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針鋒相對

  第426章 針鋒相對

  「這完全是在胡扯!」岩永直接從公訴席上站了起來,怒目圓睜,「經濟糾紛絕不是所謂的違法阻卻性事由。難道因為別人欠了我的錢,我就可以為所欲為,把別人綁架起來,勒索財物?!這簡直是荒謬!如果都按照辯護律師的講法,那豈不是人人都可犯法而不受懲罰!!」

  「根本的問題是在於森本非法占有目的的違法性評價上。」北原亦猛地放大了聲音,「儘管涉案資金已為森本及十二位研究員所分。但根本的問題是,這種非法占有的行為是否具有產生社會危害的現實後果。」

  「通過剛才辯護人出示doctorjob論壇的帖子——」北原的聲音繼續道,「我們可以充分了解到倉橋會社長期拖欠會社研究員的一次性補貼,已經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在此情況下,研究員採取私力救濟的方式,扣留部分會社的財產,並未能對刑法所保護的法益產生現實性的危害。」

  話音剛落,岩永立刻駁斥道:「誰說沒有現實性的危害?!被告人通過大量不實發票向會社財務報銷,已經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財務制度。試問,如果今天森本的這種行為如不能受到法律的懲罰,那豈不是鼓勵人人都用作假的發票來向會社報銷?!」

  這位資深檢察官步步緊逼道,「這種用虛構材料向會社報銷的方式,毫無疑問已經嚴重阻礙了會社正常的財務運行。公司將無法分辨哪一筆員工的報銷是真實的,哪一筆又是不真實的。因此,這種危及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做法,絕對具有充足的社會危害性,已經侵害了刑法所要保護的法益!」

  「看來檢察官似乎並沒有足夠的了解倉橋會社的現狀。」北原冷笑一下,「事實上,倉橋會社除了拖欠研究員大筆安家費、人才補助以外,同時在報銷制度上也屢屢對研究員進行刁難。許多研究員自掏腰包墊付了許多實驗所需的耗材。然而,等到要向會社報銷時,會社卻以各種方式不斷拖延流程。」

  「其中,尤為刁難人的一項是,倉橋會社竟然規定當月的發票必須當月報銷,否則逾期就不予報銷。而在月末之時,研究員所墊付的費用,會社財務則以各種理由,例如報銷申請書的格式不對等,發回他們報銷請求,拖過當月的時間點。」

  「由於這種極度不人性化的財務管理制度存在,這迫使了會社的研究員,在發票已經逾期的情況下,不得不再另外湊發票,以拼出大約相近的金額來進行報銷。因此,考慮到這一點,檢察官所謂使用虛假發票報銷,危及財務管理制度的指控並不真實。涉案研究員之所以採用不真實的發票報銷,是因為倉橋會社不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所導致。」

  「儘管他們使用了不真實的發票報銷,但其報銷金額與這些研究員逾期發票的金額相當,因此在虛假報銷的問題,不能認定森本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

  轉瞬之間,法庭上的這位辯護律師再度進行了反駁。

  旁邊的千賀子已經徹底呆住了。在她的公訴生涯之中,其從未見到過有這樣一位辯護人,能將辯護工作做到這種地步。

  岩永那一向嚴肅的臉龐,表情也產生了略微的波動。他沒有想到這樣一位年輕的律師,所蘊含的能量,竟然如此的驚人。儘管,這個案件舉證部分的工作是主要由千賀子來完成的,但是無論怎樣說,也是經過了自己的審閱。

  當初,自己也並沒有在千賀子準備的公訴材料中,看出這些漏洞來。難道,這個乳臭未乾的小子,真的……真的能看到自己所不能看不見的紕漏?!岩永咬了咬牙,迅速思考起應當如何進行應對。

  台下諸多的大學管理層,聽到這位辯護律師的話語,臉色是前所未有的難看。不僅僅是因為這位叫做北原的律師,為森本進行辯護,還更在於這位辯護律師竟然將大學產研企業拖欠科研人員補助、讓科研人員自行墊付實驗耗材費用的事實,也抖落了出來。

  說句實在話,眼下大學的預算一年要比一年更加緊張。然而,招聘優秀人才的費用卻只增不減。因此,採用各種手段「畫餅」來吸納人才,然後再「投機取巧」的違約或者拖欠研究員應得的補助,早已成為管理層們心照不宣所採用的戰略。

  年輕的學者們自然是不敢反抗的,畢竟沒有多少剛進入學界的年輕人敢於同京都大學這樣一座學府撕破臉皮。這無異於自毀在學術界的前途。也正因此,京都大學通過這種方式,汲取到了極多的人才紅利。就像這些在倉橋會社的研究員一樣,縱然他們拿不到補助,縱然他們自掏腰包墊付了費用,然而,只要他們工作的名頭是京都大學的產研企業,他們就會心甘情願地如同牛馬一般工作。

  可是,這些都是不能夠說出來的行業秘密。

  然而,現在這位辯護律師,卻一股腦地全部在法庭之上將這些醜事全部抖落出來,這毫無疑問會對大學的聲譽產生負面的影響。

  岩永的神思飛速運轉,不斷思考著應對的方法。剎那之間,他猛然發現了辯護人論證的一個紕漏。這位北原律師,也不過爾爾,只是會裝腔作勢罷了。這幅樣子,還真的差一點把我給騙到了。

  岩永露出輕蔑的笑容,立刻站了起來,開口道:「裁判長。即使我們承認辯護人所說的經濟糾紛是所謂的違法阻卻事由,那麼至少其所分走的錢財,也應當與會社拖欠員工的補助費相當,才能成立。倘若,其從會社所套取的資金數量遠遠超過其對會社的債權金額,那麼這種套取行為即具有無可爭辯的非法占有目的!」

  「事實上,倉橋會社一直在積極處置其對研究員補助費的拖欠事宜,只是因為資金流轉問題,未能圓滿解決。然而,早在一年半以前,倉橋會社至少就已經支付了將近70%的拖欠補助費。」

  「在此情況下,被告人森本仍然惡意套取資金,用作工資發放。其所侵占的資金數量與會社拖欠員工的補助費明顯不成比例,其非法占有目的明顯,已遠遠超出辯護人所言的私力救濟範圍。因此,辯護人所稱之質證意見並不成立,被告森本之行為,毫無疑問屬於應受刑法嚴懲的貪污行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