大城市買房,等著跟我借錢吧!

  ……

  「23分16秒!」

  郝成斌似乎十分滿意方淮的成績,笑著拍了拍他道:

  「不錯,只是最後兩圈發力慢了點,要不成績還能提高一個檔次!

  這個成績,比三公里要好一些,已經很快夠到真正的下隊及格線了!」

  方淮心知這是心肺恢復能力帶來的效果,甩了甩酸脹的大腿,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哎,這麼練,不知道啥時候才能練到20分以下。」

  「20分鐘有什麼難的?」郝成斌拍了拍方淮的肩膀道:

  「只要你肯練,第二年是肯定會下20分的!

  到了中隊,方法就多了,訓練時間也多!」

  又是一句鼓勵式的無情打擊。

  方淮不禁搖了搖頭:「哎,難嘍!班長,我想趁著新兵團多練練,最好能在下隊前達到20分鐘!」

  郝成斌大概是今早沒睡醒,懶得說,此刻再次聽到方淮說練腿的事,背著手教訓起來:

  「我告訴你,什麼事,心急都辦不好!

  為什麼要以20分鐘為目標?

  就圖個優秀?

  部隊,優秀的人多了去了!你的目標,應該是卓越!

  如果你想達到20分,就必須以18分為目標去努力!而且就算真的18分,也達不到卓越兩個字!

  何志軍背著空氣呼吸器,五公里都能下17分!目標就在眼前!

  更何況,人家主要的訓練方向還是團體類操法,為團隊拿分!

  人家見過的場面,不是你現在可以想像的!等你以後參加過總隊打鐵,甚至代表全省去國家參賽,你就知道你現在的目標有多麼渺小!

  要達成一個目標,就要設定更高的目標!有一天你在面臨你原本的目標時,才能輕鬆一躍而過!

  到時候再回首看以前的你,已經是另一種心情了!」

  聽到這個,方淮心中很有些觸動,難得沒在心裡槓兩句。

  進入這個院牆以來,他總覺得自己是老兵,什麼都懂,但郝成斌說這些,是他以前從未觸碰過的「禁區」。

  這一世,他想碰一碰,也去感受感受,趙兵憧憬過的那片尖兵世界。

  「是,班長!」

  方淮立正大喊時,感覺心中已經寧靜了許多。

  章節已經收費,寫歌的事,就不開單章說了。

  如果是寫商業,我排斥賣歌,因為過程不能突出腦子,就跟買彩票一個性質。

  但是在部隊,也沒有多好的辦法了,如果注意看評論的就會發現,掙錢這塊,許多讀者跟我掰條令,說這個不行,那個不行。

  寫歌,很多人覺得不爽,我知道。

  但主線要鋪開,沒有這個寫歌,邏輯走不動,當過兵的應該清楚,第一年,基本營門都出不了。

  那不成了純升級了?

  只好為其中鋪墊了不少事情,儘量把生活線穿插進來,把筆墨均攤。

  順便吐槽一句。

  其實之前查了兩個小時的資料,發現賣歌並不簡單,之前看過的書,基本都有大漏洞。

  之前寫商業,習慣性想把細節寫全了,不想評論區到處有人問「這個錢怎麼來的?」

  但發現很多讀者不愛看,作者也聽勸,更改思路,那這一塊之後就春秋筆法吧,讀者別跟作者槓法律就行,就當略過了。

  至於《孤勇者》的事情,這不是為了歌寫劇情,而是為劇情寫歌,這歌很適合消防,僅此而已,什麼爛不爛的,沒必要槓了,你們看過的書,作者不一定看過。

  出於邏輯性,歌的事,就這麼解釋一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