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 69ⓢⒽu𝐗.cσΜ 🎁💋
系統獎勵的世界規則,也是非常的有用。
羅浩挑選了斗羅世界內兩個魂技,將之轉化為了鬥技。
畢竟他現在沒有達到掌控規則的程度。
只能嘗試將斗羅世界裡的魂技,改成鬥技。
說白了,就是自創鬥技。
自創鬥技,第一個要求,便是有著極高的領悟力。
除此之外,還有極高的眼界和閱歷。
畢竟鬥技,也可以說是戰鬥技巧。
至少不能破綻太多。
破綻更不能太明顯。
否則創造出的鬥技就是垃圾。
甚至很可能害了自己的命。
羅浩這些都不缺。
而且他創造的鬥技,更不是花里胡哨的鬥技。
雖然樸實無華。
但是返璞歸真,令人找不出任何破綻。
第一個轉化的,自然便是治療能力。
這是他以前的第一個能力。
羅浩對其也是理解最深的。
雖然斗破世界的生命法則羅浩不懂。
但是將之轉化為鬥技之後。
便是不需要領悟,用鬥氣作為媒介,就能達到治療效果。
「嗤——」
羅浩隨手在自己手上劃開一個巨大的傷口。
隨即右手微動。
一股蘊含生命之力的鬥氣,不斷地湧入傷口。
傷口更是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癒合。
短短十秒鐘不到。
傷口便是完好如初。
甚至連一點傷痕都看不到。
「還行。」
「雖然沒有斗羅世界那樣零消耗,但是消耗也不是很大。」
羅浩稍微評價了一番,對此很是滿意。
他能快速創造這門鬥技,還有一個原因。
便是他修煉的功法——《天玄功》。
這功法是無屬性的。
能夠輕而易舉的將鬥氣轉化為其他屬性的。
沒有任何的損失。
蕭炎修煉焚決。
那他的鬥氣,就是火屬性的。
只有配合火屬性鬥技,才能將戰力發揮到最大。
不過這也不能說明他不能修煉其他鬥技。
只是若是使用其他屬性的鬥技,那就會有損失。
有時候是鬥技威力損失。
有時候則是需要更多的鬥氣。
比如蕭炎使用的「三千雷動」就是雷屬性的身法。
那玩意兒本就是雷屬性的功法。
蕭炎雖然能夠使用。
但若是同樣的等級,同樣的實力,對三千雷動領悟力相同的情況下。
修煉雷屬性功法的人使用三千雷動,速度絕對比蕭炎要快,消耗也比蕭炎要小許多。
而羅浩的功法屬性是無屬性的。
雖然沒有像蕭炎那樣的加成。
但是卻可以快速轉為其他屬性的功法。
轉換更為自如,損失也更小。
可以說是有利有弊。
對於一般人來說。
肯定是同屬性的更好。
畢竟功法這玩意兒,很是稀有。
鬥技也更是稀有。
大部分人一輩子,能修煉的功法和鬥技,寥寥無幾。
兩隻手都能數得過來。
而且就算有著大量的功法。
一個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
若是修煉太多的功法,那修為必然會跟不上。
還不如專精來的有用。
對於一般人來說。
將一門鬥技修煉至大成,基本上半輩子就過去了。
自然沒有什麼精力去修煉其他鬥技。
??????
但是對於羅浩來說。
他最大的依仗,便是肉身之力。
其他功法的修煉,對他來說都是花里胡哨的玩意兒。
對於戰鬥來說沒多大用處。
但是有時候用來裝逼很適合。
所以他註定會修煉大量的鬥技。
甚至可以說,他將來自創的鬥技,比起別人一輩子見過的鬥技都要多。
再加上他那強大的悟性。
無論修煉什麼鬥技,都是手到擒來。
自然是越多越好。
來者不拒。
??????
又是過了兩個月。
羅浩終於是抵達了距離塔戈爾大沙漠最近的城市——漠城。
魔獸山脈距離這裡,足足有著數千公里。
羅浩感覺自己若是徒步的話,雖然可以很快趕到。
但他就少了很多修煉的時間。
而且,算算時間。
美杜莎的蛻變,剛好在這一段時間左右。
來早了也沒啥卵用。
還不如多欣賞一番這個世界獨有的風景。
??????
漠城。
名副其實。
自然是沙漠邊緣的城市。
這裡最珍貴的,自然便是水源。
無論是斗者,斗師,亦或是大斗師。
依舊無法脫離這些凡俗之物。
水源,也是必不可少的。
實力強大,無非就是更加能抗一點。
長時間不喝水,照樣會被曬成乾屍。
羅浩來到漠城的城門口。
經過四個多月的跋涉。
他的身上也是風塵僕僕。
那一身白衣,早就在途中意外損壞。
所以他此刻也是裹了一層厚厚的麻衣。
防風、防曬、防沙,便宜。
很適合這種地理環境。
也可以免去很多麻煩。
羅浩來這裡,只是為了美杜莎。
所以他希望不要有人惹他。
免得他收不住手,把那些傢伙全宰了??????
他現在的實力。
加瑪帝國無敵。
真要是惹急了。
把漠城所有大勢力全都屠戮一遍,直接斷了他們數千年傳承,也不是沒有可能。
當然,羅浩自認為是個講道理的人。
所以不到迫不得已。
他肯定是不會這麼做的。
??????
「站住,不知道進城要繳費麼?」
「每人??????」
「十個金幣!」
而就在羅浩想要進城時。
卻被一名士兵攔了下來。
那人見羅浩看起來年輕,就覺得羅浩好欺負。
所以是直接爆出了10個金幣的高價。
「我看其他人都是1個金幣,怎麼輪到我就是10個金幣了?」
羅浩挑了挑眉。
很是無語。
他感覺他已經很低調很低調了。
特喵的。
這都能被針對???
「哪裡有那麼多為什麼!」
「我說十個金幣,就是十個金幣!」
「少一個銅子兒都不行!」
「你要是沒這麼多金幣,可以用等值的其他物品作為抵押。」
「要麼就在城外呆著好了!」
那士兵很是不耐煩。
一臉的囂張和傲然。
畢竟。
以他多年的眼光,一眼就看出這小子有問題。
先是將自己包裹的嚴嚴實絲。
然後走路還躲著其他人,不想和其他人發生衝突。
更為重要的,還是這小子的眼神亂瞄。
一看就知道是新來的。
而還不想暴露身份。
這特麼的,不狠狠宰一頓,都對不起他在這從門口乾了五年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