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心元來到了陪都之後,感覺做什麼事情,都有些束手束腳的。Google搜索閱讀他知道這個感覺的來是什麼?是外來人口登記政策。前天剛剛從船上登岸的時候,已經進行過登記了。這個幾乎是必須的,因為你如果不登記,根本就不給你發放「證明」。
而你沒有證明, 走在大街上,如果偶然一次接受了盤問,第一時間就是要看你的證明的,你沒有的話,那沒說的了,直接就會開始查你。要不然,你為什麼不登記?這又不是外來人口登記政策剛剛開始的時候,那時候排隊登記可能要挺長時間。而現在可能也就是幾分鐘的時,趕上運氣不好, 你才可能會排個十幾二十分鐘的,那你為什麼不排?沒說的,你肯定是有問題啊。
至於說,川地雖然複雜難行,但是總會有其他的方式進入陪都的,悄悄的麻煩一點,從別的方向潛入進來也是可以的。可你依舊會遇到這個問題。走在大街上,只要有了一次盤問,那你就完了。如果伱不想的話,那你就是要登記才行。
而且這個登記,還不是一次性就可以完全搞定的。→只要是外來人口,是需要:剛來,三天,三天,十天,半個月,一個月, 一個月, 一個月……這樣的日子,反覆登記的。而且是要你主動去,你所居住的街道辦事處登記的。允許你早來點,或者是晚來點,但卻不允許你不來。你不來,證明有效期一過,你就會立刻碰上麻煩。
丁心元進入陪都的日子,今天正好就是第三天。是以,他雖然從之前的那個賓館退房出來了,可是卻依舊有一種時刻被監視的感覺。而且還需要自己主動去登記,讓人監視。這種感覺,真是讓他有一種,好像渾身上下被上了綁繩一樣,哪哪都不舒服。
可是不去登記還真不行。萬一自己沒有證明,被弄進去了,就算最終對方沒查到什麼,還是把自己放出來了,可進去的那段時間是不可控的, 萬一耽誤了什麼大事,比如說第二天行動,結果你因為這事,前一天進去了,那不是操蛋了麼。
所以丁心元,在街面上溜達了很長一段時間,終於在一個叫做蘇順巷的地方,找到了一個帶小院的房子出租。其實別看帶個小院,可是總體面積,真的不大。不是使用面積,正是總體的建築面積可能也就五十多平米,裡面真正能夠用的,刨除一個小院外,房間裡面就是一個小單間罷了。
但是丁心元還是很滿意的,按照上面貼的出租告示,找到了房東。為了讓自己更真實,所以還特意的講了講價,最終押一付三,付了一個季度的房費。這算是有了個落腳點。
不過丁心元還是在心裡感覺很是束縛,因為有了落腳點後,你還要去所在街道片區的登記處登記。登記的內容有一項就是,你現在住在那裡。因此,這個房子的所在信息,一樣會被登記上。這就是丁心元感覺束縛的來源了。
但沒辦法,你必須得填寫。因為你就算住在大街上,感覺上是居無定所,也得寫的清楚,你住在那個大街上。是在公園的長椅上,還是在「王富貴」家牆根下,又或者是搶了橋洞裡野狗的窩。要不然人家就是不給你證明。除非你有問題,要不然,你憑什麼不說。
那說不能瞞報嗎?就是自己瞎編一個地方不行嗎?行啊!當然行。但你遇到了盤查的,不用多,只要遇到一次。人家一看,我操,你登記的時候明明寫的是某某地方,怎麼現在不在那住呢!!你小子怎麼個意思?為什麼你登記的地方,你根本沒住過。如果稍微往深處差一點,你這根本就瞞不住人。這不等於是告訴盤查的人,自己有問題嗎!
允許時間滯後,但你瞞報,那等於是找死呢!什麼意思呢,時間滯後的意思是,比如說登記完了,但是沒等到下次登記的時間呢,你換地方住了。這是允許的,但要在你下一次登記的時候,記錄上去。如此人家可能抽查的時候,一查,哦,你之前確實住在你登記的那個地方了,也是在兩個登記時間的中間你換的居住地。這你才沒事。所以瞞報,在丁心元的眼裡,那是自己給自己找不自在。要不然,本來之前沒事,你特麼自己都會給自己因為瞞報,作出事。
沒辦法,丁心元送走了房東後,在街面上買了點吃喝的,提著直接去了所在街道的登記處,進行重新登記。運氣還不錯,他到的時候,前面就拍著兩個人。沒一會就輪到他了,正常的登記後,最近三天的有效期的證明到手了。沒錯,像他這種新來的,三天之後還有個三天,然後才是十天,一直到一個月一個月的登記。
那說我要在陪都買房呢,我以後就常駐了,不行嗎?行啊。第一輪,也就是一年內,依舊要按照外來人口登記政策登記。然後你說你要成為陪都人,在這裡長居。可以!之後是每個季度登記一次!最起碼現在就是這樣的,至於說什麼時候結束?你看看戰爭什麼時候結束吧。麻煩?沒辦法,小鬼子鬧得,總比讓小鬼子的間諜滿大街隨便溜達強吧。
那說就不能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嗎?不可能的!這麼說的人,全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主。老祖宗早就總結出來了:「世間安得雙全法。」什麼意思,有利有弊是必然的情況,只不過要看溢處大,還是弊處大罷了。你要說完全把弊處去掉?不好意思,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這種事。連公認的,「讀書」是百利無一害的事情,嚴格的說,都是誇張的說法,你看書時間太長了,還可能對眼睛不好呢。
證明到手了之後,丁心元提著東西,沒有直接回剛租的房子。而是繞了個路,來到了七條街外的一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