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借刀殺人 一 (求收藏 求推薦)

  第54章 借刀殺人 一 (求收藏 求推薦)

  性格有些暴躁易怒的盧文洲,沒有因為行動科的失敗而對常子傑大發雷霆,這也是有原因的。

  首先,常子傑背後有復興社的大佬做靠山,他不願意輕易得罪,沒到撕破臉的程度。當然了,作為二處的杭洲站站長,他也不怎麼害怕外力干預,戴老闆有足夠的實力庇護自己人。

  其次,不能因為這一次的失敗,就撤掉常子傑行動科長的職務,畢竟對方剛來杭洲站沒兩個月,總部也不會同意的。杭洲站的行動科長一個被槍斃,一個被撤職,這對他和杭洲站來說都不是好事。

  再有,他需要常子傑制約姜浩聲,在杭洲站形成微妙的平衡,他不是沒有懷疑情報科暗地裡使壞,導致行動科的行動功敗垂成,只是這種事沒有證據,不能輕易下結論。

  由此可見,能做站長的人,是何等的老奸巨猾!

  「站長,我請求立刻通知警察局和憲兵,封鎖出入杭洲城的各個交通要道關口,封鎖火車站的入站口,利用我們拍到的照片,對來往人員進行嚴格的盤查,亡羊補牢,或許還有希望。」常子傑說道。

  「晚啦,距離行動失敗已經三個多小時,等你再安排人圍堵,最起碼也得一個多小時,你監視的目標,眼下不是出城就是找到地方躲藏起來,你想到的事情,人家也能想得到,不要小看地下黨。」盧文洲搖了搖頭說道。

  「如果他躲在城內,我們發布通緝令,再出一筆高額的懸賞,他一定會暴露行蹤的。」常子傑不甘心。

  「那伱就試試吧,我給警備司令部打個招呼,由警察局的各分局和片區,區縣的保長和甲長,負責推動核查工作。」盧文洲說道。

  保甲制度由來已久,曾經是封建王朝維護統治的手段,民國初年,這種制度幾乎被取消,只有少數地方還存在這樣的制度。但是隨著金陵政府對地下黨的圍剿,這種制度再次被重視起來,在民國三十三年的十二月,由金陵政府的行政院向各省市普遍推行。

  浙省是蔣總裁的老家,杭洲提前已經開始了保甲制度,由警察局作為這種制度的實施和管理者。

  在村,基本形式為十戶為甲,十甲為保,在城市則以每一個門牌為一戶,同個一門牌內有兩家以上仍按照一戶計算,編為第幾保第幾甲第幾戶,設戶長,戶長由此門牌內各家互推一人充任。

  警備司令部駐地。

  「司令官,有個即將發生的重大醜聞,卑職需要向您報告,特務室和調查室的特務,想要謀害警察局長金瑞明!」韓霖站在辦公桌前說道。

  曹建東等人經過嚴密的跟蹤監視,今天下午發現行兇者,已經潛伏在金瑞明外宅的附近,估計今天晚上就會採取行動,因此,他必須提前向宣鐵武匯報這件事。

  韓霖沒有必要隱瞞宣鐵武,恰恰相反,他是要利用宣鐵武的力量,把地下黨組織面臨的最大威脅,一處的調查室和特務室,狠狠收拾一頓!

  宣鐵武不是個好脾氣的,他暴怒之下,加上手裡攥著一處的尾巴,肯定逼著徐恩增要個說法。

  最起碼調查室和特務室的這兩個主任,會受到嚴厲的懲戒,徐恩增想保都很難保住,性質惡劣無所謂,關鍵是被警備司令部揪住尾巴!

  行動隊作為落實命令的主要參與者,也會因為這個案件,再度遭受警備司令部的抓捕,整個一處在杭洲的局面,頓時就混亂了起來。

  敵人沒有心思和精力再去關注地下黨,這對地下黨組織所處的環境,能起到一些幫助。

  「杭洲特務室要暗殺金瑞明?他們這是找死!」宣鐵武勃然大怒,一拍桌子就站了起來。

  上次因為杭洲特務室追查地下黨,秘密逮捕了國立浙大的學生,導致警備司令部的處境很是被動,事態還沒有完全平息呢,他們居然膽大包天,要殺杭洲市警察局長!

  關鍵問題在於,金瑞明能當上警察局長是他提拔的,也代表著他的顏面,一處的特務們,這是在狠狠的扇他耳光!

  「卑職自從接受司令部巡查組的職責後,就命令下屬對特務室的外勤力量和杭洲站的外勤力量,執行日常監視任務,便於隨時掌握他們的動態。沒想到,他們意外發現,特務室行動隊私下聯繫了一個囚犯,這也引起他們的好奇。」

  「經過調查,這個囚犯和金瑞明有奪妻之恨,還因為毆打金瑞明的緣故,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但他的刑期未滿就被提前釋放了。此人在金瑞明的外宅周圍轉悠好了幾天,而行動隊的特務就躲在一邊盯著他,依照卑職的猜測,即便這個人殺了金瑞明,隨後也會被行動隊滅口的。」韓霖說道。

  「就因為金瑞明靠攏了我們警備司令部,他們就敢使用這樣無法無天的手段殺人,眼裡還有國法嗎?仗著有中黨部的撐腰,肆意胡作非為,這些人全都該殺!可他們暗地裡釋放囚犯,就不擔心事後被我們查出來?」宣鐵武問道。

  他不是懷疑韓霖的話,這麼大的事情,韓霖絕對不敢對他說謊,只是他不敢相信,特務室和調查室有這麼大的膽量,敢謀害一個警察局長,而且是京滬杭之一,杭洲市的警察局長!

  「如果我們不是提前偵知了這件事,誰能想到金瑞明被殺的幕後,還有一處的黑手?他們把人滅了口,來個死無對證,案件是很難查清楚的。我敢說,這個囚犯之所以能被釋放,法院和監獄的手續,一定能夠經得起我們調查,比如表現良好之類的理由,很難抓到他們的把柄。」

  「法院對這個犯人的釋放,或許根本不知情,是監獄提出的申請,他們只是循例同意減刑釋放而已,但卑職敢說,監獄長肯定是一處的人。」

  「司令官,為了金陵政府的聲譽著想,這個醜聞是絕對不能被引爆的,而且一處有特殊的地位,警備司令部無權處置他們,上面也不允許事態擴大。一處和陳利夫局長的關係您也知道,把一處搞得太難堪,陳局長勢必記恨,這對您將來的前途不利。」韓霖說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