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與狼共舞

  物以稀為貴,正是因為狗頭金極為罕見,所以才顯得珍貴。包大明白也使勁一拍腦門:「想不到,這玩意也一窩一窩滴。」

  三個人很快就跑到金大力跟前,只見他手上拿著一個手指粗細的小石塊,頂多也就兩寸長。大明白也拿在手裡仔細瞧瞧,跟剛才那塊狗頭金的外表差不多,就是個頭太小了。

  有了剛才那個大塊的做比較,這塊小不點當然不會令大夥太過激動。倒是田小胖動了心思:看樣子,這都是一場隕石的產物,也就是說,這附近,搞不好還可能存在狗頭金呢!

  金大力最是興奮,把這塊狗頭金塞給田小胖之後,還張羅著要繼續尋找。

  「你不想要嗎,大力?薩日根問了一句。

  後者繼續淌著水,在冰涼的溪水中搜尋,頭也不抬的說:「胖哥兒都說了,找到的東西都歸合作社——」

  這傢伙,還真是個實心眼。薩日根滿意地點點頭:不貪財的獵人才是好獵人,這樣就能頂得住誘惑,不會濫殺。他決定了,一定要收下這個徒弟!

  狗頭金雖然充公,但是對於發現者,田小胖還是要進行獎勵的。準備回去之後,跟合作社的主要成員商量一下,再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不然的話,就太打消積極性了。

  看看天都要黑了,趕緊叫金大力上來,繼續去火堆邊上烤著,然後,其他人就準備晚飯。

  匆匆忙忙的,顯然是不能就地取材了。不過呢,物資準備的挺齊全。小胖子熬了點粥,把大油餅熱乎一下,卷著牛肉,再吃著小鹹菜和花生米,能填飽肚皮就成。

  「這冷冷呵呵的,必須喝點!」薩日根把裝酒的塑料桶拎過來,找了幾個茶缸子,咕嘟咕嘟開始倒酒,邊倒邊問:「大力,能整點不?」

  「還行吧。」金大力也不知道啥叫客氣。

  結果一喝起來才知道,哪裡是還行啊,簡直太行了,除了田小胖,剩下那兩位,根本就喝不過他。

  不光是能喝,而且還賊拉能吃,飯量估計都能趕上倒霉熊了。把薩日根給樂得啊,越瞧這小子越順眼:能吃能喝,才是好獵人呢。

  吃飽喝足,溜達一會,就各自鑽進帳篷睡覺。本來有小霸王在這,是不需要守夜的,不過呢,田小胖還是主動申請,金大力還吵吵著他最年輕,應該他來,結果,叫小胖子給塞帳篷里去了。

  雖然金大力從個頭上來說,比小胖子差不多高出一頭,可是比起力氣,雖然他名字叫大力,卻還是比田小胖差了一大截。

  田小胖在外邊守夜,小猴子也就跟著。小胖子先是跟媳婦兒連了個視頻,還好,這裡有信號。

  正好,這些日子,其其格那邊也忙,就不來回折騰了,而且據她說,好像還要提拔,有可能當上多倫諾爾的一把手。

  小胖子也是有喜有憂:升官了當然是好事,可是就怕升著升著,一下子升到別的地方,回家豈不是不方便了。

  算了,以後的事情還是以後再說吧,掛斷了連線之後,小胖子就開始沿著河邊,慢慢往前溜達。

  反正他也不需要用眼睛去搜尋,燧石之珠會主動出擊,而且,就算是埋在別的石頭下邊也不怕,直接就能被燧石之珠給砸出來。

  初冬的夜晚,河邊漸漸起了一層薄霧,這裡處於山谷,肯定是多霧的。下霧之後,朦朦朧朧的,有點仙境的意思了。

  周遭寂靜,萬籟無聲。這月份,草蟲早就銷聲匿跡,蛤蟆也進行冬眠,都沒了聲息。只有偶爾傳來幾聲夜鳥的啼鳴,更顯得幽深寂靜。

  要是一般人,還真不敢晚上在溪邊溜達。因為田小胖走出去這幾里地的工夫,就已經看到好幾頭野獸,來溪邊飲水。

  其中就有二妞和二彪子,還和小猴子耍了一陣子,這才離去。

  只是,小胖子想要的狗頭金,卻不見蹤跡,寶珠安安靜靜的,一點反應都沒有。

  小胖子也是頭鐵,繼續往前溜達,估摸著,都走出去十幾里路了。雖然狗頭金沒找到,但是這條河流,卻令他很滿意,絕對是漂流的好地方。

  到時候,冬季有滑雪場,其他季節呢,可以組織遊客進行漂流,只要事先把小河底下的石頭先清理一遍,太過突兀的弄出來,這條河流也不大急,再穿好防護用品,安全方面,一點問題都沒有。

  這件事,回去之後,就可以組織虎嘯山莊的人來完成了,現在正好是枯水期,水潛好摸石頭;再冷一些,表面封凍,就不好幹活了。

  邊走邊琢磨著,猛然間,前面出現了幾雙綠油油的眼睛。田小胖的眼睛現在具有夜視能力,清楚地看到了幾條野狼的身影,在遠處晃動。

  哈哈,想不到啊,草甸子那邊的狼群也過來了,狼三呢,過來叫俺瞧瞧,又長大點沒有?

  小胖子還打了個口哨,然後就大搖大擺的,迎著狼群走過去。

  對面一共是四隻狼,都兇巴巴地盯著田小胖,一個個都直呲牙。田小胖有點不大滿意:咋的,幾天不見,不服天朝管了是吧?

  走著走著,距離狼群也就剩下幾米了,只見前面那三隻野狼,呈品字形直撲過來,田小胖還張開雙臂準備擁抱呢,結果就看到迎面那頭狼,猛的竄起,大嘴帶著腥氣,惡狠狠向他的脖子咬去。

  啊!田小胖反應還是比較快的,抬起胳膊一擋,只聽刺啦一聲,衣服袖子被野狼給撕掉了。而田小胖也出手如電,順勢掐住野狼的脖子。

  不是草甸子上的狼王!田小胖這時候才反應過來,這是生活在森林之中的又一個狼群,跟他可一毛錢關係沒有,你大大咧咧地湊上去,人家不咬你才怪呢。

  這幾隻野狼,毛色要更加青黑一些,這和它們生活的環境有關係,屬於保護色,是自然演變的結果。

  那狼王被抓住脖子,嘴巴用不上勁兒,兩隻爪子還奮力往田小胖身上抓撓,田小胖嫌煩,又伸手抓住一條狼爪,順勢一摟,另一隻也抓住。

  他一手卡著野狼的脖子,一手抓著兩隻兩爪,野狼便徹底失去了爪牙之力。就是這姿勢有點古怪,野狼立起來之後,比田小胖稍微矮半頭,這一狼一人,就跟在那跳舞似的。

  田小胖也玩心大起,扭動身軀,還真跳上了,嘴裡還唱唱咧咧的:「來,左邊跟俺一起畫個龍——」

  一邊跳著迪斯科,一邊順勢飛起一腳,左邊那隻野狼也被他踹飛。

  「來,右邊跟俺一起畫彩虹——」一個轉身,右邊撲上來的那隻野狼也飛了。

  話說以前迪斯科剛傳過來的時候,這邊的老百姓搞不懂那洋玩意,就覺得跳迪斯科的時候,一個勁尥蹶子,於是就取了個諧音叫「踢死狗」。今天,田小胖跳得是升級版的,踢死狼。

  這群野狼有點發蒙:這哪來的傻叉啊,惹不起。

  可是想跑也跑不了啊,狼王被田小胖抓著呢,根本就掙脫不開。直到小胖子一曲狂野的野狼disco,唱完,徹底過癮了,這才一甩手,狼王也變成了閃爍的燈球,在地上打滾。

  狼群也終於感覺到眼前這人不大好惹,為首的那頭野狼發出一聲長嚎,狼群就準備撤退。

  在動物界,狼群是游擊戰的好手,正所謂好虎架不住群狼,說的就是這個道理。而且,它們的耐力極為強悍,可以追逐獵物幾天幾夜,大多數獵物,都會被拖垮。

  田小胖也不想打傷它們,給點教訓就行了。沒有狼群,森林裡的食物鏈就缺少重要的一環。每種動物,都有它們生存的必要和權利,小胖子是不會進行干預的。

  他眼瞅著狼群離開,可是哼哈二將不答應啊。小猴子嘴裡噢噢的叫著,上去跟狼群講道理,大概意思是:甭管山中有沒有老虎,偶都是這山裡的猴大王,你們見了大王,還不過來拜見。

  見你個猴兒頭啊,這群狼野性十足,一個勁朝小猴子呲牙,沒衝上去撕咬,就算給你小猴子面子啦。

  偶不好使是吧,有種咱們單挑!小猴子也來了猴脾氣,衝上去就開撓。它的動作,明顯比野狼迅捷,為首的狼王,很快中招,被小猴子給抓下來一撮狼毛。

  呼——小猴子還把小爪子放到嘴前,輕輕一吹,十分瀟灑。這個動作,它也是從電視裡學的,感覺蠻帥的。

  狼王這回可怒了,撲上來撕咬。結果被小白跳到它的後背上,無論它如何蹦跳,都擺脫不掉。

  手下兩隻野狼還試圖幫忙,結果,白光一閃,撲通兩聲響,全被小霸王給撞趴下了。剩下那一隻,應該是今年的小狼,沒啥戰鬥力,只是在後邊發出吱吱的尖叫。

  那狼王擺脫不掉,索性直接竄進旁邊的灌木叢,在往遠處,就是一望無際的林海了。其它幾隻野狼也都跟上去,小霸王也不慌不忙,邁著優雅的步子跟在最後。

  哼哈二將出手,小胖子也沒啥好擔心的,他覺得有必要掌控這群野狼,起碼,要它們知道,不能傷害來這裡遊玩的遊客。

  再往前走,也就要出界了,就徹底是深山老林,所以田小胖也就慢慢往回溜達。

  走出一段路之後,他忽然一拍腦袋:笨啊,你都笨死啦!

  既然狗頭金是從天空中散落的隕石裡面攜帶的,那麼,憑啥人家非得沿著河流降落呢?難道,就不能落到別的地方嗎?

  剛才,小胖子就是犯了經驗主義的錯誤,第一塊狗頭金是從河流裡面找到的,然後就以為,狗頭金都在河流里,這想法顯然是大錯特錯。

  想明白之後,趕緊一溜小跑,跑回駐地,那幾位,還在帳篷里睡得呼呼的呢。

  然後,小胖子就以方才發現狗頭金的地方為原點,開始轉圈,一圈比一圈大,逐步向周圍擴散。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跑圈跑了兩個多小時之後,小胖子猛的覺得眉心發燙,燧石之珠又開始蠢蠢欲動。

  哈哈,終於來啦!田小胖心頭狂喜。然後,又猛的一驚:不對呀,剛才只顧著尋寶,忘了這茬,狗頭金這麼珍貴,直接吸收實在太浪費了。要是換成普通黃金,只怕能多出幾十倍呢——

  可是等他回過味來,一切都已經晚了,只見藍光一閃,燧石之珠破體而出,向著幾丈外的地面砸去。