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讓雄鷹鎮再次偉大

  第8章 讓雄鷹鎮再次偉大

  鐘聲迴蕩在雄鷹鎮上空,讓這個死氣沉沉的小鎮終於有了一絲活力,領民們熙熙攘攘、遷徙的螞蟻一樣擁到了雄鷹堡前。

  西蒙就是這些人中的一員,他今年十七歲,自記事起就生活在雄鷹鎮裡。

  父親五年前死於一場疾病,為了養活家裡年邁的祖母,還有母親和妹妹,他早早挑起了家裡的大梁,成為了干農活的一把好手。

  今天是他十幾年的人生里第一次聽到鐘聲,然後就聽到了侍衛大人的命令——新任男爵大人要挑選私兵。

  這可是一件大好事!

  西蒙聽鎮子裡的老人們說過,要是能夠成為男爵大人的私兵,不但可以免去田間勞作的辛苦,吃喝穿戴都由領主大人支付,每個月還可以領到三十公斤的粗麥粉!

  三十公斤粗麥粉啊!

  足以讓家裡剩下的三口人每一餐都吃上黑麵包,而不是喝麥粥度日!

  他是第一批到達城堡門口的,但是隨著太陽漸漸升高,周圍的人多了起來。

  一個、兩個、三個……

  西蒙掰著手指頭開始數人頭,很快兩隻手就不夠用了,甚至加上兩隻腳也不夠。

  好多人啊!

  他還是頭一次意識到,雄鷹鎮裡竟然有這麼多男人,就算是用十個人的手腳,恐怕也數不完吧?

  這些全都是他的競爭對手。

  喀啦、喀啦……

  盔甲碰撞的聲音響起,西蒙趕緊抬起了頭,看到首領侍衛埃里克大人走了出來,一個黑髮黑眸、穿著一身漂亮皮甲的年輕人就走在他面前。

  毫無疑問,這就是新任男爵,雷文大人!

  西蒙趕緊挺起了胸膛,頭顱仰得高高的,他希望男爵大人能夠注意到自己。

  但男爵大人並沒有看到他,而是低聲和埃里克說著什麼,很快後者就帶著林克和高爾走上前來,將一個個領民驅趕出了隊伍。

  老哈克、小維綸、小威爾斯……

  一個個熟人被趕走,讓西蒙的心漸漸提了起來,暗自向光明之主祈禱——千萬要將我留下來啊!

  很快,埃里克就走到了西蒙的面前,看著他昂首挺胸的樣子露出一絲笑容,輕輕在他胸口捶了一下,隨後一言不發,向下一個人走去。

  西蒙長長吐了口氣,心臟在砰砰跳動。

  他留下來了!

  放鬆下來的西蒙也漸漸發現了男爵大人的選拔標準,被趕走的人要麼看起來太老、太小,要麼是太矮,而他在剩下來的人里,雖然不是最高、最壯的,但也能排在前頭。

  這個發現讓他信心大增。

  很快,原本擁擠的人群就變得有些稀落,西蒙算了算,這一次用四個或者五人的手腳,大概就能數清人頭了吧?

  咚咚咚。

  腳步聲響起,西蒙矚目看去,雷文大人手扶劍柄走到了臨時搭建的木台上,朗聲說道:「恭喜你們經過了第一輪選拔,按照一般標準,你們已經有資格成為我的私兵。」

  「但是我雷文並不是一般的貴族,我的標準要更加嚴苛,與之相對,待遇也會更加豐厚!」

  「今天能夠站在這裡的人,無論是否能夠通過下一輪選拔,都可以獲得五公斤粗麥粉的獎勵。」

  「而如果能夠通過,那麼我不僅會保證你們的衣食,每個人每月還可以額外領到五十公斤的粗麥粉!」

  西蒙的呼吸在這一刻粗重起來,心臟也在砰砰跳動。

  五十公斤粗麥粉!

  雄鷹鎮每年每個人的口糧,也不過才二百公斤,他一個人就能賺出三個人一年的口糧!

  這一下不僅可以讓家人吃飽,更能夠拿出多餘的糧食,換取很多東西。

  可以給每到天寒就犯腿疼病的奶奶添一塊毯子,給母親買一條遮陽的頭巾,多攢幾個月,還可以給妹妹換一身新裙子——可憐的小妮娜,已經十歲了,卻連一件新衣服都沒有穿過呢!

  西蒙的目光向兩邊掃去,不止是他,所有人都在這一刻充滿了鬥志,誰都不想放棄這樣優越的待遇!

  在埃里克的帶領下,西蒙跟著人群湧入了城堡。

  寬廣的庭院裡雜草叢生,一塊被臨時清理出來的土地上擺放著各種東西。

  最西面的地上,放著被切割好形狀的大石塊,從小到大分成了三塊,小的也該有三十公斤,最大的那塊恐怕有一百公斤了吧?

  中間則是一座獨木橋似的東西,高有一米左右,卻足有二十多米長。

  東面放著一張木桌,桌子上擺放著三把長弓、兩筒羽箭。

  埃里克站在石頭邊上大聲喊著:「跟著我,從這開始,一個個來!」

  在場眾人里,埃里克懷疑著這些測試的可靠性,但還是選擇了執行;被帶到這裡的領民們更是不明所以,只能在緊張的情緒中依照埃里克的命令行事。

  唯獨雷文老神在在,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大廳門口。

  「雷文大人。」老戈登走了上來:「您制定的選拔標準是不是太低了一點,這裡可是有九十三人呢,每人每月五十公斤粗麥粉,一個月就是四千六百五十公斤,一年就是五萬五千公斤……」

  雷文笑著打斷了他的話:「戈登先生,您憂心太過了,在我看來,這些人里有三分之一能夠留下就已經很不錯了。」

  戈登皺起眉頭:「大人,我無意質疑您的判斷,但是就憑這幾項,恐怕……」

  他的話沒有說完,但意思已經足夠清晰。

  「我知道你的意思。」雷文說道:「那三塊石頭,分別是三十公斤、六十公斤和九十公斤,只要能夠抱起中間那塊,連續拿起放下五次就算合格,這一關的確多數人都能夠做到。」

  「而最後那個弓箭,只是想看看有沒有人在射擊上有一定天賦。」

  說著,他伸手指向那座獨木橋:「但中間那一關,就沒那麼好過了。」

  戈登還是不太相信:「大人,這些領民都是農奴,他們擅長於在田壟中行走而不踩到秧苗,怎麼可能……」

  話音未落,便聽到一聲驚呼,已經有人從中間的獨木橋上掉下去,結結實實地摔在了地上。

  馬上第二個走上去,還沒過多久,就又栽了下去。

  隨後是第三個,這個堅持得更久一點,但還是在即將到達終點的時候滑了跤。

  「這……」戈登推了推自己的單片鏡:「大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雷文笑著說道:「秘密。」

  對於如何選拔士兵,他心中也早已經有了籌劃。

  這些領民都是長期做農活的,體力上絕沒有任何問題,如果按照一般貴族的標準,那麼這些適齡的領民都是合格的兵員。

  但雷文養不起那麼多人。

  現在正是農忙的時候,這些領民都是農業活動的主力,如果全都抽走,今年的收成恐怕會大大減少。

  農業雖然不賺錢,但卻是一個國家、一塊領地的真正根基,保證糧食的自給自足是每一個領主的本能。

  所以雷文才要優中選優。

  這個年代還沒有體檢,而領民們長期困苦的生活必然會積累各種隱疾,尤其是腰和腿。

  中間的平衡木就是基於這一點的考量。

  在經歷第一關的劇烈活動之後,第二關就要求他們必須沉下心思、專注地維持平衡,一旦注意力渙散,或者腿腳、腰部有什麼疾病,都無法堅持下來。

  「誒喲——」

  「啊——」

  第二關落選的人接二連三,雖然是柔軟的草地,卻依舊避免不了疼痛,以至於叫喊聲此起彼伏。

  聲音透過窗戶傳到了正在城堡里處理文書的丹妮絲耳中。

  她今天穿著一身十分居家的素紗長裙,頭髮披散在肩上,聽到窗外的聲音不由得皺起眉頭,抖手將鵝毛筆扔回墨水瓶,整個人仰倒靠在椅子上,胸口白膩的肌膚頓時大片展露出來。

  她站起身來,走到窗邊,看著城堡內聚集的一眾領民,眉頭微挑,不屑說道:「一個混混只能帶出一群流氓,格里菲斯家族的聲譽,恐怕要完了。」

  將窗戶關上,丹妮絲躺回到了柔軟的床鋪中。

  她做了一個噩夢。

  夢裡,雷文練兵成功了,帶著一眾手下在雄鷹鎮裡欺男霸女,挨家挨戶地找女人。

  而她就縮在城堡里,看著雄鷹鎮日漸混亂,卻毫無辦法,連想要離開都不行。

  雷文的胃口越來越大,將雄鷹鎮的神官拉克絲都納為玩物,最後帶著人將她堵在了門裡。

  咚、咚、咚——

  撞門的聲音不斷響起,讓丹妮絲的心跳也隨之加快,就在門打開的一剎那,丹妮絲尖叫著大喊:「別做夢了,我寧願死都不會上你的床!」

  從床上驚坐而起,丹妮絲大口喘著粗氣,衣衫被汗水浸透變得近乎透明,貼在身上黏糊糊的。

  敲門聲還在不斷響起。

  「誰?」丹妮絲不耐煩地問道。

  「媽媽,是我!」維斯冬的聲音響起。

  「好吧……」丹妮絲坐起身來,找了一件深色衣服將自己包裹起來,打開了房門。

  還沒等她發問,維斯冬就闖了進來,大笑著說道:「媽媽,真遺憾你沒在現場!」

  丹妮絲一愣,問道:「怎麼了?」

  「就是雷文練兵的事情啊!」維斯冬騎坐在椅子上,被肥肉擠得幾乎看不見的眼睛裡放著光:「我還是頭一次見到那麼蠢的人呢!」

  丹妮絲心中升起一絲好奇:「他已經選完人了?」

  「選完了,一共三十多個。」維斯冬說道:「選拔過程沒什麼意思,但是之後操練起來,樂子可是太大了!」

  「那些泥腿子們,一個個看起來人模人樣,但根本就是一群沒腦子的牲口。」

  「雷文竟然想讓這些牲口裝備皮甲!天啊!那簡直就是一場災難!」維斯冬手舞足蹈地說道:「我頭一次看到人的手指頭能笨成那個樣子,別說身上的皮甲,有些人連皮盔都不會戴,將護襠甲罩到腦門上。」

  「在埃里克的指導下,好不容易所有人都換上了全套皮甲,結果剛一動起來,就掉了滿地的鞋,還摔倒了好幾個,甚至有幾個人當時就為了誰踩了誰的腳打起來了!」

  丹妮絲聽了,心頭大好,問道:「那之後呢?」

  維斯冬說得口渴,端起桌上的杯子給自己灌了口水:

  「之後就是埃里克把他們抽得像牲口一樣叫,還得手把手教他們怎麼繫鞋帶,神啊,真是難為了埃里克,那些牲口的手簡直和驢糞蛋一樣髒!」

  「等終於有了點樣子,雷文讓他們站成三排,結果那些蠢豬連『按身高排序』都聽不懂,那隊伍站得像是雄鷹山脈一樣,還得埃里克拿著鞭子一個個糾正。」

  「『向左轉』、『向右轉』這兩個根本算不上命令的指令,他們也全都聽不懂,往哪轉的都有,還有兩個人腦袋撞在一起,差點就親上了!」

  「要我說,馬戲團里的猴子都比他們聽話!」

  丹妮絲聽著,眉頭卻漸漸凝重了起來,這種法子她雖然沒有聽說過,但從維斯冬的描述來看,雷文的確是在按照一定條理去做這件事的。

  難道,他找到了格里菲斯家族訓練私兵的方法?

  看到母親的愁容,維斯冬笑道:「媽,您不會真以為雷文能練出什麼東西來吧?」

  丹妮絲不無擔憂地說道:「萬事都有例外。」

  「這件事情絕沒有例外!」維斯冬揮舞著手臂,臉上的肥肉顫抖:「就憑他一個混混,能有什麼真本事啊?」

  「他要是能把兵練成,我就從城堡頂上跳下去,給他助興!」

  雷文當然不知道維斯冬的豪言壯語,不然的話心情多少會好一點。

  天色漸黑,雷文拒絕了戈登的提議,而是選擇在大廳里與這些被選拔的士兵們一同用餐。

  如他所想,能夠過關、成為他私兵的領民不足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到最後只有三十四個勉強過關。

  於是雷文將高爾和林克也編入其中,劃分成了三個小隊,並粗暴地將小隊改名為「班」,高爾、林克,和選拔時候表現最為優秀的西蒙被分別任命為了班長。

  為了準備三十多人份的食物,廚子累得夠嗆,當然也顧不上什麼花樣,就是每人一大碗放了燻肉的蔬菜濃湯,以及不限量供應的黑麵包。

  「都坐吧。」雷文招呼著埃里克以及三位班長坐下,拿起黑麵包掰開扔進湯里,大口吃了起來。

  說實話,今天的訓練說不上有什麼成果,這些領民的素質之低甚至超出了雷文的預期,三十四個人里大多數都左右不分,而且執行力也很差。

  簡單的「跑——停」命令,就能夠讓三支隊列擠成一鍋亂粥。

  不過也有好處,那就是這些人沒有自己想法,只要肯花心思調教,總能夠練出個樣子來。

  餐桌的氣氛有些沉悶,雷文將一塊黑麵包塞進嘴裡,笑著看向西蒙:「怎麼樣,今天還習慣嗎?」

  沒有想到雷文會問到自己,西蒙顧不上燙趕緊將口中的食物咽下去,結結巴巴地說道:「沒、沒問題,大人!」

  「別那麼緊張。」雷文笑著說道:「你現在是我的兵,叫我長官就好。」

  「我剛來到領地不久,對這裡也不太了解,你家裡的生活怎麼樣?」

  西蒙緊張得幾乎連思考都不會了:「有了您給的每月五十公斤粗麥粉,會好很多很多的!」

  雷文心頭一動,問道:「之前的生活很難嗎?」

  高爾和林克已經開始給西蒙使眼色了,但此刻的雷蒙腦海一片空白,根本就什麼都無法注意:「是的!長官!」

  「我們一家四口,每年每人只有二百公斤粗麥粉作為口糧,其中大多數還進了我這個壯勞力的口中,我的祖母、母親和妹妹,都只能餓著肚子過日子。」

  「我祖父,就是為了把糧食讓給我,在三年之前……餓死了!」

  這句話說完,整個大廳都安靜了下來,有些桌子上還傳來了低低的抽泣聲。

  畢竟,這種生活,就是他們從前每一天過的日子。

  雷文的心頭也有些沉重,前世他也是農村出身,知道在缺乏輔食的情況下糧食消耗有多快,也知道,一個壯勞力必須是家中最優先吃飽的人。

  但他還是低估了雄鷹鎮的貧困程度。

  雷文拍拍西蒙的肩膀讓他坐下,隨後站起身來:「身為一個領主,我必須向你們道歉,讓治下的領民餓肚子,是我的失職,是格里菲斯家族的失職。」

  「但是!這都是有原因的!」

  雷文沉下聲音,目光掃過眾人:「你們的家人為什麼挨餓?因為我們雄鷹鎮太窮!我們為什麼窮?因為我們的領地被人強行占有!」

  他擲地有聲地自問自答:「因為我們太弱小!」

  「如果我們夠強,就不會有人敢拿走我們的土地,就能夠從別人那裡搶回本來就屬於我們的財富!」

  「你們是我的私兵,同樣也是雄鷹領的子弟兵!」

  「我訓練你們,不光是為了我個人的榮耀,更是為了讓雄鷹鎮擁有足以自保的力量,讓雄鷹鎮再次偉大!」

  「我,雷文·奧塔·格里菲斯在此許諾。」雷文的聲音清晰地傳遞到每個人耳中:「只要你們效忠於我,聽從我的命令,那麼我就保證,你們每個人的家庭、雄鷹鎮上每一戶人家,都能吃得上飽飯,穿得起新衣!」

  空洞的話語不會讓這些領民有丁點觸動,但雷文的言語並不空洞,因為隨著他們正式入選,第一個月五十公斤的粗麥粉已經送到了他們各自的家中!

  而此刻他們的碗中,也都盛著平時想都不敢想的肉湯!

  西蒙第一個站了起來:「我們願意追隨您,雷文大人!」

  隨後是更多私兵站起身來:「我們願意追隨您!」

  「好!」雷文大聲叫道:「上酒!」

  一壇壇葡萄酒被端上來,倒在每個人的碗中,雷文高舉酒碗:「諸位,乾杯,為了我們的未來!」

  三十多個漢子齊聲高呼:「為了我們的未來!」

  一口酒入喉,雷文頓時覺得上當了,那味道又酸又澀,就好像是生吞了一大口不加糖的山楂,五官幾乎都要擰在一起了。

  這哪裡是酒,分明就是醋!

  廚子偷偷把酒換了?

  他正要發怒,卻看到每個私兵、包含西蒙在內都面露享受的神色,就連埃里克都十分滿足。

  宴會繼續,雷文將埃里克拉到身邊低聲問道:「這酒……你喝著怎麼樣?」

  「好極了,大人!」埃里克紅著臉說道:「這種紅酒,一壇價值五個銀幣加七十枚銅幣呢!」

  雷文愣了一下,隨後眼睛一下子就亮了——那是金錢的光芒!

  就這破玩意,一罈子就能值這麼多錢?

  那我豈不是要發財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