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循冷冷地說道:「你也許覺得是機會,可是對面的劉裕更覺得是個機會,就算是正面決戰,你就有這樣的把握一定能贏?你可別忘了,之前范崇民帶的後軍船隊,與建康的劉裕豙軍船隊交手,可是一觸即潰呢,還有我們在江州的部隊,南康的回守部隊中了計,全軍覆沒不說,可其他幾路進入江州的我們的起家老兵,也是不堪一擊,連庾悅都打不過呢。」
盧循說到這裡,恨聲道:「現在我們已經用光了所有天道盟的長生大力丸,也缺乏水軍戰船的補給,最近兩個月,尤其是從你的馬頭之戰失敗起,我們軍心已散,逃亡者不計基數,就算自己的老兄弟,出戰也是脆敗,慘敗,在這種情況下,你何來的自信和勇氣,可以和劉裕決戰取勝?」
徐道覆也不看盧循,淡然道:「那請問二哥,你覺得我們應該怎麼做,才適應現在的局勢呢?」
盧循的長眉一挑,說道:「不如遣散各路新附人馬,任由他們離去,或者說是奔潰,這些散兵游勇會到處亂跑,為害一方,也能分散劉裕的注意力,讓他不得不分兵各種平定這些人馬,這會為我們爭取帶著起家部隊的這五萬,還有三四萬願意跟隨我們去廣州的堅定派戰士,一起回到廣州,到了嶺南,靠了那裡的氣候,水土,尤其是疫病,我們可以堅定我們經營了多年的要塞,甚至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進入山林,與嶺南蠻夷鑽山越洞,劉裕就算打仗再利害,也不可能戰勝這兩天給予的環境,在嶺南久居,只要他撤兵回去,我們就東山再起,再次占據廣州,交州這些地方,成為劉裕永遠的心腹之患。」
徐道覆搖了搖頭:「這個打法不行的,我們在嶺南,並不是靠了人心服氣,而是靠了我們實力強大,下手狠辣,吳隱之作為廣州刺史,據城對抗我們,我們就直接火攻廣州城,將全城焚為白地,三萬多人燒死在城中,我們把死者的頭骨堆積在一起,以為京觀,以此震懾廣州各地的漢夷百姓,這是我們攻掠廣州的第一仗,是吧。」
盧循點了點頭:「是的,火攻廣州,加上之前攻城時殺死了上萬守城的軍民,這是你的指揮之處,手段狠辣,讓所有觀戰的廣州各地豪族和蠻夷酋長都心驚肉跳,殺千摩也是這個時候帶頭歸隊的,我們說,這是天師的神力,他們也都信了。」
徐道覆冷笑道:「可是沒有來觀戰,不服我們統治的各地蠻夷酋長,漢人大族豪強也不少,他們割據山林,以前連廣州刺史也號令不了他們,甚至時常聚眾作亂,攻縣占府的,在他們眼裡,我們也不過是一路新來的過客罷了,在這裡呆個幾年就走,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最多是一場漢人之間的內戰而已。」
「可是他們想錯了,我們是要長期經營廣州的,而且不象那些晉朝的世家子弟出任的官員那樣,只圖個財,可以放任他們不管,所以,從占了廣州開始,我們就結交殺千摩這樣的本地實力人物,他們對這裡的人情,地理非常熟悉,可以帶我們去一個個地討伐,消滅那些不順從我們的部落。」
「這些嶺南的部落,不是鐵板一塊,他們相互仇殺已有上千年之久,彼此之間也是深仇大恨,一旦有我們這些外力相助,那殺千摩這樣倒向我們的部落,就有了極大的優勢,我們也懶得去管他們之間的是非曲直,只有一點,那就是歸附我們,投靠我們的部落,就可以得到保護,但同時也要聽我們的號令行事,如果不來投靠我們的,那就舉部攻滅,男人的首級懸於高枝之上,婦女孩子則分賞各部,而部落酋長全家人的人皮,則會懸掛在廣州城牆之上,他們的腦袋,則梟於大道之旁,以這樣的方式,來威懾所有敢不依附我們的人,如此一來,一年之內,大晉,甚至是從秦末南越國以來,幾百年內不能歸於官府治下的嶺南蠻夷,第一次算是徹底地臣服了。」
盧循點了點頭:「這確實是靠了你的這套殘忍的手段,不過,也更離不開我和我的徒子徒孫們,走遍嶺南各部,向他們宣講道法,告訴他們這是天數,是天師的意志,只要順應天師,讓道法行於各部,那嶺南之民,就可以得到天師的庇護,反之,若是與天師為敵,那就是逆天妖邪,最後就會給斬盡殺絕,挫骨揚灰,而我們,就是天師在人間的使者,是來執行天師意志的。」
徐道覆笑道:「二哥的這套宣傳,洗腦確實是厲害,我不及也,不過,我的軍隊就是你口中的天師手中,斬妖除魔的利劍,誰與我們為敵,誰就是妖魔,而我們是有絕對的力量,做到斬妖除魔的,所以嶺南各部,無不供奉天師道象,天師道觀,也在山嶺之間,香火不絕,甚至是那些蠻夷部落的權貴子弟,也紛紛加入我們神教,這可真的是信天師,得富貴啊。」
盧循嘆了口氣:「也只有我們自己才知道,要成為天師,就得修仙飛升才行,可這些是要天道盟相助的,現在連斗蓬也死了,而那個黑袍,也在馬頭之戰後,跟我們徹底沒了聯繫,你找了他十幾次了,都是一點回信也沒有,他是死在馬頭之戰了,還是躲起來避免暴露自己,你能給我個准信嗎?」
徐道覆搖了搖頭,說道:「二哥,這事真的不是我要瞞你什麼,我和你一樣,也不知道他是死了,還是自己躲了起來,不過以我對他的了解,應該是躲起來了,因為這傢伙是不會在敗局已定的時候,把自己搭進去的,他肯定是在戰時就躲在安全的地方觀戰,見局勢不妙時直接就離開了,他派來的使徒戰死,軍隊幾乎全滅,我想,現在也沒有實力做別的事情了,二哥,你那邊可曾有新任斗蓬的任何消息嗎?要是黑袍不好使了,是不是我們可以試試斗蓬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