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沈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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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就是說,人和人真的不一樣,看看大衛平克曼,憑一己之力撈遍華埠,偏偏走了之後還有人念他的好。Google搜索

  再看肖恩比索,剛來沒幾天就讓華埠群情激奮,最後被搞倒了, 如今不知在哪個監獄裡生蛆呢。

  而喬治加西亞,整個一社牛患者,見碼頭就拜,一點都不覺得丟臉。

  這紐約華埠,真是越來越有意思了。

  第二天一早,黎耀陽起來洗漱之後,準備出門散散步,瞎老頭正在忙活早飯呢。

  一推門發現沈金兵在外面站著,看樣子等了有些時候了:

  「你怎麼在這?」

  「陽哥, 您醒了?」

  「別別,跟你說好幾次了,你比我大,別叫哥。」

  「沒事,有能力的人都是哥!」

  黎耀陽撇撇嘴,心裡還是很受用的:

  「找我有事?」

  「是這樣,我有個妹妹,她一直很想跟你您認識一下,如果有機會能跟在您身邊,她畢生的願望就滿足了。」

  「什麼玩意?」

  黎耀陽蒙圈了,這是要把親妹妹送自己床上?這也太豁得出去了吧?

  別覺得奇怪,甭說這個年代,就算21世紀,這種奇葩也多了去了。

  「陽哥,這不是我逼她的,這孩子從小被我爸媽灌輸了一些封建思維,總覺得女孩子給人做妾沒什麼不好, 只要能保她一生吃喝不愁就行。」

  黎耀陽不知該如何接話,人還是蒙圈狀態:

  「不是,你應該知道我有未婚妻了吧?」

  「我知道,是廖家小公主,但並不妨礙您娶妾啊?」

  一股荒唐的情緒在心中蔓延:

  「那個…謝謝你的好意吧,不過,算了。」

  「陽哥,要不您見一見,要是不喜歡再說?」

  黎耀陽一愣:

  「你不會把人帶來了吧?」

  「可不是嘛,一大早就起來梳妝打扮,就為了見您一面。」

  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黎耀陽也不好再拒絕,大不了見過之後婉拒就是。

  得到同意後,沈金兵一溜小跑,到車裡拉出一位姑娘。

  該說不說,沈金兵就長了一副斯文敗類的模樣,他妹妹的顏值也不會太差。

  而且這個年代,胭脂水粉之類的都很少擦, 純純的素麵朝天,卻遮掩不住水韻光華。

  小姑娘一路低著頭, 害羞的不敢抬頭看, 看樣子應該比阿香成熟一些。

  「藝文啊,快抬頭給陽哥看看,你不是一直很仰慕嘛?」

  沈藝文?這名字有些中性,而且跟金兵形成文武對稱,看來取名的時候,家裡人是用了心的。

  女孩子嘛,文藝一些挺好的。

  最關鍵的是,她竟然穿了一身素色旗袍,旗袍雖美,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穿!

  普通女生就別提了,並不是每一個漂亮的人,都能很好的駕馭旗袍。

  理論上來說,旗袍得上了點年紀,有點閱歷的女人穿才能穿得有味道。

  而年輕女子駕馭不了這種極具古典風情的旗袍。

  能把旗袍穿出靈魂的人,真的不多。

  但是真的有這種美麗的意外,就像眼前這個女孩。

  只不過黎耀陽有些奇怪,旗袍應該才剛剛誕生,還沒真正流行才對,怎麼這麼快就傳到大洋彼岸了?

  「你這身衣服?」黎耀陽也是奇怪,不關注美人,滿眼都是衣服。

  沈金兵幫忙解釋:

  「啊,陽哥您有所不知,我大伯剛從國內來紐約,臨時借住在我家,他在魔都就是裁縫,為了感謝我們,特意做了這一身給藝文,聽說是魔都剛剛流行起來的新款服飾。」

  黎耀陽恍然,這就難怪了。

  直到這時他才把注意力放到女孩身上,能夠打破年齡的限制,把旗袍穿出獨有的風韻,這女孩有點意思。

  「陽哥好,我叫沈藝文,請您多多關照。」

  「別客氣,你是沈科長的妹妹,那就是我妹妹。」

  沈藝文身上的氣質很多遍,最開始很扭捏,顯得清純嫵媚,因為旗袍加身,看起來端莊典雅。

  單論顏值,她其實沒那麼驚艷,屬於典型的貓系長相,帶著南方女生特有的柔美,若不是有這身妖嬈的旗袍襯托,看起來也不會那麼特別。

  天生媚骨,一雙丹鳳眼清純而妖嬈,不動聲色卻絢爛如初。

  黎耀陽來了點興趣,可能被盯著時間太長了,沈藝文不太好意思,再次低下頭,手小手無處安放。

  見兩人都不說話,沈金兵只好強行找話題:

  「陽哥,藝文最近沒什麼事,想出去轉轉,跟別人也不放心,要不拜託您多照顧?」

  什麼出去轉轉,就是想送上賊船。

  黎耀陽不知道沈金兵為什麼如此進擊,竟然連親妹妹都送出來,若是沒搞懂原因,這便宜打死都不能沾。

  「你先說說自己的目的吧?還有藝文,不覺得委屈嗎?」

  沈藝文搖搖頭:

  「不委屈,陽哥,其實是我主動提出來的,一來想給自己討個安穩的未來;二來也是想給哥哥謀個前程。」

  黎耀陽不信,轉頭看沈金兵:

  「你說,我要聽實話。」

  沈金兵苦笑道:

  「我就知道瞞不過陽哥您,好,我說實話,其實是因為吉米王。」

  「嗯?他怎麼了?」

  「之前他不是一直擔任代理治安官嘛,大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坐著,有天晚上加班,藝文來給我送飯,沒想到被吉米王看到了,自那以後就對藝文死纏爛打,我們也是實在沒辦法了,才不得不…」

  原來是這樣,就說不會有這麼好的事情主動找上門。

  「所以你們為了避禍才找上我?」

  「也不算,藝文不喜歡吉米王,但凡她能接受,我們也就忍了這口氣,反正終歸是要嫁人的,跟了吉米王至少能圖個安穩生活。」

  沈藝文抬起頭,很堅定的說:

  「陽哥如果不要我,我只能從了吉米王,至少能換我們一家安全。」

  這姑娘身體裡還有骨子韌勁兒,黎耀陽很欣賞。

  「我知道了,你也不喜歡我,只是相比起吉米王,你更願意跟我,相當於矬子裡拔高個?」

  「沒有沒有,我仰慕您是真的,我可以對天發誓。」

  「發誓就算了,如果你堅持的話一會兒就跟我走吧,但先說好,我不可能給你像樣的名分。」

  「我知道,陽哥放心,我已經做好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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